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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 昭公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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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无传。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鄸,曹邑。○鄸,莫公反,一音亡增反;《字林》音梦。案梦字,《字林》亡忠反。使,所吏反。

[疏]注“尝有”至“曹邑”。

○正义曰:宣十年传例曰:“凡诸侯之大夫违,告於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不然则否。”注云:“玉帛之使谓聘。恩好不接,故不告。”如杜之意,此为奔者之身,尝有玉帛之使於彼国,已经相接则告,若奔者未尝往聘,恩好不接,则不告,唯告奔者尝聘之国,馀不告也。曹会曾来聘鲁,故云“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也。此以二十二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其文正同。彼华亥等入南里以叛,又从南里出奔,则此亦应然。贾逵云:“前此以鄸叛也,叛便从鄸而出,叛不告,故不书。”是言既以鄸叛,又从鄸而出也。南里系宋,此鄸不系曹者,鄸是大都,得以名通。南里是宋都之里,非别邑,故系於宋。此鄸及定十一年萧,皆是别邑,故不系国也。曹是小国,其臣书名者少,此会书名,盖备於礼,成为卿也。《释例》曰:小国之卿,“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不书之。邾卑我之等,其奔亡亦多,所书唯数人而已,知其合制者少也”。杜言数人,谓此公孙会与邾快邾卑我也。是杜意以会备礼成卿,故书名也。刘炫云:《春秋》未尝书曹人来聘,非徒会不见经。炫谓玉帛之使,谓国家所有交好皆告之,非奔者之身尝聘也。今贾又云:所以华亥、向宁、射姑等不见有玉帛来聘者,以其时未为卿也。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齐豹作而不义,故书曰盗,所谓求名而不得。○絷,张立反。

[疏]注“齐豹”至“不得”。

○正义曰:襄十年郑尉止、司臣等杀子驷、子国,书曰“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尉止之徒皆士,书之为“盗”。释例曰:“士杀大夫则书曰‘盗’。”则此书“盗”贬之,使同於士也。三十一年传说《春秋》褒贬之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又曰:“《春秋》书齐豹曰‘盗’,惩不义”也。宣十七年传例曰:“凡称弟皆母弟。”《公羊传》曰:“母兄称兄”。此絷与卫侯同母,故称兄。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与君争而出,皆书名,恶之。○华,户化反。争,争斗之争。恶,乌路反。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卢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卢,力乌反;本又作庐,力於反。

【传】二十年,春,王二月,已丑,日南至。(是岁朔旦,冬至之岁也。当言正月已丑朔,日南至。时史失闰,闰更在二月后。故经因史而书正月,传更具於二月,记南至日,以正历也。)

[疏]注“是岁”至“历也”。

○正义曰:历法,十九年为一章,章首之岁,必周之正月朔旦冬至。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是章首之岁年也。计僖五年至往年合一百三十三年,是为七章。今年复为章首,故云“是岁朔日冬”至“之岁也。朔日冬”至“谓正月之朔当言正月已丑朔日南”至“今传乃云:“二月已丑,日南至”。是错名正月为二月也。历之正法,往年十二月后宜置闰月,即此年正月当是往年闰月,此年二月乃是正月,故朔日已丑,日南至也。时史失闰,往年错不置闰,闰更在二月之后,传於八月之下,乃云:“闰月戊辰,杀宣姜。”是闰在二月后也,不言在八月后而云在二月后者,以正月之前当置闰,二月之后即不可,故据二月言之。时史谓闰月为正月,故经因史而书正月,从其误而书之。传以经之正月实非正月,更具於二月记南至之日,以正历之失也。日南至者,谓冬至也。冬至者,周之正月之中气。历法闰月无中气,中气必在前月之内。时史误以闰月为正月,而置冬至於二月之朔,既不晓历数,故闰月之与冬至悉皆错也。杜下注云“时鲁侯不行登台之礼,使梓慎望气”。是杜意以为时鲁之君臣知此已丑是冬至之日,但不知其不合在二月耳。服虔云:梓慎知失闰,二月冬至,故独以二月望气。则服意以为当时鲁人置冬至於正月之内,独梓慎知二月已丑是真冬至耳。其义或当然也。

梓慎望氛,氛,气也。时鲁侯不行登台之礼,使梓慎望气。○氛,芳云反。曰:“今兹宋有乱,国几亡,三年而后弭。蔡有大丧。”为宋华、向出奔,蔡侯卒传。○几音祈,又音机。弭,弥尔反。叔孙昭子曰:“然则戴、桓也。戴族,华氏;桓族,向氏。汏侈,无礼已甚,乱所在也。”传言妖由人兴。○汏音泰。

费无极言於楚子曰:“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一过,纳建妻。何信於谗?”王执伍奢。忿奢切言。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大子。未至,而使遣之。知大子冤,故遣令去。○奋,方问反。冤,於元反。令,力呈反。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奋扬,奋扬使城父人执已以至。

[疏]“城父人”。

○正义曰:服虔云:城父人,城父大夫也。

王曰:“言出於余口,入於尔耳,谁告建也?”对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佞,才也。不能苟贰。奉初以还,奉初命以周旋。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无及已。”王曰:“而敢来,何也?”对曰:“使而失命,召而不来,是再奸也。奸,犯也。○使而,所吏反,又如字。奸音干。逃无所入。”王曰:“归,从政如他日。”善其言,舍使还。○还音环,下还豹同。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棠君尚谓其弟员棠君,奢之长子尚也,为棠邑大夫。员,尚弟子胥。○盍,户腊反。棠君尚,君或作尹。员音云。长,丁丈反。曰:“尔適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自以知不及员。○知音智,注及下知也同。一音如字。逮音代,一音大计反。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仁者贵成功。○度,待洛反。择任而往,知也;员任报雠。○任音壬,注同。知死不辟,勇也。尚为勇。父不可弃,俱去为弃父。名不可废,俱死为废名。尔其勉之!相从为愈。”愈,差也。○差,初卖反。

[疏]“尔其”至“为愈”。

○正义曰:勉谓努力“尔其勉之”,今勉力报雠,比於相从俱死为愈也。病差谓之愈。言其胜共死也。服虔云:“相从愈於共死”,则服意相从,使员从其言也。语法,两人交互乃得称相,独使员从己,语不得为相从也。

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将有吴忧,不得早食。○旰,古旦反。楚人皆杀之。员如吴,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州于,吴子僚。○僚,力彫反。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光,吴公子阖庐也。反,复也。员曰:“彼将有他志,光欲弑僚,不利员用事,故破其议,而员亦知之。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计未得用,故进勇士以求入於光,退居边鄙。○姑为,于伪反。乃见鱄设诸焉,鱄诸,勇士。○见,贤遍反。鱄音专。

[疏]“乃见鱄设诸焉”。

○正义曰:见,谓为之绍介,使之见光。下文齐豹见宗鲁於公孟亦然。犹《论语》云“门人见之”也。

而耕於鄙。为二十七年吴弑僚传。○弑,申志反。

宋元公无信多私,而恶华、向。华定、华亥与向宁谋曰:“亡愈於死,先诸?”恐元公杀已,欲先作乱。○恶,音恶路反。华亥伪有疾,以诱群公子。公子问之,则执之。夏六月丙申,杀父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孙援、公孙丁,拘向胜、向行於其廪。八子皆公党。○御,鱼吕反,又如字。援,于养反。拘,九于反。廪,力甚反。公如华氏请焉,弗许,遂劫之。劫公。

[疏]“公如华氏请焉”。

○正义曰:公未知诸人已死,故犹往请之。

癸卯,取大子栾与母弟辰、公子地以为质。栾,景公也。辰及地皆元公弟。○栾,力官反。质,音致,下同。辰及地皆元公弟。案公子辰是景公之母弟,地是辰兄,皆当为元公之子。今注皆作“元公弟”,误耳。

[疏]注“栾景”至“公弟”。

○正义曰:定十年经书“宋公之弟辰”,当景公之世,辰及弟不得为元公弟也。《世族谱》:“辰、地皆云元公子。”此诸本皆云“元公弟”。当时转写误耳。

公亦取开亥之子无慼、向宁之子罗、华定之子启,与华氏盟,以为质。为此冬华、向出奔传。○慼,干历反。

卫公孟絷狎齐豹,公孟,灵公兄也。齐豹,齐恶之子,为卫司寇。狎,轻也。○狎,户甲反。夺之司寇与鄄。鄄,豹邑。○鄄音绢。有役则反之,无则取之。絷足不良,故有役则以官邑还豹使行。公孟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喜,贞子。○恶,乌路反,褚,中吕反。圃,布五反。去,起吕反。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宣姜,灵公嫡母。○朝,如字。嫡,丁历反;本又作適。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初齐豹见宗鲁於公孟,荐,达也。○见,贤遍反。为骖乘焉。为公孟骖乘。○骖,七南反。乘,绳证反,注及下骖乘与乘一、乘驷、乘就、公乘皆同。将作乱,而谓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与乘,吾将杀之。”对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远也。言子借我以善名,故公孟亲近我。○与音预,又如字。远,于迈反。借,子夜反。近,附近之近。虽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过也。今闻难而逃,是僣子也。使子言不信也。○难,乃旦反。僣,子念反。子行事乎,吾将死之,以周事子;周犹终竟也。

[疏]注“周犹终竟也”。正义曰:杜意终不泄子言,是终事子,即谓杀公孟之言。

而归死於公孟,其可也。”丙辰,卫侯在平寿。平寿,卫下邑。公孟有事於盖获之门外,有事,祭也。盖获,卫郭门。齐子氏帷於门外,而伏甲焉。齐豹之家。使祝鼃寘戈於车薪以当门,要其前也。○鼃,乌娲反。寘,之豉反。要,一遥反。使一乘从公孟以出;亦如前车寘戈於薪,寻其后。○从,如字,又才用反。使华齐御公孟,宗鲁骖乘。及闳中,闳,曲门中。○华,户化反,下同。闳音宏。

[疏]“使华齐御公孟”。

○正义曰:诸本皆“华”上有“使”字,计华齐是公孟之臣,自为公孟之御,非齐氏所当使,必不得有使字。学者以上文有“使祝鼃”,“使一乘”,下有“使华寅乘贰车”,使华寅执盖,以此妄加“使”字。今定本有“使”,非也。

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公闻乱,乘,驱自阅门入。庆比御公,公南楚骖乘。使华寅乘贰车。公副车。○断,丁管反。肱,古弘反。中,丁仲反,下中南楚同。乘驱,如字,又绳证反。阅音悦。比如字,又毗志反。

[疏]“乘驱自阅门”。

○正义曰:乘驱者,乘车而疾驱也。阅门者,卫城门,盖偏侧之门,其路远齐氏。

及公宫,鸿众2魋驷乘于公。鸿众2复就公乘,一车四人。○众2音留。魋,徒回反。复,扶又反。公载宝以出。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从公出。○衢,其俱反。从,才用反,注及下注同。过齐氏,使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肉袒,示不敢与齐氏争。执盖,蔽公而去。阙,空也。以盖当侍从空阙之处。○袒,徒旱反。争,争斗之争。处,昌虑反。齐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闭郭门,不欲令追者出。○射,食亦反。令,力呈反。逾而从公。逾郭出。○从,才用反,又如字,下从公同。公如死鸟。死鸟,卫地。析朱鉏宵从窦出,徒行从公。朱鉏,成子黑背孙。○析,星历反。鉏,仕居反。窦音豆。齐侯使公孙青聘于卫。青,顷公之孙。○顷音倾。既出,闻卫乱,使请所聘。公曰:“犹在竟内,则卫君也。”乃将事焉,将事,行聘事。○竟音境。遂从诸死鸟。请将事。辞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无所辱君命。”宾曰:“寡君命下臣於朝曰:‘阿下执事。’阿,比也。命已使比卫臣下。○莽,莫荡反。臣不敢贰。”贰,违命也。主人曰:“君若惠顾先君之好,昭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有宗祧在。”言受聘当在宗庙也。○好,呼报反。祧,他彫反。乃止。止,不行聘事。卫侯固请见之。欲以青相见。不获命,以其良马见,以为相见之礼。○马见,贤遍反,下注容礼见同。为未致使故也。未致使,故不敢以客礼见。○为,于伪反。使,所吏反,注同。

[疏]注“未致”至“礼见”。

○正义曰:客礼见者,若已致君命,则享有庭实,复有私觌私面之礼。今为未致使,故但以良马见也。

卫侯以为乘马。喜其敬己,故贵其物。○乘,绳证反,又如字。宾将掫,掫,行夜。○掫,侧九反,又祖侯反。行,下孟反。

[疏]注“掫,行夜”。

○正义曰:下云“终夕与於燎”。故知掫是行夜也。《说文》云:“掫,夜戒有所击也。从手取声”。

主人辞曰:“亡人之忧,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从者。敢辞。”宾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有,相亲有。○从,才用反。圉,鱼吕反。扞,户旦反。臣惧不免於戾,请以除死。”亲执铎,终夕与於燎。设火燎以备守。○铎,待洛反。与音预,下不与闻谋、与於青之赏同。燎,九召反。又力吊反。一本作终夕与於燎。齐氏之宰渠子召北宫子。北宫喜也。北宫氏之宰不与闻谋,杀渠子,遂伐齐氏,灭之。丁巳晦,公入,与北宫喜盟于彭水之上。喜本与齐氏同谋,故公先与喜盟。

[疏]“丁巳晦”。

○正义曰:丙辰丁巳乃是频日,其事既多,不应二日之中并为此事。今杜不云日误者,以误在可知,故杜不言。且宣二年“壬申,朝于武官”。注云:“壬申,十月五日。既有日而无月,冬又在壬申下,明传文无较例。”又注哀十二年传云:“此事,经在‘十二月螽’上,今倒在下,更具列其月以为别者,丘明本不以为义例,故不皆齐同。”如杜此言,或传因简牍之辞,不复具显其日月。刘炫以为日误而规杜氏,非也。

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国人。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高鲂出奔晋。皆齐氏党。闰月戊辰,杀宣姜。与公子朝通谋故。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灭齐氏故。

[疏]“贞子”。

○正义曰:谥法“外内用情曰贞”。

赐析朱鉏谥曰成子,霄从公故。而以齐氏之墓予之。皆未死而赐谥及墓田,传终而言之。卫侯告宁于齐,且言子石。子石,公孙青,言其有礼。

[疏]注“子石公孙青”。

○正义曰:案《世本》,倾公生子夏胜,胜生子石青是也。

齐侯将饮酒,徧赐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喜青敬卫侯。○徧音遍。苑何忌辞,曰:“与於青之赏,必及于其罚。何忌,齐大夫。言青若有罪,亦当并受其罚。○苑,於元反。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尚书·康诰》。

[疏]“在康”至“相及”。

○正义曰:此非《康诰》之全文,引其意而言之。其本文云:“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孔安国云:“至此不孝不慈弗友不恭,不於我执政之人得罪乎!道教不至所致。”又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言刑此不孝不慈之人无赦也。刑不慈者,不可刑其父又刑其子;刑不孝者,不可刑其子又刑其父。是为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况在群臣?臣敢贪君赐以干先王?”言受赐,则犯《康诰》之义。琴张闻宗鲁死,琴张,孔子弟子,字子开,名牢。○牢,力刀反。

[疏]注“琴张”至“名牢”。

○正义曰:《家语》云“孔子弟子琴张与宗鲁友”。《七十子篇》云,“琴牢卫人,字子开,一字张”,则以字配姓为琴张,即牢曰子云是也。贾逵、郑众皆以为子张即颛孙师。服虔云:案《七十子传》云,子张少孔子四十馀岁,孔子是时四十一,未有子张。郑、贾之说,不知所出。

将往吊之。仲尼曰:“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言齐豹所以为盗,孟絷所以见贼,皆由宗鲁。○女音汝。君子不食奸,如公孟不善而受其禄,是食奸也。不受乱,许豹行事,是受乱也不为利疚於回,疚,病;回,邪也。以利故不能去,是病身於邪。○为,于伪反。疚,居又反。邪似嗟反,下同。不以回待人,知难不告,是以邪待人。○难,乃旦反,下同。不盖不义,以周事豹,是盖不义。不犯非礼。”以二心事絷,是非礼。

宋华、向之乱,公子城、平公子。公孙忌、乐舍、舍,乐喜孙。司马彊、向宜、向郑、宜、郑皆向戌子。楚建、楚平王之亡大子。郳甲小邾穆公子。○郳,五兮反。出奔郑。八子,宋大夫。皆公党,辟难出。其徒与华氏战于鬼阎,八子之徒众也。颍川长平县西北有阎亭。○阎,似廉反,又似冉反。败子城。子城適晋。子城为华氏所败,别走至晋。为明年子城以晋师至起本。

[疏]“子城適晋”。

○正义曰:上云八子奔郑。而此又云適晋者,子城本意与七子同心奔郑,故上云奔郑。及其败后,遂率意適晋以请师。

华亥与其妻,必盥而食所质公子者,而后食。公与夫人每日必適华氏,食公子而后归。华亥患之,欲归公子。向宁曰:“唯不信,故质其子。若又归之,死无日矣。”公请於华费遂,将攻华氏。费遂,大司马,华氏族。○盥,古缓反。而食音嗣,下食公子同。质音致,下同。费,扶味反。对曰:“臣不敢爱死,无乃求去忧而滋长乎!恐杀大子,忧益长。○去,起吕反。长,丁丈反,注及下同。臣是以惧,敢不听命?”公曰:“子死亡有命,余不忍其訽。”訽,耻也。○訽,许候反,本或作诟,同。

[疏]“子死”至“其訽”。

○正义曰:言我子死亡,自有天命。天命欲尽,非人所免。我不忍其耻。欲丧子以伐之。

冬十月,公杀华、向之质而攻之。戊辰,华、向奔陈,华登奔吴。登,费遂之子,党华、向者。向宁欲杀大子。华亥曰:“干君而出,又杀其子,其谁纳我?且归之有庸。”可以为功善。使少司寇牼以归,以三公子归公也。牼,华亥。庶兄。○少,诗照反,下注少皞同。牼,苦耕反。曰:“子之齿长矣,不能事人。以三公子为质,必免。”质,信也。送公子归,可以自明不叛之信。○质,如字,注同。

[疏]“不能事人”。

○正义曰:言年齿既长,不能他国事人为臣。

公子既入,华牼将自门行。从公门去。公遽见之,执其手,曰:“余知而无罪也,入,复而所。”而,女也。所,所居官。○遽,其据反。女音汝。

齐侯疥,遂痁,痁,疟疾。○疥,旧音戒,梁元帝音该,依字则当作痎。《说文》云,两日一发之疟也。痎音皆,后学之徒佥以戒字为误。案传例因事曰遂,若痎巳是疟疾,何为复言遂痁乎?痁,失廉反。

[疏]“齐侯疥遂痁”。

○正义曰:后魏之世,尝使李绘聘梁。梁人袁狎与绘言及《春秋》说此事云,疥当为痎,痎是小疟,痁是大疟。<疒尔>患积久,以小致大,非疥也。狎之所言,梁王之说也。案《说文》疥,搔也。疟,热寒休作。痁有热疟。痎,二日一发疟。今人疟有二日一发,亦有频日发者,俗人仍呼二日一发。久不差者为痎疟,则梁王之言信而有徵也。是齐侯之疟,初二日一发。后遂频日热发,故曰疥遂痁。以此久不差,故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齐也。若其不然,疥搔小患,与疟不类,何云疥遂痁乎?徐仙民音作疥,是先儒旧说皆为疥遂痁,初疥后疟耳。今定本亦作疥。

期而不瘳。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多在齐。○期音基。瘳,敕留反。

[疏]“期而”。

○正义曰:期,三百有六旬又六日,法天数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帝言闰从全数,故言三百六十又六日,合五百六十五日又四分度之一分,欠三分不成六日。大月却还天期十度,小月不尽置闰。

梁丘据与裔款二子,齐嬖大夫。○裔,以制反。嬖,必计反。言於公曰:“吾事鬼神丰,於先君有加矣。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诸侯不知,其谓我不敬,君盍诛於祝固、史嚚以辞宾?”欲杀嚚、固以辞谢来问疾之宾。○盍,户腊反。嚚,鱼巾反。

[疏]注“欲杀嚚固”。

○正义曰:服虔云:祝固,齐大祝,史嚚,大史也。谓祝史之固陋嚚闇,不能尽礼荐美,至於鬼神怒也。其意以为请诛祝史之嚚闇固陋者,嚚、固非人名也。案,庄三十二年,“神降於莘。虢公使祝应、宗区、史嚚享焉。”彼是人名,则此亦名也。《世族谱》齐杂人内有祝固、史嚚。此云欲杀嚚、固,是杜必以为人名也。

公说,告晏子。晏子曰:“日宋之盟,日,往日也。宋盟在襄二十七年。○说音悦。屈建问范会之德於赵武。赵武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竭情无私。其祝、史祭祀,陈信不愧;其家事无猜,其祝、史不祈。’家无猜疑之事,故祝史无求於鬼神。○屈,居勿反。治,直吏反。愧,九位反,本又作媿。猜,七才反。

[疏]“晏子曰”至“不祈”。

○正义曰:彼传赵武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於鬼神无愧辞”。此晏子言之,其辞微多於彼,其意亦不异也。

建以语康王。楚王。○语,鱼据反。康王曰:“神、人无怨,宜夫子之光辅五君以为诸侯主也。”五君,文、襄、灵、成、景。

[疏]“光辅五君”。

○正义曰:文公为戎右,襄、灵为大夫,成公为卿,景公为大傅。

公曰:“据与款谓寡人能事鬼神,故欲诛于祝、史,子称是语,何故?”对曰:“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无废事。上下无怨,动无违事,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君有功德,祝史陈说之,无所愧。

[疏]“上下无怨”。

○正义曰:此犹如《孝经》“上下无怨也”。言人臣及民,上下无相怨耳。服虔云:上下谓人、神无怨。即如服言,下云“上下怨疾”,复是人与神相怨疾也。

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祝、史与焉。与受国福。○与焉音预,注同,下祝史与焉亦同。其所以蕃祉老寿者,为信君使也,其言忠信於鬼神。其適遇淫君,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私,使私情厌足。○蕃音烦。祉音耻。为,于伪反,又如字,下为暴君使同。颇,普何反。邪,似嗟反。辟,匹亦反。从,子用反,下淫从同,或音如字。厌,於艳反,注同。高台深池,撞锺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掠,夺取也。○撞,直江反。刈,本又作艾,鱼废反。掠音亮,聚才住反,又如字。

[疏]“输掠其聚”。

○正义曰:输,堕也。故为堕毁,夺其所聚之物。

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还犹顾也。

[疏]“肆行非度”。

○正义曰:肆,纵恣也。恣意行非法度之事也。

不思谤讟,不惮鬼神。神怒民痛,无悛於心。其祝、史荐信,是言罪也;以实白神,是为言君之罪。○讟,徒木反。悛,七全反。

[疏]“不思谤讟”。

○正义曰:俗本作畏,定本作思。

其盖失数美,是矫诬也。盖,掩也。○数,所主反。矫,居表反。

[疏]“其盖”至“诬也”。

○正义曰:掩盖愆失,妄数美善,是矫诈诬罔也。

进退无辞,则虚以求媚。作虚辞以求媚於神。○媚,眉记反。是以鬼神不飨其国以祸之,祝、史与焉。所以天昏孤疾者,为暴君使也,其言僣嫚於鬼神。”公曰:“然则若之何?”对曰:“不可为也:言非诛祝、史所能治。○僣,子念反,下僣令同。嫚,武谏反。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衡鹿、舟鲛、虞候、祈望,皆官名也。言公专守山泽之利,不与民共。○萑音丸。鲛音交。薮,素口反。蒸,之丞反。粗曰薪,细曰蒸。蜃,巿轸反。

[疏]注“衡鹿”至“民共”。

○正义曰:《周礼》,司徒之属,有林衡之官,掌巡林麓之禁。郑玄云:“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此置衡鹿之官,守山林之木,是其宜也。舟是行水之器,鲛是大鱼之名。泽中有水有鱼,故以舟鲛为官名也。《周礼》山泽之官皆名为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郑玄云,虞,度也。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泽,水所锺也,水希曰薮。则薮是少水之泽,立官使之候望,故以虞候为名也。海是水之大神,有时祈望祭之,因以祈望为主海之官也。此皆齐自立名,故与《周礼》不同。山泽之利当与民共之,言公立此官,使之守掌,专山泽之利,不与民共,故鬼神怒而加病也。

县鄙之人,入从其政;逼介之关,暴征其私;介,隔也。迫近国都之关。言边鄙既入服政役,又为近关所征税相暴,夺其私物。○其政,如字,一音征。逼,彼力反。介音界。近,附近之近。

[疏]注“介隔”至“私物”。

○正义曰:《聘礼》“及竟谒关人”,郑玄云:“古者竟上为关。”又《周礼·司关》注云“关,界上之门”。然则礼之正法,国之竟界之上乃有关耳,自竟至国更无关也。齐於竟内更复置关,不与常礼同,以隔外内,故注介为隔也。迫近国都为关,以隔边鄙之人。县鄙之人入从国之政役,近关又征税,夺其私物而使民困也。

承嗣大夫,强易其贿。承嗣大夫,世位者。○强,其丈反。贿,呼罪反。布常无艺,艺,法制也。言布政无法制。

[疏]“布常无艺”。正义曰:布其寻常之政,无准艺。

徵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违,去也。内宠之妾,肆夺於巿;肆,放也。外宠之臣,僣令於鄙。诈为教令於边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养,长也。所求不给则应之以罪。○应,应对之应,注同。长,丁丈反。

[疏]“私欲”至“则应”。

○正义曰:言此嬖宠之臣,私有所欲,长养其情,求物共之,民不共给,则应之以罪。

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聊、摄,齐西界也。平原聊城县东北有摄城。○诅,庄虑反。祝,之又反,下善祝同。姑、尢以西,姑、尢齐东界也。姑水、尢水皆在城阳郡东南入海。

[疏]“聊摄”至“以西”。

○正义曰:聊、摄、姑、尢皆是邑也。管仲夸楚,言其竟界所至,故远举河海也。晏子言其人多,故唯举属邑言之也。

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万万曰亿,万亿曰兆。○亿,於力反。君若欲诛於祝、史,脩德而后可。”公说,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已责。除逋责。○说音悦。去,起吕反,下以去其否同。敛,力验反。责本又作债,同。逋,布胡反。

十二月,齐侯田于沛,言疾愈行猎。沛,泽名。○沛音贝。招虞人以弓,不进。虞人,掌山泽之官。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招当往,道之常也。非物不进,官之制也。○旃,之然反。

[疏]“旃以”至“虞人”。

○正义曰:《周礼》“孤卿建旃”,大夫尊,故麾旃以招之也。《逸诗》“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古者,聘士以弓,故弓以招土也。诸侯服皮冠以田,虞人掌田猎,故皮冠以招虞人也。

君子韪之。韪,是也。○韪,于鬼反。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子犹,梁丘据。○田,本亦作佃,音同。遄,巿专反。造,七报反。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燀,炊也。○夫音扶。焉,於虔反。羹音庚,旧音衡。醯,呼兮反。醢音海。烹,普庚反,煮也。燀,章善反,燃也。炊,昌垂反。

[疏]“醯醢盐梅”。

○正义曰:醯,酢也。醢,肉酱也。梅,果实似杏而醋。《礼记·内则》炮豚之法云“调之以醯醢”,《尚书·说命》云“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是古人调鼎用梅醢也。此说和羹而不言豉,古人未有豉也。《礼记·内则》、《楚辞·招魂》备论饮食而言不及豉。史游《急就篇》乃有芜荑盐豉。盖秦汉以来始为之耳。

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济,益也。泄,减也。○齐,才细反,又如字。泄,息列反。

[疏]“齐之”至“其过”。

○正义曰:齐之者,使酸咸適中,济益其味,不足者,泄减其味大过者。

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亦如羹君所谓可而有否焉,否,不可也。臣献其否,以成其可;献君之否,以成君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诗》颂殷中宗。言中宗能与贤者和齐可否,其政如羹,敬戒且平。和羹备五味,异於大羹。○争,争斗之争。和、齐并如字,一读上户卧反,下才细反。鬷嘏无言,时靡有争。’鬷,緫也。嘏,大也。言緫大政能使上下皆如和羹。○鬷,子工反。嘏,古雅反。緫音揔。

[疏]“诗曰”至“有争”。

○正义曰:《诗》言殷王中宗非徒身自贤明,亦有和羹之臣,臣与其君可否相济,如宰夫之和齐羹也。此臣既敬戒其事矣,既志性和平矣。中宗裛齐大政,自上及下无怨恨之言,时民无有相争斗讼者也,言其上下悉如和羹。

○注“诗颂”至“大羹”。

○正义曰:《诗·商颂·列祖》之篇,祀中宗之诗也。中宗,殷王大戊,汤之玄孙也。有桑穀之异,惧而脩德,殷道复兴,故表显之号为中宗。殷人祭其庙,述其德,而歌此诗也。言亦有者,臣能谏君,君能改悔。亦者,两相须之意也。言中宗能与臣之贤者和齐可否,其为政教,如宰夫和齐羹之味也。敬戒且平,言此贤臣之性行也。《乐记》云“大羹不和”。郑玄云“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桓二年传云“大羹不致”,注云:“大羹肉汁,不致五味。”和羹备五味,异於大羹也。

注“鬷緫”至“和羹”。

○正义曰:鬷,总。嘏,大。《诗·毛传》文也。言中宗为天子,总大政,能使上下皆如和羹焉。传引此诗,证民无争心,则以时靡有争,谓时无有争也。

先王之济五味、济,成也。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须气以动。○一气,杜解以为人气也。服云,歌气也。

[疏]“一气”。

○正义曰:服虔云,歌气也。杜言,须气以动。则一气不主为歌吹。人以气生,动皆由气,弹丝、击石莫不用气,气是作乐之主,故先言之。人作诸乐皆须气以动,则与服不异。

二体,舞者有文武。

[疏]“二体”。

○正义曰:乐之动身体者,唯有舞耳。文舞,执羽籥;武舞,执干戚。舞者,有文武之二体。

三类,风、雅、颂。

[疏]“三类”。

○正义曰:乐以歌诗为主,《诗》有风、雅、颂,其类各别。知三类是风、雅、颂也。一国之事,诸侯之诗为风,天下之事,天子之诗为雅,成功告神为颂。是三者,类别各不同。

四物,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

[疏]“四物”。

○正义曰:乐之所用八音之器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其物非一处能备,故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

五声,宫、商、角、徵、羽。○五声,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徵,张里反。

[疏]“五声”。

○正义曰:《汉书·律历志》云: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志,令其正性,移风易俗也”。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藩祉也。羽,宇也,物聚宇而覆之也。夫声者,中於宫,触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声为宫纪也。是五声之名义也。声之清浊,凡有五品,自然之理也。圣人配於五方,宫居其中,商、角、徵、羽分配四方。四时之物,春生,夏长,秋成,冬聚,取其事而为之名也。《志》又云:“五声之本,生黄锺之律。九寸为宫,或益或损,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乐记》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月令》,“春其音角,夏其音徵,中央土其音宫,秋其音商,冬其音羽”。郑玄云,“声始於宫,宫数八十一,属土,以其最浊,君之象也。三分宫去一以生徵,徵数五十四,属火,以其微清,事之象也。三分徵益一以生商,商数七十二属金,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三分商去一以生羽,羽数四十八,属水以为最清,物之象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以其清浊中,民之象也。”《志》言或损或益者,下生三分损一,上生三分益一。九六相生者,以九生六,是三损一也。以六生九是三益一也。损益之数,清浊之差,无可以相准;况以黄锺九寸自乘为九九八十一,定之为宫数,因宫而损益以定商、角、徵、羽之差,言其相校如此数也,唯相准况耳,非言实有此数可用之也。

六律,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阳声为律,阴声为吕。此十二月气。○大音泰。蔟,七豆反。蕤,人谁反。射音亦。

[疏]“六律”。

○正义曰:《周礼》“大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锺、南吕、林锺、小吕、夹锺”。《月令》以小吕为仲吕。《律历志》云,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皇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锺之宫,是为律本。黄锺:黄者,中之色也;锺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於黄泉,滋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始於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锺宣气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大蔟:蔟,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夹锺,言阴气夹助大蔟,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彼注云“辜,必也”。位於辰,在三月。仲吕,言微阴始起未咸,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於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道也,言阳气始道阴气,使继养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林锺: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於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位也。位於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於酉,在八月。无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无厌已也。位於戌,在九月。应锺,言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彼注云“外闭曰阂”。位於亥,在十月。是解六律六吕之名义也。如《志》之言,初为律者,以竹为之,吹其声也,其后则用铜为之,以候气。《后汉书》章帝时,零陵大学奚景於阴冷道舜祠下得白玉管,是古人或以玉为管也。《续汉书》云,候气之法,为土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於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痺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实其端,案历而候之。其月气至,则灰飞而管通,盖音声之道与天地之气通,故取律以候气。《月令》,正月“律中大蔟”。郑玄云,“律者,候气之管,以竹为之。中,犹应也。正月气至,则大蔟之律应。应,谓吹灰也”。是其旧说然也。其律吕相生,郑注《周礼·大师》职云:“黄锺之初九,下生林锺之初六,林锺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大蔟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沽洗又下生应锺之六三,应锺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锺之六五,夹锺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也。”子午以东为上生,子午以西为下生,五下六上,乃一终矣。郑玄云,“同位象夫妻者,黄锺初九,林锺初六及大蔟九二,南吕六二之类,同在初二之位,故象夫妻。异位象子母者,谓林锺初六生大蔟九二,初之与二其数不同,故为异位,象子母。律生於吕,是为同位,故云律取妻。吕生於律,则为异位,故云吕生子。言五下者,谓夷则、林锺、南吕、无射、应锺皆是子午以东之管下而生之,故云下生。六上者,谓大吕、大蔟、夹锺、姑洗、仲吕、蕤宾,皆是子午以西之管上而生之,故云上生。黄锺为律之首,不是馀管所生,不入其数。上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减一,皆左旋隔八而相生”。

七音,周武王伐纣,自午及子凡七日。王因此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故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谓之七音。○七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

[疏]“七音”。

○正义曰:声之清浊,数不过五,而得有七音者,终五以外更变为之也。贾逵注《周语》云:周有七音,谓七律,谓七器音也,黄锺为宫,太蔟为商,沽洗为角,林锺为徵,南吕为羽,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是五声以外,更加变宫、变徵为七音也。《周语》云:景王将铸无射,问律於伶州鸠。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锺,百官轨仪,故先王贵之。王曰“七律者何”?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辰之位,皆在北维。我姬氏出自天鼋,则我皇妣大姜之侄逢公之所冯神也。岁之所在,则我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我大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鹑及驷七列也,南比之揆七同也,凡神人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於是乎有七律”也。是言周乐有七音之意也。五位者,岁、月、日、辰、星之位也。三所者,星与日、辰之位是一所也,岁之所在是二所也。月之所在,武王以殷之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午发师,其年,岁星在鹑火之次也,其日月合宿於房五度。房,即天驷之星也。日在箕七度,箕於次分在析木之津也。日月之会谓之辰。斗柄,斗前也。戊午后三日得周二月辛酉朔,日月合宿於箕十度,在斗前一度,是为辰,在斗柄也。星在天鼋者,星於五星为水星,辰星是也。天鼋即玄枵次之别名也。於是辰星在婺女之宿,其分在天鼋之宿次也。鹑是张星也,驷是房星也。天宿以右旋为次,张、翼、轸、角、亢、氐、房凡七宿,是自鹑火至驷为七,列宿有七也。鹑火在午,天鼋在子,斗柄所建,月移一次,是自午至子为南北之揆七同也。揆,度也。度量星之有七同也。武王既见天时如此,因此以数比合之,其数有七也。以声昭明之,声亦宜有七也,故以七同其数,五声之外加以变宫、变徵也。此二变者,旧乐无之,声或不会,而以律和其声,调和其声使与五音谐会谓之七音。由此也,武王始加二变,周乐有七音耳,以前未有七。杜言武王伐纣,自午及子凡七日者,《尚书·泰誓》云,“戊午,王次于河朔”。又《牧誓》云:“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又《武成》云:“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甲子受率其旅若林,“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是自戊午至甲子七日也。刘炫云:杜既取《国语》之文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何为又云自午及子凡七日乎?是杜意以武王为七日之故,而作乐用七音也。违《国语》之文,是杜说谬。今知不然者,以《尚书》、《国语》俱有七义,事得两通,故杜兼而取之。刘以为杜背《国语》之文而规杜过,非也。

八风,八方之风。○八风,《易纬·通卦验》云,东北曰条风,东方曰明庶风,东南曰清明风,南方曰景风,西南曰凉风,西风曰阊阖风,西北曰不周风,北方曰广莫风。条风又名融风,景风一名凯风。

[疏]“八风”。

○正义曰:《易纬·通卦验》云:“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夏,清明风至;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至;冬至,广莫风至。调风一名融风。十八年传云:“是谓融风。”是调融同也。此八方之风,以八节而至,但八方风气寒暑不同,乐能调阴阳和节气。隐五年传曰:“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乐以八风相成也。八节之风,亦与八卦、八音相配。贾逵云:兑为金,为阊阖风也。乾为石,为不周风也。坎为革,为广莫风也。艮为匏,为融风也。震为竹,为明庶风也。巽为木,为清明风也。离为丝,为景风也。坤为土,为凉风也。是先儒依《易纬》配八风也。

九歌,九功之德,皆可歌也。六府、三事谓之九功。○六府,水、火、金、木、土、穀。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也。

[疏]“九歌”。

○正义曰:九歌之事,《尚书·大禹谟》与文七年传具有其文。

以相成也;言此九者合,然后相成为和乐。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周,密也。○哀乐,音洛。下及注皆同。周疏,传本皆作流,然此五句皆相对,不应独作周流。古本有作疏者。案注训周为密,则与疏相对,宜为疏耳。

[疏]“清浊”至“周疏”。

○正义曰:周疏以上凡十事,皆两字相对,其义相反,乃言乐声如此相反以成音曲,犹羹之水火相反,人之和而不同也。杜训周为密,则疏为希,亦相反也。俗本疏作流,《易·系辞》云:“周流六虚。”《仲尼燕居》云:“周流无不遍也。”涉彼文而误耳。杜既以周为密,则流当为疏,今定本作流,非也。

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诗·豳风》也。义取心平则德音无瑕阙。○豳,彼贫反。

[疏]“诗曰德音不瑕”。

○正义曰:《诗·豳风·狼跋》:“美周公摄政,远则四国流言,近则成王不知。周大夫美其不失其圣也。”云:“公孙硕肤,德音不瑕。”郑玄云:“不瑕,言不可疵瑕也。”

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昔爽鸠氏始居此地,爽鸠氏,少皞氏之司寇也。○专如字;董遇本作抟,音同。季荝因之,季荝,虞夏诸侯,代爽鸠氏者。○荝,仕侧反。夏,户雅反。

[疏]注“季荝”至“氏者”。正义曰:此相传说也。以逢伯是殷之诸侯,此在逢伯之前,故以为虞夏时也。爽鸠在少皞之世,至虞夏历代多矣,未必其间更无他姓。据晏之言,云代爽鸠氏耳。

有逢伯陵因之,逢伯陵,殷诸侯,姜姓。蒲姑氏因之,浦姑氏,殷周之间代逢公者。而后大公因之。古若无死,爽鸠氏之乐,非君所原也。”齐侯甘於所乐,志於不死。晏子称古以节其情原。○大音泰。爽鸠氏之乐,一本作乐之。

[疏]“古者”至“愿也”。

○正义曰:自古者其无死,爽鸠至今犹存则此齐地是爽鸠氏得而乐也。君不得为齐君不死之事,此乐爽鸠氏之有,非君所原乐也。晏子以爽鸠氏为始,故言爽鸠之乐,计爽鸠以前处齐地者,犹应代有人矣。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狎,轻也。○鲜,息浅反。懦,乃乱、乃卧二反,一音儒。狎,户甲反。玩,五乱反。则多死焉,故宽难。”难以治。○治,直吏反。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於萑苻之泽。萑苻,泽名。於泽中劫人。○数,所主反。萑音丸。苻音蒲,又如字。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纠,犹摄也。○尽杀之,本或作尽之,杀衍字。纠,居黝反。

[疏]“尽杀之盗少止”。

○正义曰:既言尽杀之,复云盗少止者,盖谓尽萑苻之内盗也。少止,谓郑国馀处之盗由此少止。

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诗·大雅》。汔,其也。康、绥皆安也。周厉王暴虐,民劳於苛政,故诗人剌之,欲其施之以宽。○汔,许乙反。苛音何。‘毋从诡随,诡人随人,无正心,不可从。○毋,本又作无。从,子又反,注同。诡,九委反。以谨无良,谨,敕慎也。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式,用也。遏,止也。惨,曾也。言为寇虐,曾不畏明法者,亦当用猛政纠治之。○遏,於葛反。惨,七感反。‘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柔,安也。迩,近也。远者怀附,近者各以能进,则王室定。

[疏]“诗曰”至“和也”。

○正义曰:此《诗·大雅·民劳》之篇,刺厉王之诗也。其下十句,《诗》之文也。仲尼分为三段,每以一句释之。汔,其也。康、绥皆安也。止,辞也。於是厉王以苛政劳民,故言当今之民亦大疲劳止,其可以小息之。中国,京师也,四方,诸夏也,施惠於此京师,中国以绥彼诸夏之民。此四句者,欲其施之以宽也。诡、随谓诡人为善,随人小恶,此虽恶之小者,其事不可舍从也,毋得从此诡随之人,以谨敕彼无善之人。无善之恶,大於诡随,诡随不从,则无善息止,是谨敕之也。寇虐之恶人又大於无善。式,用也。遏,止也。惨,曾也。王当严为刑威,用止臣民之间有为寇盗苛虐,曾不畏明白之刑者。此四句者,欲其纠之以猛也。柔,安也。迩,近也。能,谓才能也。王者当以宽政安慰远人,使之怀附,则各以才能自进者,是近人也。远者怀而归,近者以能自进,用此以定我为王之功。此二句者,言平之以和也。

○注“《诗·大雅》”云云。

○正义曰:《释诂》云,“汔,几也。”杜以几、其同声,故以汔为其也。康、绥皆安,及下注遏,止,皆《释诂》文也。式,用;惨,曾,《释言》文也。

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诗·殷颂》。言汤政得中和。竞,强也。絿,急也。○絿音求。布政优优,百禄是遒’,优优,和也。遒,聚也。○遒,在由反,又子由反。和之至也。”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子产见爱,有古人之遗风。

[疏]“又曰”至“至也”。

○正义曰:《诗·商颂·长发》之篇,述成汤之德也。汤之为政,不大强,不大急,不大刚,不大柔,布行政教,优优然和绥,百种福禄於是聚而归之。言其和之至也。竞,强。《释言》文也。絿,急。遒,聚。《毛传》文也。○“及子”至“闻之”。

○正义曰:案上,子大叔悔后巳云,仲尼曰善哉!今方言及子产卒,闻之者,上所云,先美子大叔之善法政,用子产生时法也;此出涕,重美子产身之贤,故传云“及子产卒”,欲显仲尼美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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