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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戎萬全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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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全陣,凡九圍共成一陣。內三為方陣,一為前鋒,一為後殿,二為左翼,二為右翼。

  凡中心連排方陣三,每陣各將一人主之。其陣各方五里,人相去一里,東西占一十七里。每陣周圍二十里,計七千二百步,每五百步為一地分。每一地分用戰車一乘,兵士二十二人。三人在車上,四人掌拒馬四,小牌四,槍四,劍六,四人掌床子弩二,四人掌步弩二,四人掌掉刀二、小牌二,三人掌弓三、團牌三面。一陣計一千四百四十地分。戰車一千四百四十乘。地分士卒三萬一千六百八十人,無地分兵士五千人。以三十人為一隊,計一百六十六隊,餘二十人。其士兵於陣內列行,拒馬五千七百六十,大杆槍五千七百六十根,床子弩二千八百八十張,步弩五千七百六十張,掉刀二千八百八十口,小牌八千六百四十面,步刀四千三百二十口,團牌四千三百二十面。望樓八座,每座望子十人,計八十人。凡陣之四面列戰車、榜牌及諸兵器。皆持滿外向。車中貯糗糧、軍中所用之物。又每面門一,以門為臨時啟閉之節。東西稍陣,各用騎兵萬人,解鐙分為兩行。前行配五十騎為一隊,計一百二十五隊。每隊并隊眼占地五十步,計六千二百五十步,計一十七里一百三十步。後行配三十騎為一隊,計一百二十五隊。每隊并隊眼占地五十步,東西占地十七里九十步。三路探馬計三十隊,每路各浮圖子排列,計一百六十五騎。輕騎七千五百人,騎槍七千五百條,牌七千五百面。劍三千七百五十口,東西陣各劍一千八百七十五口,骨朵三千七百五十條,東西稍陣骨朵各一千八百七十五條。前後陣各用騎兵五千人,解鐙分為兩行。前行配五十騎為一隊,計六十二隊。每隊并隊眼占地六十五步,計四千三十步,計一十一里七十步。後行配三十騎為一隊,計六十二隊餘十八人。每隊并隊眼占地六十五步,計四千九十五步,計十一里三十五步。五路探馬計五十隊,後陣減兩路牌。每路各浮圖子排列,計二百七十五騎。輕騎三千八百人,騎槍三千八百條,團牌三千八百面,劍一千九百口,前後陣各劍九百五十口,骨朵一千九百條,前後陣各骨朵九百五十條。三陣凡用兵士一十四萬九百三十人。十一萬二百八十人步,內二百四十人充望子;三萬六百五十人騎,內六百五十人充探馬。數內騎軍及無地分兵士共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三萬六百五十人騎,一萬五千人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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