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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号也是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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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学被玩到这个地步,真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那些天意呀,受命呀,该当真的时候它就是真的,该不当真的时候它就是假的,你如果该当真的时候说它假,或者该当假的时候说它真,那就犯了政治幼稚病了,杀身之祸就在眼前。那么,假如你在汉朝为官,为了安全起见,肯定想找一个风向标之类的东西。其实风向标倒也好找,盯准皇帝的眼色也就是了,再要注意的就是:既要有好的记,也要有好的忘

——这话从何说起呢?就从皇帝的年号说起,《春秋》之义也是蕴涵其中的。

就拿这一年作个例子吧:汉昭帝元凤三年。还记得吗,这就是前文刚刚说过的泰山巨石自立、上林苑枯柳复生的那年。现在我们要看的是:年号元凤。为什么要叫元凤?

汉昭帝即位之初,定年号为始元,意思是说:新皇帝上任啦,万象从此更新。于是,世界从始元元年一直就走到了始元七年,在七月份上,出大事了:发生日蚀了。

日蚀在当时意味着什么,前文已经说得一清二楚,汉昭帝和霍光他们也不知道有什么想法,但也许就像民间冲喜的心态似的,既然有了灾异,那就拿个祥瑞来冲冲好了。但问题是,祥瑞可不是说有就有的。这个为难的时候,有聪明人追忆往事,想起始元三年曾经有凤凰云集东海,朝廷还派人去祭祀过的。咦,这不就是明摆着的祥瑞么!好了,那就拿凤凰说事吧,朝廷于是诏告天下,始元的年号到此结束。可是,始元七年不是才过到七月份么,一年才到一半难道就改年号?——不错,旧年号就用到七月了,不再往下用了,从八月算起就是元凤元年了,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议定年号自然少不得儒家知识分子的工作,而且这工作绝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一个年号虽然一般只是寥寥两个字,可你既要把握得住《春秋》理论,又要熟悉儒家典籍,更要揣摩得清政治风向。说到底,年号可绝不仅仅是纪年的一个标记,不是没有价值蕴涵的简单符号,而是政治手段之一,儒家之学、《春秋》之理、帝王之术,林林总总尽在其中。

我们只要留心一下就会发现:直到近现代,还有不少人在推崇帝国时代的好人政府,说现代民主政体的选举制度眼光过于短浅,因为领人的一届任期无非短短几年,这种制度缺陷使他们很难做出十年、二十年乃至三五十年以上的长期规划,无法对国民做出长远承诺,而帝制则不然,长命百岁的好皇帝可以一统治就是好几十年,所以便不会有上述问题的出现。——这个论调一直小有市场,可是,所谓“长远规划”的可能暂且不论,如果我们仔细看看历史,就会发现历史并没有为这种说法提供足够的证据。就以汉朝为例吧,单是这些换来换去的年号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改元有很多都是来自新的祥瑞,可究其根底,无外乎附会现实的政治需要。比如皇帝看看局面实在乱得不行,难以维持了,算了,改元吧!——这种时候往往会改作始元、更始、太始之类的年号,意思是:新时代开始啦,万象从此更新,大家把过去的事都放一放,咱们重新打造好生活;暗含的意思是:以前的搞乱搞都揭过去,谁也别再提了。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一个皇帝的任期内会出现好多年号,翻来覆去地“万象更新”,这就像有些小学生写日记一样,一开始拿了个崭新的日记本,高高兴兴写了几天,结果发现字也难看、句子也不通顺,怎么办呢,好办,就把前边写完的那几页“呲啦”一撕,重新开始;等又写了几天之后,发现还是很差劲,那就再撕,再重新写。如果单是一个日记本,遭受这种颠三倒四的命运倒也罢了,可如果是全国的老百姓,禁得起多少次这样的折腾?皇帝倒也安心:反正撕下去的页码不许人提,谁翻旧账就整治谁。官员们也越来越聪明,都知道禁忌之所在,干脆美其名曰“放下历史的包袱,轻装整队朝前看”。嗯,这还真不失为一个响亮的口号。倒霉的总是老百姓,谁知道自己哪一天就会变成那个牛鬼蛇神一般的“历史的包袱”,而人家“朝前看”的坚毅目光便再也落不到自己身上了?

年号的变更或者其他一些类似事物在名号上的变更,其中蕴涵着不小的学问,用勒庞的话说,就是“当群体因为政治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这是改元之类手段的另外一层意义:新瓶装旧酒,给大家一些万象更新的美好联想。勒庞说道:

【因此,聪明的托克维尔很久以前就说过,政府和帝国的具体工作就是用新的名称把大多数过去的制度重新包装一遍,这就是说,用新名称代替那些能够让群众想起不利形象的名称,因为它们的新鲜能防止这种联想。“地租”变成了“土地税”,“盐赋”变成了“盐税”,“徭役”变成了间接摊派,商号和行会的税款变成了执照费,如此等等。

可见,政治家最基本的任务之一,就是对流行用语,或至少对再没有人感兴趣、民众已经不能容忍其旧名称的事物保持警觉。名称的威力如此强大,如果选择得当,它足以使最可恶的事情改头换面,变得能被民众所接受。泰纳正确地指出,雅各宾人正是利用了“自由”和“博”这种当时十分流行的说法,才能够“建立起堪与达荷美媲美的暴政,建立起和宗教法庭相类似的审判台,干出与古墨西哥人相差无几的人类大屠杀这种成就”。统治者的艺术,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首先在于驾驭词藻的学问。这门艺术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就是在同一个社会,同一个词对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往往有不同的含义,表面上看他们用词相同,其实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i】】

从这层意义上说,“健忘”或许是老百姓最为优秀的品格,真正喜欢旧事重提的往往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看看英国著名的掘地派领袖思坦莱,他的文章曾被誉为“社会主义思想宝库中的一份光辉遗产”。ii思坦莱在向克伦威尔谏言的《自由法》里辨析了“王国”和“共和国”在概念上的不同之处,他悲愤地点明:“人民说,如果看看诉讼程序就会发现事情同国王统治时期一模一样,只是改了改名称罢了”,“只要立法者把实现国王的意志和特权作为自己的目的,被压迫的平民就不能享有共和国的自由”。iii

思坦莱的这番话反证了“改了改名称”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个多么简单而有效的管理手段,暗示了所谓“共和国”其实只是打着共和国旗号的“王国”而已,除了字面上的差异之外,和以前的王国并没有多大的实质不同。这时候我们再来回想一下董仲舒的那个看似非常形式主义的意见:“从《春秋》来看,政权替的时候,新政权应该改变历法,改变服装和饰物的颜色,以此来表示接受了新一轮的天命”,嗯,好像别有一番感受了吧?

可是,肯定有人会出来质疑:“瞧你说得容易,老百姓就那么好糊弄吗?俗话说得好: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历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的眼睛很少会是雪亮的,当然,使人民群众相信他们自己有着雪亮的眼睛,这对统治者是大有好处的,人民群众往往会在这种盲目的自信里用他们“雪亮的”眼睛追随着聪明的统治者手指的方向,哪怕那个方向正通向悬崖峭壁。

是的,心理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在有些情境下,糊弄一个人往往不太容易,糊弄两三个人也不那么容易,但是,糊弄一群人可就容易多了。这个道理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人数往往和理成反比,也就是说,在人数越多的时候,理也就越少,甚至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当一百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脑瓜儿加起来反倒不如这一百人中的任何一个人的脑瓜儿更加灵活。我们还可以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在向大众表达意见的时候,知识分子永远会输给义和

我们还是有必要再来听听勒庞的意见:

【【我们已经证明,群体是不受推理影响的,它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因此,那些知道如何影响他们的演说家,总是借助于他们的感情而不是他们的理。逻辑定律对群体不起作用。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得搞清楚让它们兴奋的感情,并且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然后以很低级的组合方式,用一些非常著名的暗示概念去改变他们的看法,这样才能够——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回到最初提出的观点上来,慢慢地探明引起某种说法的感情。这种根据讲话的效果不断改变措辞的必要,使一切有效的演讲完全不可能事先进行准备和研究。在这种事先准备好的演讲中,演讲者遵循的

是自己的思路而不是听众的思路,仅这一个事实就会使他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iv】】

是呀,难道“文革”那一代人就真比我们更笨么?他们的脑容量很小吗?他们的平均智商只在70以下吗?他们在单个人与单个人打道的时候不也表现出不亚于我们的明吗?——而且,我们还不要急着把勒庞的论断归结为他的反动的阶级局限在作祟,要知道,就连列宁的一些公开言论也能让我们体会出相似的潜台词:大众是麻木、冷漠、懒惰、墨守成规的,必须需要英政的领导。(出处就在老一辈人都很熟悉的一部著作:《共产主义的左派幼稚病》。)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呀,为什么同样的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表现为一种格,身处于群体当中的时候却突然展现出了一些卑劣的新格呢?这道理好像讲不通呀?

弗洛伊德对此有过一个解释——虽然勒庞大约要算是群体心理学的开山鼻祖,但弗洛伊德在他之后也曾关注过这个领域——他认为勒庞所谓的那些新格其实并不是“新”的,而是因为人心的所有罪恶冲动都潜伏在人的潜意识里,平日里总是被压抑着,而群体的环境把“超我”的阀门打开了,这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匣子……

如果以群体心理学的眼光来观察历史,连带着会对未来也生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当然,乐观的看法也是有的,比如曼海姆就觉得勒庞把问题看得太单纯了:“作为对勒庞(Le Bon)那样作者的简单化的大众心理学的答复,我们必须坚持认为,虽然聚集一(亦即人群(crowd)或任何无差别无定形的聚集体)的人易于接受建议和受感染,但大多数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一,进一步说,非理并不必然瓦解社会……”其中缘由,有兴趣的读者就自己去曼海姆的书中去找吧。v但是,曼海姆的攻击目标可能有误,因为非理在被利用的时候,其目的往往并不在于“瓦解社会”。

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是成果颇多的,再如,涂尔干虽然不是一位心理学家,却在研究图腾的起源和功能时深刻触及了这个问题,如果管中窥豹一下的话:“一般来说,社会只要凭借着它凌驾于人们之上的那种权力,就必然会在人们心中激起神圣的感觉,这是不成问题的;因为社会之于社会成员,就如同神之于它的崇拜者。……而社会也给我们永远的依赖感。”“有些时候,社会这种赋予力量与生气的作用格外明显。在共同的激情的鼓励下,我们在集会上变得易于冲动,情绪激昂,而这是仅凭个人的力量所难以维系的。等到集会解散,我们发现自己重又孑然一身,回落到平常的状态,我们就能体会出我们曾经在多大程度上超越自身了。”vi——涂尔干使我们隐约看到:宗教似乎是无处不在的,即便在那些否定宗教的地方也依然如此,而作为个体总和的社会却像是一个活物,幻化成一个高踞于所有人之上的法力无边的家伙。任我行前辈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湖”,把这句话套用一下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宗教——哪怕没有一个人相信宗教”。

注释:

i [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1版)。另外,哈耶克在《通往役之路》(王明毅/译,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的第十一章里也仔细讲过类似的观点,对大众心理的了解与作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能力,对此后文还会论及。

ii 见《斯坦莱文选》中译本序(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版,任国栋/译)

iii 见斯坦莱《自由法·给英吉利共和国军队将军奥利弗·克伦威尔阁下的信》及《自由法·致友好的没有偏见的读者》第六章(《斯坦莱文集》,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版,任国栋/译)

iv [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1版)

v [德]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现代社会结构的研究》(张旅平/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1版,第50页)。详见该书第一部分的5-10章。

vi [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76-277,280页)。这两段引文仅仅谈及了问题的一小部分,涂尔干的详细论述请看该书第二卷,当然,最好是全书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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