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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卷   列传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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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阿剌耶律义先信先萧陶隗萧塔剌葛耶律敌禄

  萧阿剌,字阿里懒,北院枢密使孝穆之子也。幼养宫中,兴宗尤爱之。重熙六年,为弘义宫使。累迁同知北院枢密使,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为东京留守。二十一年,拜西北路招讨使,封西平郡王。&lt;一&gt;寻尚秦晋国王公主,拜驸马都尉。

  清宁元年,遗诏拜北府宰相,兼南院枢密使,&lt;二&gt;进王韩。明年,改北院枢密使,徙王陈,与萧革同掌国政。革谄谀不法,阿剌争之不得,告归。上由此恶之,除东京留守。会行瑟瑟礼,入朝陈时政得失。革以事中伤,帝怒,缢杀之。皇太后营救不及,大恸曰:「阿剌何罪而遽见杀?」帝乃优加赙赠,葬乾陵之赤山。

  阿剌性忠果,晓世务,有经济才。议者以谓阿剌若在,无重元、乙辛之乱。

  耶律义先,于越仁先之弟也。美风姿,举止严重。

  重熙初,补祗候郎君班详稳。十三年,车驾西征,为十二行纠都监,战功最,改南院宣徽使。

  时萧革同知枢密院事,席宠擅权,义先疾之。因侍宴,言于帝曰:「革狡佞喜乱,一朝大用,必误国家!」言甚激切,不纳。它日侍宴,上命群臣博,负者罚一巨觥。义先当与革对,怃然曰:「臣纵不能进贤退不肖,安能与国贼博哉!」帝止之曰:「卿醉矣!」义先厉声诟不已。上大怒,赖皇后救,得解。翌日,上谓革曰;「义先无礼,当黜之。」革对曰:「义先天性忠直,今以酒失而出,谁敢言人之过?」上谓革忠直,益加信任。义先郁郁不自得,然议事未尝少沮。又於上前博,义先祝曰:「向言人过,冒犯天威。今日一掷,可表愚款。」俄得堂印。上愕然。

  十六年,为殿前都点检,讨蒲奴里,多所招降,获其酋长陶得里以归,手诏褒奖,以功改南京统军使,封武昌郡王。奏请统军司钱营息,以赡贫民。未期,军器完整,民得休息。二十一年,拜惕隐,进王富春,薨,年四十二。

  义先常戒其族人曰:「国中三父房,皆帝之昆弟,不孝不义尤不可为。」其接下无贵贱贤否,皆与均礼。其妻晋国长公主之女,每遇中表亲,非礼服不见,故内外多化之。清宁间,追赠许王。弟信先。

  信先,兴宗以其父瑰引为刺血友,幼养于宫。善骑射。

  重熙十四年为左护卫太保,同知殿前点检司事。十八年,兼右祗候郎君班详稳。上问所欲,信先曰:「先臣瑰引与陛下分如同气,然不及王封。傥使蒙恩地下,臣愿毕矣。」上曰:「此朕遗忘之过。」追封燕王。是年,从萧惠伐夏,败於河南,例被责。

  清宁初,为南面林牙,卒。

  萧陶隗,字乌古邻,宰相辖特六世孙。刚直,有威重。

  咸雍初,任马群太保。素知群牧名存实亡,悉阅旧籍,除其羸病,录其实数,牧人畏服。陶隗上书曰:「群牧以少为多,以无为有。上下相蒙,积弊成风。不若括见真数,着为定籍,公私两济。」从之。畜产岁以蕃息。

  大康中,累迁契丹行宫都部署。上尝谓群臣曰:「北枢密院军国重任,久阙其人,耶律阿思、萧斡特剌二人孰愈?」群臣各誉所长,陶隗独默然。上问:「卿何不言?」陶隗曰:「斡特剌懦而败事&lt;三&gt;;阿思有才而贪,将为祸基。不得已而用,败事犹胜基祸。」上曰:「陶隗虽魏徵不能过,但恨吾不及太宗尔!」然竟以阿思为枢密使。由是阿思衔之。

  九年,西圉不宁,阿思奏曰:「边隅事大,可择重臣镇抚。」上曰:「陶隗何如?」阿思曰:「诚如圣旨。」遂拜西南面招讨使。阿思阴与萧阿忽带诬奏贼掠漠南牧马及居民畜产,陶隗不急追捕,罪当死,诏免官。久之,起为塌母城节度使。未行,疽发背卒。

  陶隗负气,怒则须髯辄张。每有大议,必毅然决之。虽上有难色,未尝遽已。见权贵无少屈,竟为阿思所陷,时人惜之。二子,曰图木、辖式。阿思死,始获进用。

  萧塔剌葛,字陶哂,六院部人。素刚直。太祖时,坐叔祖台哂谋杀于越释鲁,没入弘义宫。世宗即位,以舅氏故,出其籍,补国舅别部敞史。

  或言泰宁王察割有无君心。塔剌葛曰:「彼纵忍行不义,人孰肯从!」他日侍宴,酒酣,塔剌葛捉察割耳,强饮之曰:「上固知汝傲狠,然以国属,曲加矜悯,使汝在左右,且度汝才何能为。若长恶不悛,徒自取赤族之祸!」察割不能答,强笑曰:「何戏之虐也!」

  天禄末,塔剌葛为北府宰相,及察割作乱,塔刺葛醉詈曰;「吾悔不杀此逆贼!」寻为察割所害。

  耶律敌禄,字阳隐,孟父楚国王之後。性质直,多膂力。

  渺割作乱,敌禄闻之,入见寿安王,慷慨言曰:「愿得精兵数百,破贼党。」王嘉其忠。穆宗即位,为北院宣徽使。上以飞狐道狭,诏敌禄广之。

  明年,将兵援河东,至太原,与汉王会于高平,击周军,败之,仍降其众。忻、代二州叛,将兵讨之。会耶律挞烈至,败周师於忻口。师还,卒。

  论曰:忠臣惟知有国,而不知有身,故恶恶不避其患。阿剌以谄谀不法折萧革,陶隗以用必基祸言阿思,塔剌葛以忍行不义徒自取赤族之罪责察割,其心可谓忠矣。言一出而祸辄随之。吁,邪正既不辨,国焉得无乱哉!

  ※校勘记

  一∶ 西平郡王 平,原误「北」。据纪重熙二十一年四月改。

  二∶ 北府宰相兼南院枢密使 按纪清宁元年八月作「北府宰相,权知南院枢密使事」。

  三∶ 斡特剌懦而败事 斡,原作「讹」。据上下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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