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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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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章

本章介绍一下利立浦特的居民情况,它包括学术、法律、风情,怎样教育儿童和作者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为一贵妇人辩护。

尽管我打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来描述这个帝国的一切,但同时倒也乐意先介绍一点大概的情况来满足读者们的好奇心。由于当地人一般身高不超过六英寸,所以其他的动物、植物都有与之相称的严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依次往下推,一直到最小的种类,我是很难看见的。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他们眼前那一切特殊的东西,他们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远。我饶有兴致地看到一位厨师在一只不及普通苍蝇大小的百灵鸟身上扌寻,也曾看到一位年轻姑拿着根细得看不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见的针。这些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物体有着十分敏锐的视力。在他们那里最高的树木大约有七英尺,我指的是皇家大公园里的那几棵,我举起攒着的拳头刚好够得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同样也有一定的比例,那些就留给读者自己去想像吧。

他们的学术已经十分发达,不知历经了多少代。这些就不用我说了。不过他们写字的方法很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到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从右到左,不像中国人那样自上而下,也不像卡斯卡吉人那样自下而上。而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和英国的太太小姐们一个样子。

他们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因为他们持这么一种意见,就是: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按照这样的埋法,死人到复活的时候,就该是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了。当然,他们中有见识的人也都承认这种说法荒诞不经,但为了沿袭世俗的惯,这种做法仍在延用。

这个帝国有些法律和风俗非常奇特,要不是它们与我亲的祖国的法律和风俗完全相反的话,我真想替他们说几句辩解的话。但愿我们也能实行就好。首先我要提到的是关于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在此均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审叛时表明自己清白无罪,则原告将被立即处死,落个可耻的下场;同时无辜者还可以从原告的财产或土地中获得四项赔偿,这四项赔偿包括损失的时间,经历的危险,监禁的痛苦,以及全部的辩护费用。假如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的费用,则多半由皇家负担。皇帝还要公开对被告有所恩赐,同时颁发通告,向全城宣布被告无罪。

他们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因此欺诈的人没有不被处死的。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小心谨慎,提高警惕,再加上有点一般的常识,自己的东西就不会被偷掉,可是对于老巨滑的人来说,诚实的人是防不胜防的。既然人们需要不断地买卖,信用易,如果我们允许和纵容欺诈行为,或者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制裁,那么诚实的生意人就永远吃亏,流氓无赖反倒获利非浅。我记得有一次,我曾在国王面前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罪犯说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款,随后竟携款潜逃。我对皇帝说,这只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希望能减轻对他的量刑。皇帝觉得我荒谬到了极点,竟会将最能加重其罪行的理由提出来替他辩护。说真的,我当时无言以对,只好泛泛地回答说,也许是各国有各国不同的俗吧。必须承认,我那时确实羞愧难当。

虽然我们把赏与罚认为是一切政府动作的两个枢纽,但除了在利立浦特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真正实行这一原则。不论是谁,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内一直严守国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根据其地位及生活状况的不同,从专用的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一笔款子,同时还可以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不过这种称号不能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刑罚没有奖赏,他们认为这是我们政策上的一大缺点。也正式如此,他们的裁判厅里的正义女神像塑有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还各有一只,表示正义女神谨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开着,左手持一宝剑,剑插在鞘中,这表示她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既然人类必须要有政府管理事务,那么人类的一般才能就可以胜任各种职务;上天从来就没有想到要把公共事务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好像只有极少数杰出的天才才搞得懂,而这样的天才一个时代也难得有那么三个。相反,他们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真诚、正义、节制等美德,大家只要实践这些美德,加上经验和为善之心,就都能为国服务,不过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学罢了。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那么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没有用的,任何事务都决不能给那些有才无德的危险分子去办。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如果由于无知而犯错,至少也不会像那些存心腐败的人那样给社会利益造成致命的后果。这些人本事不小,能够加倍地营私舞弊,同时还能掩饰自己的腐败行径。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样不能为公众服务。利立浦特人认为,既然国王们宣称自己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认他所凭借的权威,那就再荒唐不过了。

在谈到这些法律以及下面的法律时,读者应该明白我指的只是他们原先的那些制度,而并不是后来的腐败政治。由于人类天落而导致这些人已经陷入腐败之中去了。读者要注意,那些凭借在绳子上跳舞而获取高位,在御杖上下跳跃或爬行以赢得思和荣誉勋章等的无耻做法,最初是由当今皇上的祖父首先开始的,随着派纷争的愈演愈烈,这些劣迹遂渐发展到了目前的地步。

以他们的做法来看,忘恩负义该判死罪,我们在书上读到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这样的法律。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无论是谁,如以怨报德,就应该是人类的公敌,不知报恩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父母亲和子女责任的一些观念也和我们的观念完全不同。男女结合是建立在伟大的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的,为的是传宗接代,利立浦特人也该有这样一种结合。他们认为,和别的动物一样,男女结合的动机在于欲,而对其儿女的怜呵护也是出于同样的自然法则。根据这一道理,他们绝对不认为一个孩子因为父亲生了他,或者母亲把他带到了这个世上,而必须对父是尽什么义务。想想人生的悲惨,生儿育女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处,做父母的也没有想到要生儿育女,相遇相时,心思还用在别的上面呢。根据这些还有其他一些理由与之相似,他们认为最不应该让父母亲来教育他们的子女。因此,他们的每个城镇都办有公共学校,除村民和劳工以外,所有父母的儿女一到二十个月被认为具备一定受教条件时,必须将他们送去学校接受培养和教育。学校有好多种,以适应不同等级与别。有经验丰富的教师,他们训练孩子们养成一种与其父母亲地位相符同时又符合自身能力及好的生活方式。我先来谈谈男校的情况,然后再谈女校。

接收名门贵族子弟的男学校配有受人戴而又博才多学的教师,他们手下还有助教。孩子们的衣食简单朴素。他们受到荣誉、正义、勇敢、谦虚、仁慈、宗教、国等等方面原则的培养教育,除了短暂的吃饭、睡觉时间以及包括身体锻炼在内的两小时娱乐活动之外,他们总有些事情要做。四岁以前男仆给他们穿衣服,之后则不管身份多高,都得自己穿衣。女仆们年纪相当于我们的五十岁,只做那最粗贱的活儿。孩子们绝不准许同仆人谈,只许一小伙或大群地在一块儿玩耍,还总得有一位教师或者助教在旁,这样他们就不会像我们的孩子那样幼年时代染上愚顽的恶。一年中父母亲只准看望孩子们两次,每次看望的时间只有一小时,见面和分别时可以吻一下自己的子女,但那种时候总有一位教师在旁,他们不允许做父母的窃窃私语或对孩子表示抚,也不允许他们带进玩具、糖果之类的礼物。

每家必须付子女的教育及娱乐费用,过期不缴由朝廷官吏征收。

在接收一般绅士、商人、做小买卖和手艺人子弟的学校里,也按照同样的方法相应管理。不过那些预备要做生意的孩子十一岁就得放出去当学徒,而贵族子弟则继续在校学留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只是最后三年的管教比较松。

在女子学校里,高贵人家出身的女孩子所受的教育大致和男孩子差不多,不过替他们穿衣服的是整洁端庄的女仆,每次同时有一位教师或助教在场,一直到五岁她们可以自己穿衣服为止。如果发现这些女仆违反纪律擅自给女孩子讲一些恐怖、愚蠢的故事,或者玩那些我们的侍女所惯于玩弄的愚蠢把戏来给姑们取乐,就边鞭打她们边在全城游街示众三次,再监禁一年,最后终身流放到这个国家最最荒凉的地方。所以那里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都耻于成为懦夫和呆子,也鄙视一切不洁不正派的个人打扮。我并没有发现她们的教育因为别的不同而有什么差别,只是女子的运动不像男孩子们的那么剧烈罢了。她们要学一些家政方面的规则,研究学问的范围也较小些,因为这里人的信条是,女人不可能永远年轻,贵族人家的主妇却应该永远做一个懂道理、和蔼可亲的伴侣。女孩子到了十二岁,在他们看来就是结婚的年龄了,父母或监护人把她们领回家,对老师是千恩万谢;姑与同伴别离却都是泪流满面。

在较为低等一级的女子学校里,孩子们学各种符合她们别和不同身份等级的工作。打算当学徒的九岁退学,其余的留到十一岁。

有孩子在这些学校里上学的小户人家,除每年要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之外,还得将每月所得,缴一小部分给学校的财政主管,作为分给孩子的一份财产,所以父母的开支是受法律限制的。利立浦特人认为,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把小孩子生到这个世上,却要公众来负担教养,也未免太不公平了。至于有身份的人,“也要根据各人的情况,保证拨一笔一定数量的资产留给每一个孩子。这部分基金将永远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绝对公平地管理和使用。

村民和劳工们则把孩子养在家里,他们的本分就是耕种田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来说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不过他们中,年老多病的人养老院会来抚养,因为这个国家中没有一个乞丐,也就是没有乞丐这一行。

我在这个国家住了有九个月零十三天,好奇的读者一定想知道我在那里是怎么过日子的。我天生长有一个具有机械才能的脑袋,同时也由于生活中迫切需要,我就用皇家公园里最大的树木给自己做了一套相当方便适用的桌椅。两百名女裁缝受雇给我制作衬衫、单和台布,用的虽是最牢最粗的料,却还得几层相叠缝到一起,因为他们最厚的布和我们的上等细麻布比,还是要细几等。亚麻布在他们那里通常是三英寸宽,三英尺长算一匹。我躺在地上给女裁缝们量尺寸,她们一个站在我脖子那儿,一个站在我腿肚那儿,各执一端拉直一根粗线,再由第三个人拿一根一英寸长的尺子来量粗线的长度。接着,量过我右手的大拇指后,她们就不再要量什么了,因为按照数学的方法来计算,大拇指的两周就等于手腕的一周,以次类推,她们又算出了脖子和腰围的粗细;我再把我的一件旧衬衫摊在地上给她们做样子参考,结果她们做出的衬衣非常合我的身。他们又雇了三百名裁缝师给我做外衣,不过他们用另一种方法来为我量尺寸。我跪在地上,他们竖起一架梯子靠在我脖子上,由一人爬上梯子,将一根带铅锤的线从我的衣领处垂直放到地面,这恰好就是我外衣的长度。但腰身和手臂由我自己来量。这些衣服全是在我自己的屋子里做的,因为他们最大的房子也放不下这样大的衣服。衣服做成,看上去就像英国太太们做的百袖衣一般,只是我的衣服全身一种颜色罢了。

约有三百名厨师给我做饭,他们带了家人住在我房子附近很小的茅屋里。每位厨师给我做两种菜。我一手拿起二十名服务员把他们放到桌上,另外的一百名在地面上侍候,有的端着一盘盘的肉,有的肩上扛着一桶桶的葡萄酒和其他酒类。我说要吃,在上面的服务员就用绳索以一种很巧妙的方法将这些食物往上吊,就像我们欧洲人从井里往上拉水一样。他们的一盘肉够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够我喝一口的。他们的羊肉不及我们的好,但他做的牛肉味道却特别好站。我曾吃到一块牛腰肉,非常大,咬了三口才吃完,不过这种时候很难得。我像在我们国家吃百灵鸟的腿肉一样,将那些肉连骨头什么的一股脑吞了下去,仆人们见了非常惊讶。他们的鹅和火鸡我通常是一口一只;应该承认,它们的味道远比我们的要好。至于他们的小家禽,我用刀尖一挑就是二三十只。

皇帝陛下听说我的情形后,竟然有一天就提出要带皇后和年轻的王子、公主来同我一起同享吃饭的快乐(他喜欢这么说)。他们真的还就来了。我把他们放在桌上的御椅上,正和我面对着面。在他们四周站着侍卫。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手里拿着他那根白色权杖也在一旁侍奉。我发觉他不时从一旁酸溜溜地看我,我不愿多理会,反而吃得比平常还要多,一来为了我亲的祖国,二来也想让朝廷惊叹一下。我私下里总感觉皇帝的这一次驾临,又给了佛利姆奈浦一次在他的主子面前算计我的机会。这位大臣一向暗地里与我为敌,表面上却又表示我,就其暗乖僻的本来看,他这么做是不正常的。他向皇帝报告说,目前的财政状况很不景气,往下拨款都得打折扣,国库券的价值比票面价值低百分之九才能流通。总之,我已经花掉皇帝陛下一百五十多万“斯普鲁格”了(这是他们最大的金币,大约有我们缝在衣服上作装饰用的小金属片那么大小);从全局考虑,皇帝应该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打发走。

在这里,我必须为一位品质高尚的夫人的名誉辩护一下,她因为我蒙受了不白之冤。财政大臣也真够可以的,竟会猜忌到自己的妻子身上。有人心怀不测,嚼着舌头跟财政大臣说他的夫人疯狂地上了我。这个丑闻一时在朝廷里传播开来,说她有一次曾秘密到过我的住处。我郑重声明这事毫无根据,纯属造谣,只不过是夫人喜欢用天真无邪的坦诚和友谊善待我罢了。我承认她常到我家来,但每次都是公开的,马车里也总是另外带着三个人,多半是她的姊妹、年轻的女儿和某个特殊的相识,可这在朝廷的其他贵夫人身上也是司空见惯的呀!而且我还要请我身边的仆人作证,他们什么时候看到我门口停着辆马车,却不知道里面坐的是什么人了。每次有人来,总是先由仆人通报,我则照例立即到门口迎接;施过礼之后,我非常小心地拿起马车和两匹马(如果是六匹马,车夫总要解下其中的四匹)放到桌子上;为了防止出事,我在桌子周围安了五英寸高的活动桌边。常常是我的桌上同时有四辆马车,里边全坐满了人,这时我就在椅子里坐好,脸朝着他们。我和一辆马车中的客人谈时,马车夫就驾着其余几辆车在桌子上慢慢兜圈子,我就在这样的谈中度过了许多愉快的下午。可是我要向财政大臣或者向他告密的那两个人挑战(我要说出他俩的名字,让他们看着办好了),这两个人就是克拉斯特利尔和德隆洛。我要他们拿出证据来,除了我以前说到过的瑞尔德里沙内务大臣曾奉皇帝陛下特遣来过以外,还有什么人隐姓埋名私下来找过我。要不是这件事和一位贵夫人的名誉密切相关,我是不会絮絮叨叨说这么多的,我自己的名誉受损也就算了。当时我的爵位是“那达克”,财政大臣没有我职位高,大家都知道他只是一个“克拉姆格拉姆”,比我要低一级,就像在英国侯爵比公爵要低一级一样乙但是我承认,他在朝廷的地位比我的要高。这些虚假的谣言是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的,至于怎么得知的却不太好提;谣言曾使佛利姆奈浦一度尽给他太太脸色看,对我就更坏了。尽管他最终还是醒悟了,并与太太重归于好,但我却永远失去了他的信任。皇帝对我也很快越来越没了兴趣,他实在太受制于他那位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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