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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伯伦《法律和立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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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立法

几百年前,有个伟大的国王,他是个贤明的人。他要给他的子民制订法律。

他从一千个不同的部落,邀请一千个贤人,到他的京城来制订法律。

这一切都照办了。

然而,写在羊皮纸上的一千条法律,呈送到国王面前,国王——一审阅之时,内心深处倒辛酸地哭泣了,因为他不曾料到,在他的王国之内,竟有一千种犯罪的勾当。

于是国王召来他的书吏,嘴角边带着微笑亲自口授法律。国王制订的法律只有七条。

却说那一千个贤人愤愤地离别国王,带着他们自己制订的法律回到他们各自的部落里去了。每个部落都实施它自己的贤人所制订的法律。

因此,他们直至今天都有一千条法律。

这是一个大国,但它有一千个监狱,狱中充满了触犯一千条法律的男男女女。

这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然而,这个国家里的人民,乃是一千个立法者和仅仅一个贤明的国王的后裔。

作者简介

纪伯伦(1883~1931)黎巴嫩诗人、散文作家、画家。生于黎巴嫩北部山乡卜舍里。12岁时随母去美国波士顿。两年后回到祖国,进贝鲁特“希克玛(睿智)”学校学习阿拉伯文、法文和绘画。学习期间,曾创办《真理》杂志,态度激进。1908年发表小说《叛逆的灵魂》,激怒当局,作品遭到查禁焚毁,本人被逐,再次前往美国。后去法国,在巴黎艺术学院学习绘画和雕塑,曾得到艺术大师罗丹的奖掖。1911年重返波士顿,次年迁往纽约长住,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直至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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