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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梦程序的心理 甲、梦的遗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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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梦中出现的自我更正,虽然引起某些作者的兴趣,但在此地却不必花费我们太多的心血。但我却要借着一梦例说明关于梦中发生文字错误的典型例子。这发生在我十九岁的时候,首次访问英国。第一次在爱尔兰的海里度过一整天。自然我很高兴地在沙滩上捡起浪潮所遗留下来的水生物。当我正好观察着一双海星的时候——〔梦的开始即是hollthurnhollothurian(海参类)〕——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走上前来问道:“它是海星吗?是活的?”我答道:“是的,他是活的。”我立刻发现自己的错误,很尴尬地赶紧加以改正。而在梦中我却以另一个德国人常犯的文法错误来取代之。

“DasBuchistvonSchiller”应该翻成这本书是由“by”,而不是“from”。在听过这么多关于梦运作的目的,以及其不择手段,任意运用各种方法以达目的的讨论后,如果听到这个英文字“from”是借着和德文“from(虔诚)”的同音而达到极度凝缩的作用,我们将不会感到惊奇。但是我那个关于海滩的确实记忆何以会呈现于梦中呢?它表示——用一个最纯真无邪的例子——我把性别的关系搞错了。这当然是解释此梦的钥匙之一。而且,任何一个听过马克思的《物质与动性》书名来源者都不难填补这个空隙:(莫里哀“LeMaladelmaginaire”中的LaMatierest—elleLaudable〔5〕——肠子的动作)。况且我还能以亲眼目睹的事实来证明梦的遗忘大部分是由于阻抗的结果。一位病人对我说,他刚做一个梦,不过却全部忘了;我们于是再继续进行分析。然后遇到一个阻抗;于是我向病人解释一番,借着鼓励与压力帮助他和这不能令他满足的思潮取得妥协。我几乎要失败,突然间大声叫道:“我现在记得自己梦见什么了。”因此妨碍我们分析工作的阻抗也同时使他遗忘了此梦,而借着克服此阻抗后,这梦又回到他脑海中。

同样的,一位病人在达到某种分析过程后,也许会想起他好多天前所做过的梦,而这梦在以前是完全被遗忘的。

精神分析的经验已经提供另一个证据,说明梦的遗忘主要是因为对该事实的阻抗,而并非由于睡觉和清醒是两个互无关联的境界——虽然别的作家强调此点。我常常有这样的经验(也许别的分析家与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也有同样的经验),在睡眠被梦吵醒后,我立刻以拥有的所有理智力量去进行解释工作。在那种情况下我往往坚持如果不能完全了解便不去睡觉。然而我就会有过这样的经验:在第二天清晨醒过来时,完全把解释以及梦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虽然依旧记得我曾做过梦而且解释过它。不但理智无法将梦保留在记忆内,反而梦常常和解析的发现一起烟消云散。但这并不像是有些权威人士所认为那样:梦的遗忘乃是因为分析活动和清醒时刻的思潮间有一道精神的阻隔。

普林斯先生对我的“梦的遗忘”大加反对,他认为遗忘只是解离精神状态所产生记忆丧失的一种特殊情况,而我对此种特殊记忆丧失的解释无法伸展到别种形式上,因此我的解释是毫无价值的。我要提醒读者,在对这些解离状态的描述上他根本没有尝试找寻一种动力性的解释。如果如此做的话,他必然会发现潜抑(或者更精确地说,由它而来的阻抗)是造成精神内涵的遗忘与解离的主要原因。

在准备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观察到梦的遗忘和其他的精神活动之遗忘没有两样,而且它们的记忆也和其他的精神功能相似。我曾经记录下许多自己的梦,有些是当时无法完全解释,有些则根本未加解释。而现在(经过一年到二年之间),我为了想得更多的实证而对某些梦加以解析。这些分析都很成功;的确,我可以说,这些梦在经过长时间隔离后反而变得比近期的梦来得更容易解释,可能是因为我在这段时间内已把一些内在的阻抗克服了。在进行这些分析时,我常常把以前的梦思和现在的加以比较,发现现在的总是较多,而且旧的总是被包皮括在新的里面。我起先很惊异,不过很快就不以为怪,因为发现自己很早就有要病人诉说他们往日的旧梦,而把它当作昨日梦而加以解析的习惯——用同样的步骤,并且可得到同样的成功。当我讨论到焦虑的梦时,我将要提出两个像这样迟延解析的例子(请见本章丁节的梦),我在得到这第一次经验的时候,曾经准确地如此预测:梦和心理症的症状各方面都很相像,当我用精神分析来治疗心理症——譬如说,歇斯底里症——我不但要解释那使他来找我治疗的现存症状,而且也必须解释那早就消逝的早期症状;而我发现,他们早期的比现在的问题更好解决。甚至在一八九五年,我在歇斯底里症的研究上曾经替一位年龄大过四十岁的女病人,解释她十五岁时第一次歇斯底里症的发作〔6〕。

接下来,我将提及许多关于解析梦更进一步但却不互相关联的论点。这也许能做为读者的引导,如果他想分析自己的梦来证实我说法的准确性。

他必须要知道,解析自己的梦并不是简单而且容易的事。虽然并没有阻抗此种感觉的精神动机,要察觉这种内在现像以及其他平时不太注意的感觉都需要经过不断的尝试。要把握那些“非自主的观念更是难上加难,任何一位想这样做的人必须对本书所提的各项事实感到熟悉,并且在遵循这些规定进行分析的时候,必须不带有任何先人为主的观念、批评,或者是情感或理智上的成见。他必须要牢牢记得法国生理学家本纳得对实验工作者的规劝:“Travaillercommeunebete”——即是说他必须具有野兽般忍耐地工作,并且不计较后果。如果你确实遵循这劝告,那么此事就不再是困难的。

梦的解析常常不会在第一回合就完全解决的。在依循着一系列的相关后,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已经精力消耗殆尽;而且当天不能再由那梦中得到什么。最聪明的办法是暂时放弃,以后再继续工作;那样也许另一个梦内容会吸引住我们的注意,并且导出另一层的梦思。这个办法也许可以称为部分的梦解析。

要使初学者明白即使他把握了梦的全部解析——一个合理合题的解析,而且顾及梦内容的每一部分——他的工作仍未结束,乃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同一个还有别种的逃离他注意的不同解析,如“过度的解析”。的确,我们不容易有这样的概念:即无数活动的潜意识思潮挣扎着寻求被表达的机会:而且也不容易体会到梦的运作常常把握着一些能涵盖数种意义的表达——就像神仙故事中的小裁缝的“一拳打死七个”。读者埋怨我在解析过程中往往加入一些不必要的技巧;不过实际的经验将使他们知道得更多。

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能证实塞伯拉首先提出的:每个梦(或者是许多梦,或某种的梦)都有两种解析,而且两者之间具有固定的关系,其中一个意义是“精神分析的”通常赋梦予某种意义;这通常具有孩童式的“性”的意义。另外一种他认为较重要的是“神秘的”,这里头埋藏着梦运作视为更重要与更深刻的思潮。塞伯拉虽然引叙许多梦例来说明此两点,但他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我必须说塞伯拉的论断并不成立。尽管他这么说,多数的梦并不需要过度的解析,尤其是所谓的神秘的解析,塞氏的理论和近年来所流行的理论一样,他们都是企图遮盖梦形成的基本情况,而把我们的注意力由其本能性的根源转移开来。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我能够证实塞氏的说法。借着分析的方法,我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梦运作必须面对将一些高度抽像的观念转变成梦的难题,而这些观念是无法直接加以表现的,为了解决这问题,它不得不把握着另一组的理智材料;而这材料和那抽像观念稍为有些关联(可以说是譬喻式的),并且要表现也没有那么多的困难。对于此种方法形成的梦,梦者会毫无困难地说出其抽像意义;但是对那些中间插入材料的正确解释则需要借助那些我们已经熟悉了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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