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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吉日

丁卯、庚午、甲戌、丙子、壬午、甲申、丁亥、辛卯、壬辰、丙申、戊戌、己亥、己未、庚子、辛丑、甲辰、乙巳、丙午、戊申、壬子、癸丑、乙卯、丙辰、壬戌、丙戌

以上并吉。又宜用除日、破日、开日、天毉、要安,并吉。

针灸忌日

丁丑、及白虎,血忌血支(按:似有缺、误,不通),月厌、月杀、月刑、死别独火凶(按:似有缺、误,不通)。又男忌除日,女忌破日。

十干日不治病:

甲不治头,乙不治喉,丙不治肩,丁不治心戊己不治腹,庚不治腰,辛不治膝,壬不治胫,癸不治足

十干日不针灸

甲日头、乙日耳、丙日肩、丁日背、戊巳日腹脾、庚日肺腰、辛日膝、壬日肾经、癸日手足

此神农所制:一岁起坤,二岁震,逐年顺飞,九宫周而复始,行年到处,则所主败体,切忌针灸,如误犯之,必致丧命。或发痈疽,宜速治之。

一岁起心,二岁喉,逐岁依次顺行一部,终而复始,行年所值者,切忌针灸。

一岁起脐,二岁心。逐岁顺行,周而复始,行所值处,忌针灸。(所录见明堂经)

推四时太乙所在,云:“六腑、鬲(按:通作“膈”)下、三藏,应四季。中州其有戊巳日,大禁。太乙所在,忌针灸。”

左足(应立春日其日戊子己丑),左胸(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日戊辰己巳),头一(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日戊申己未),右胸(应秋分其日辛),右足(应立冬日戊戌己亥),腰丁窍(应冬至丙午)。

推四时人神所在:春,左胁;夏,脐;秋,右胁;冬,腰。

推三旬人神在,误针灸者各致其疾。初一在足大指,厥分。针之主发跗肿。

初二在外踝,少分。针之经筋缓。初三在股,少分。针之主小竟痛。

初四在腰,太分。针之主腰偻无力。

初五在口,太分。针之主舌强。

初六在太咽半(按:似有缺、误),明分。针之咽门不开。

初七在内踝,少分。针之经筋急。

初八在手腕,太分。针灸腕不收。

初九在,厥分。针灸之病结。

初十在背腰,太分。针灸之腰背偻。十一在鼻柱,明分。针灸之齿面肿。

十二在发际,少分。针之耳重听。

十三在牙齿,少分。针灸之气寒。十四在胃腕,明分。针之气胀。

十五在遍身,不补不泻。大忌针灸。

十六在胸,太分。针之递息。

十七在气冲,明分。针之难息。

十八在股内,少分。针之引气痛。

十九在足明分。针之发肿。二十在内踝,少分。针之经脉亦手。(按:似有缺、误,不通)二十一在手小指,太分。针之手不仁。

二十二在外踝,少分。针之筋经缓。

三十三在肝及足厥分。针之发转筋。

二十四在手明分。针灸咽中不利。二十五在足明分。针之胃气胀。

二十六在胸太分。针灸之令人喘嗽。

二十七在膝明分。针之足经厥逆。

二十八在,少分。针之小竟急疼。二十九在膝胫,厥分。针之筋痿少力。

三十在足跌,明分。日空亡不泻忌针(按:有缺、误)

推十二支人神所在处,忌针灸。

子日(在目)丑日(在脾,一云耳)寅日(在胸)卯日(在脾,一云胸)

辰日(在)巳日(在手)午日(在心)未日(在手,一云头)

申日(在头,一云背)酉日(在背)戌日(在面,一云颈)亥日(在云)(按:似有缺、误)

推十二时人神

子时(在踝)丑时(在腰)寅时(在目)卯时(在面)

辰时(在头)巳时(在手)午时(在胸)未时(在腹)

申时(在心)酉时(在背)戌时(在项)亥时(在股)量

凡量,当以病人手中指、第二节、两横文相去之间、为寸。凡量时,湏要身平正,不可拳曲,切湏慎之。

灸艾杂说

凡灸艾,皆以日正午以后,方可下火灸。谓气未至,灸无不着。午前平旦,谷气虚,令人癫眩不可卧灸,谨之!谨之!大概如此,卒急者又不可拘此。若遇雾大起、风雪忽降、猛雨,暑雷电、虹霓、且暂停,候晴明可方下火。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生硬物,兼不可思虑、忧愁、呼骂、叹息,一切不祥,切须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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