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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下·刺灸心法要诀·十二经相传次序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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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相传次序歌

肺大胃脾心小肠,膀肾包焦胆肝续,手脏手手头,足足腹头足。

【注】●人身正脉,十有二经,每于平旦寅时,营气始于中焦,上注于手太肺经,自胸中而出于中府,至于少商,以次行于手明大肠等十二经,终于足厥肝经,而复始于太肺经也。

●凡手之三,从脏走手;手之三,从手走头;足之三,从足走腹;足之三,从头走足。

●周流不息,循环无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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