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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旁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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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武王的任力好勇

另外有一位以好勇闻名的国君是秦武王,他也长得非常高大,孔武有力,自认为天下无敌,因此常常喜欢和那些大力士们比武取乐。当时秦国有两位前代将领的子弟,一名乌获,一句任鄙,都因为武勇力大,而得秦武王的,加倍封给他们高官厚禄。后来齐国也出了一个叫孟贲的大力士。据说他走水路不怕蚊龙,走旱路不怕虎狼,哪里都敢去,如果发起脾气来,怒吼一声,就像打雷一样地惊天动地。有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两头牛正在相斗,他上前去劝架,用手把两头牛分开来。其中一头牛听劝,伏在地上不斗了,另外一头牛还要打。他大为恼火,左手按住牛头,右手把牛角活生生地拔了出来,这头牛当场毙命。

后来他听说秦武王正在招纳天下勇武之人,于是离开齐国去投奔秦国。往秦国的路上,正要渡黄河的时候,他不按先后秩序,抢着要在众人之前先上船,被人用桨子在他头上打了一下。他气得大吼一声,这一吼,河水被震动得起了头,翻动船身,一船人都被冲到黄河里去了。孟贲跳上船,拿起篙子一撑,脚底下稍一用力,一艘船就离岸射出去好几丈远,不多时就到了对岸,下了船直奔咸陽。见了秦王以后,和乌获、任鄙一样,也得到秦武王的,做了大官。

这位好勇的秦武王,自幼生长在中国的西陲边地。从来没有看到过中原鼎盛的现象,因此他颇为仰慕中原的文化。他觉得如果能到(上黎下革)、洛一带观光一次,则死而无憾了。奈何他好勇,不循正当的外交途径作正式的访问,却计划要把隔在中间的韩国打下来,以达到他这个愿望。后来居然打下了韩国,进了洛陽。周赧王派人到城外欢迎他,他却不去觐见。带了几个勇士,偷偷跑到周朝的太庙去参观宝鼎。他看到鼎上分别刻有九州的名字和图腾,指着镌有“雍”字的鼎说,这是秦鼎,我将来要把它带回咸陽去。又听守鼎的人说,这九个鼎每个千斤之重,从来就没有人能够移动过。秦武王问身边的任鄙、孟贲两人,能不能举起来,任鄙比较聪明,他说我只能举百斤,这鼎有十倍重,我没有办法举起来。孟贲就不同了,他说让我试试,他把鼎举离了地面半尺,可是因为用力太猛,眼球都暴了出来,眼眶裂开,流血不止。秦武王看了说,你既然能举,难道我不能举?任鄙在旁边劝他,以一国之君的身份,不要随便去尝试。可是他不听,反而说任鄙自己举不起来,唯恐他能举得起来。任鄙就不敢再多嘴了。秦武王也举起了半尺,他还想走几步以胜过孟贲,不料一转步,力尽失手,宝鼎掉下来,把他的胫骨压断,昏了过去。当天晚上,就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了。这就是好小勇的结果。

秦武王身边三名力气最大的武士,他们的结果,也不相同。乌获在攻打韩国宜陽城的时候,他身先士卒,跑在前面,一跳就跳得和城墙一样高,用手抓住了城头的雉堞,可是他力气太大了,雉堞被他一把抓坏,崩裂下来,他也就掉了下来,跌落在一块大石头上,肋骨折断而死。至于孟贲,则在昭襄王即位后,检讨举鼎这次事件的时候,被认为是他闯出来的祸,于是把他磔死——裂身而死,并且灭族。而任鄙则因为当时曾经进谏,劝过秦武王不可轻易尝试,于是派他作了汉中太守。他们这三位大力士的不同下场,值得后世那些好小勇的人作为借镜。

项羽和刘邦

再将偏好个人武勇,与能任大勇的人,在对立之下,作个比较。历史上对这两个人,记载得很详尽。一个是项羽,有拔山扛鼎之勇,作战时单槍匹马,闯到敌人的阵中,纵横驰骋,谁也不敢阻挡。当汉高祖和他最后一次会战,用了许多兵力,围困他许久,虽然楚军已败,可是谁都不敢接近项羽。在这之前的另一次战役中,项羽和汉高祖在阵前见了面。项羽说,天下这多年来的战乱,就只是你我双方打来打去,今天你我见面了,我们双方下令,所有的部下都不许动手,你我两人出来单打独斗,作一死战,来决定胜负,免得再打下去,伤了许多无辜的生命。汉高祖说,对不住,我绝不和你单打独斗,我是斗智不斗力的。这就是汉高祖与楚霸王不同之处。

赵武灵王、秦武王、项羽等等,这些都是好小勇的人,不懂得大勇的道理。在历代帝王中,不问他们好的是大勇或小勇,只要是好勇的,从他们的谥号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像赵武灵王、秦武王、汉武帝等等,凡是有一个武字的人,大多数都是好勇。但这些却不是中国文化中,孔子所标榜“智仁勇”之勇的真正神。

墨子谈勇

如何才是正确的好勇?我们再看一段历史上的纪录。

墨子谓骆猾厘曰:“吾闻子好勇。”曰:“然。吾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与斗而杀之”。墨子曰:“天下莫不予其所好,夺其所恶。今子闻其乡有勇士而斗而杀之,是恶勇,非好勇。”

恐怕一般人,都是“骆猾厘式”的好勇,或简称之为“骆式”的好勇。现在电视、电影武打片中,常常可以看到这种典型的好勇,尤其是一些青少年们,听说某人拳头厉害,就不服气,一定要想办法,找到对方较量较量,势必将对方打垮才甘心。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本领比他大,武功比人高,而且还自鸣得意,认为自己勇敢,不怕死。而墨子对这种心理,痛下针砭地说,世上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对于自己所好的,就加以保护、照顾,而对于自己所厌恶的,则扬弃或者销毁。就好像你喜欢自己的小孩,你一定培植他,你讨厌吃人的野兽,就杀掉它。现在你听到哪里有勇士就去杀他,这是恶勇,而不是好勇。

这是墨子所讲个人好勇的哲学。老实说,个人好勇,最高明的也不过是“任气尚侠”而已,其偏差的流弊很大,甚至睚眦必报,犯禁杀人而自取灭亡。至于帝王好勇的偏差,则必然会穷兵黩武,以残杀侵略为能事,那就弄得生灵涂炭,造成社会、国家、人类的大祸害了。最后的结果,不但害了别人,自己的社会国家也同样受害,乃至于本身生命都不保。现代史的希特勒和第二次大战的日本军阀们,就是如此。只有一怒而“安”天下,这才是大勇。

不管齐宣王口中所好的勇是什么勇,但他和孟子谈话时,是很够味道的。他也很尊重孟子,很有礼貌,对于孟子所提的意见,讲的大道理,都还算能听得进,认为不错,可是做不来,不能接受。到了要紧关头,受不了了,就想开溜,把话岔开。但他也很坦白,像前面孟子说到乐天、畏天的大道理,他就坦白地说,你这种高见实在很伟大,只可惜我是个老粗,我有好勇的病哪!

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王曰:“贤者亦有此乐乎?”孟子对曰:“有。人不得,则非其上矣。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昔者,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欲观于转附、朝儛,遵海而南,放于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晏子对四:‘善哉问也!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狩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

今也不然:师行而粮食,饥者弗食,劳者弗息;睊睊胥谗,民乃作恳,方命虐民,饮食若,流连荒亡,为诸侯忧。

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景公说,大戒于国,出合于郊。于是始兴发,补不足。召太师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征招、角招是也。其诗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

雪宫论政

齐宣王有一次在他的雪宫,也许是夏天避暑的地方,也许是下雪时取暖的宫殿,但应该不是办公室,或会议厅之类处理政务的场所,多半是供享乐纳福的别墅—— 和孟子见面,他就眼前的享乐和设施问孟子:“贤者亦有此乐乎?”这和梁惠王在沼池上问的话一样。可见战国时那些诸侯们,不顾百姓死活,高高在上,那种志得意满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另一种画面,好像老农夫们一天工作完毕,吃饱了晚饭,在门前大树下一坐,一支烟筒在手,摸摸挺起的大肚皮,大有“虽南面而王,不易也”的味道。

孟子答复他说:有啊!谁有了这种环境都会感到快乐的,谁都希望能有这种享受。不过一般老百姓得不到这样的享受,就会埋怨他们的国君。老百姓如果因为得不到这快乐,而埋怨国君,实在是不对的。然而一个领人,没有做到与民同乐,也是不对的。一个领人,以人民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老百姓也就会以领人的快乐为快乐。领人能把人民的忧苦,看成自己的忧苦来解决,那么老百姓也会把国君的忧烦,看成为自己的忧烦去尽忠。所以,如果领人以天下人的快乐为快乐,以天下人的忧苦为忧苦,而说他不能行王道于天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们可以看到孟子又在这里推销王道了,他好像推销员似的,随时随地都在叫卖:“王道!王道!”这也可见他忧世之急切了。

他说了这番理论,似乎意犹未尽,又举出一件事例,企图说服齐宣王,他举的正是春秋时代齐景公和相国晏婴的一段故事。晏婴是历史上的名相,《晏子春秋》就是他的大作。

当然,齐景公是姜太公的后人,而现在和孟子说话的齐宣王已经不是姜太公之后,他的祖先原是齐国的权臣田家,后来篡了位,而传给宣王的。孟子举出这段故事来也是一种很高明的说话技巧。从表面上看,孟子是以自己的口,说出他人(晏子)的意见来,而实际上他是借了他人(晏子)的口,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他举出的这段历史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齐景公对晏子说,我想去看看转附和朝儛这两座名山,然后沿海再到南方去,一直到琅邪为止。你看看,此行要怎么样才能够比得上先王他们那样的壮观呢?从“放于琅邪”和“比于先王观”这两句话上看,很明显地透露了齐景公当时,也是有统一天下的大志,并不是普通的观光旅行、游山玩水而已。只是当时有尊周——尊重中央政权的口号,不便把心意直接说出来。

晏子不愧为名相,他很聪明,听了景公的问话,就先用一套历史哲学答复他说: “善哉,问也。”你这问题好极了。中国的佛经常有“善哉!善哉!”的说法,当时的译文就是套这些书来的。原文就是“好的”意思,佛家译经时,借用了这个名辞。后经佛家多年的开口“善哉”,闭口“善哉”,慢慢地似乎这两个字,就含了更多的意义,而有浓厚的宗教意味。

晏子说了“这个问题很好”之后,接着就说,依照礼法,中央政府的天子,到各诸侯那里去巡视一周,叫做“巡狩”,意思是巡视诸侯所守的地方。而诸侯要到中央政府去朝见天子,名为“述职”,意思是向天子报告自己职务以内的事务。如果天下安定,没有非常特殊的意外事件的话,在春天,要出外视察民众的耕作情形,如果有情况欠佳的,就要设法补助。在秋天,则出外看着大家的收成和赋税状况,如果有入不敷出的,就设法贴补。所以在夏朝政治最修明的时候,民间流行的谚语说,君王不出来走走,我们哪里能喘口气?君王如果身心不适,我们又怎么得到他的帮助呢?所以古时候大家都希望帝王出来玩玩,好沾点光,得些好处。所谓“龙行一步,百草沾恩。”龙走一步路,下了雨,百草都得到滋养。所以那时候天子每次出来巡狩,不但给诸侯、大臣们一个警惕,同时也为“注意民生疾苦”树立一个榜样。

晏子说了过去的,又说到当时的。他感叹今不如昔地说,现在可大不相同了啊!诸侯们离开国都,一有行动,就带了大批的军队侍卫。于是后勤的各种补给,诸如粮食的供应,一大批、一大批地运送出去。如此一来,原本吃不饱的老百姓们,大家工作得更劳苦了。在强烈的对比之下,老百姓的眼里难免就有了怨恨之色。闲话、怨言当然也就开始了。日积月累地,就造成社会上的反感心理。诸侯们的这种行为,违背了天理人道,对老百姓不但没有善尽保护之责,反而加以虐待。只要“流、连、荒、亡”四种现象一出现,政权就要出问题了。今天这些诸侯们的所作所为,真让人担心啊!

像隋炀帝出游扬州,极尽奢,老百姓没有饭吃,他也不管。国君们只要动一动,下面的人就有的忙了,老百姓更是累得惨兮兮的。天怒人怨的结果,只有“好头颅”被搬家了。

这使我们想到一个明朝的小故事。从前的某些小庙,相当可怜,住在庙里的小和尚,等于是地方官绅们的仆役,常要听他们的差使。有的人做了官,衣锦荣归,事先通知庙里和尚准备素斋,约了朋友,到山明水秀的庙里联欢,吟诗作对。有一次,这些大人先生们,吃罢素斋,悠游半日,大为赞赏,对和尚说,大家劳碌半生,今天这次清游,一顿素斋,太舒服了。老和尚说,各位大人是舒服了半天,可是我们已经忙碌了三天啦。这就是“劳者弗息”了。

晏子又解释说,领人的生活堕落,遂其私欲,像水势向下流,不知停止,就叫做“流”。违反人情,倒行逆施,如逆水而上,就叫做“连”。时常像野兽那样冲动,暴发兽而不加节制,就叫做“荒”。沉溺酒色,永不满足,就叫做“亡”。这些都是领人容易犯的错误。您景公方才问到,如何才可以比于先王的壮观。据我所知,先王们是不会有这样的“流”“连”之乐,也不会有这种“荒”“亡”的行径的。你自己看看该怎么办吧!

齐景公听了他这番话,非常高兴,立即下命令改革政治。同时以身作则,走出深宫内院,接近百姓,访察民情,并且积极从事地方建设,注意到社会福利。景公将行政工作处理妥当以后,就把兼管国史、文化、礼乐的太师找来,要他在国史上记下这件事,并且为他和晏子这段君臣相得的美事,谱下一段乐章。《征招》、《角招》两篇乐章,就是由此而来。这乐章中有一句诗,意思是说,我们的国君虽然是欲望大,但是没有关系,这并没有错,因为他扩充他的大欲望,建设了我们这个康乐的社会,正是一位好的国君。

这里孟子又针对齐宣王好享受的心理,借机启发他与民同乐,与民共享的神。这次他运用的是鉴古以观今的手法,拿齐景公与晏子的对话加以阐述,孟子的用心,可谓良苦。他所讲的晏子,是春秋战国之间的名臣贤相,他留下的嘉言善政很多,大家不妨去读《晏子春秋》这本书,相信也会获益不浅。

由齐宣王在雪宫中与孟子的一段对话,又联想到齐景公与晏子的另一则故事,几乎和孟子对齐宣王的回答同样有趣。这个故事简短而生动,而且更有内涵,并不像孟子的长篇大论。这件事故的资料记载在《晏子春秋》里。有一年的冬天,连下三天的大雪。齐景公穿了很好的白狐袍子,坐在王宫里纳福,他对晏子说,下了三天的大雪,似乎没有什么寒冷的感觉!晏子听了便说,一个贤明的君主,自己吃饱的时候,应该要想到社会上还有饥饿没饭吃的人。自己温暖的时候,更应该想到世上还有没有衣服穿,受寒冻死的人。齐景公听到晏子这样一说,马上便把身上的狐裘脱了下来,当然他脱下狐裘不是生晏子的气,他是被晏子说醒了,觉得自己过分享受,忘记了百姓的饥寒,当着晏子有点不好意思。所以齐景公到底还不失为当时的一个好国君,因此也才能使晏子尽忠而直言无隐。可惜孟子碰到的齐宣王,比齐景公要差了些。原先的记述是这样的:

景公时,雨雪三日。被狐白裘,坐于堂侧,谓晏子曰:三日雨雪,天下何不寒?晏子曰:夫贤君饱则知人饥,温则知人寒。公乃去裘。

古书上短短五十字的简记述,便说明了一个领人在政治道德的心理行为上,应当如何自处的道理,内涵丰富而辟。如果用现代话来写,又要用很多字了。所以讲中国文化的复兴扎根,实在应当要注意国学的素养,这是刻不容缓的事。

齐宣王问曰:“人皆谓我毁明堂,毁诸?已乎?”

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正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王曰: “王政可得闻与?”对曰:“昔者文王之治歧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诗云: ‘寄矣富人,哀此茕独。’”王曰:“善哉言乎!”曰:“王如善之,则何为不行?”

什么明堂

有一天,齐宣王提出一个问题对孟子说,现在外面有人建议我,要把明堂拆毁,你孟先生对这件事有什么高见?如一般人所说,把这座不实用的建筑拆除掉呢?还是保留下来好呢?

所谓“明堂”,就是“明政教化之堂”,周代初期的建筑。也就是天子的庙堂,举凡祭祀、朝会诸侯、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等,意义重大的活动,当在这里举行。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神表征,具有崇高的意义和文化的价值。在《礼记》中有一篇,专门记述明堂的建筑规格,以及政教活动的内容。以现代观念而言,它象征了固有文化的神堡垒,比起法国的凯旋门,美国的自由女神像,乃至丹麦的美人鱼等等,不可同日而语,具有特殊的内涵与神圣的神。

齐宣王所说的这个明堂,是周武王东征时所建的,直到汉朝还存在,后世才逐渐湮灭。当然,它表征了中国文化,同时象征了当时中央政府周天子的尊严。在齐宣王的心目中,虽然久已不闻尊周的口号,可是还没有一个诸侯敢明目张胆地提出灭周的主张。齐宣王这时把国家治理得蛮有规模了,在他心理上,不能说没有取周而代之的野心。拆毁明堂,何尝不是他自己的意思!可见他有蔑视和反抗中央周天子的微妙心理。但在孟老夫子面前,又怕碰钉子,不敢开口,于是借口是外面有人传说。换言之,是民间的舆论如此,借此来试探孟子的意向。否则的话,他假如没有这个念头,根本认为不可行,就不必问孟子拆了好呢?还是不拆的好呢?

孟子答复齐宣王的话,却也避开正面,不谈尊周与否的问题。他只说,这是王者之堂,象征着王道思想,您如果要想行王政的话,最好不要把明堂毁掉。齐宣王就说,你所说的王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对于王道仁政,孟子已经说过好几次了,而这里齐宣王还问孟子什么是王政,这就显示出齐宣王对孟子的意见,也许是根本没兴趣,从来就没有专心听过,所以现在又提出这个问题来。也许孟子所提倡的有关仁政学说,颇受当时社会民间的欢迎,各方予以好评,齐宣王不得不对孟子表示尊敬。也许这时候仁义还有利用的价值,可以披起仁义的外衣,而进行实质上的侵夺兼并,所以不得不向孟子请教。这也可以说是齐宣王的可怜处。

再反过来看孟子,他也很难堪,他希望推行王道仁政,但屡次被齐宣王在重要关头,来个太极拳的推手,推得远远的。于是他又“打蛇贴棍上”式的,再顺着齐宣王的话,接上去,还是推销他的王道思想。用心之苦,实在苦得也很可怜!他们两个,虽然互相尊重,而彼此似乎又话不投机。

在这里,孟子被直接问到王政的本题上去,自然有点兴奋了。我们知道,孟子是一直以孔子的学说为标榜。而孔子对于政治,是推崇上古以及文、武、周公的政治风范的。所以孟子就举出周文王的政绩答复说,以前周文王在歧山发祥之初,走的就是传统王道神的政治路线。第一点:“耕者九一”,对农民只收九分之一的田赋。

这是古代的土地政策,后世称作“井田制度”。当时地广人稀,没有私人财产制,土地均属国有,田园都依照方整观念来划一。每一田园,在规制上区分“井” 字式,分成九部分,收获的时候,四周八分,分别归八户农民所私有,中间一份公田,收成归政府,所以说只收九分之一的田赋,后世称此为“井田制度”。其实九分之一的田赋税收,也只是后世人根据古代资料来讲的。究竟实际情形如何?这种制度,历代学者也有很用心去考证的,但到底还不够详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当时人口稀少,土地广大而没有太多利用和开发。其实在管仲相齐桓公的时期,以及秦孝公时期,中国的经济制度,早已演变为具有私有土地的形态了,商鞅只是就当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也可以说,他师法管仲,订出一套完整而具体的法制来管理。

在历史上,秦以后,曾经有不少人向往古代的井田制度,更曾经有几度,意欲恢复它。最显著的莫如汉朝的王莽,想恢复井田制度,取消私有财产制。当然,王莽并不是因为有高深的政治思想或突出的见地,只是盲目的好古,妄想复古而已,所以没有成功。到了宋朝王安石变法,也想走这个路子,因为用人不当,也失败了。

孟子说到第二点“仁者世禄”,是说当时的政府官职,大多数是世代相袭的。这一点,和我们今天的观念不同。但在孟子当时,却不能说他百分之百是错误的。因为在那个时代,一直延续这样的制度。不仅在教育制度上,政治思想上也都是如此,没有发展出全民教育的观念,读书人也都是士大夫的世家世袭的。我们以现在民主思想为基础,就会批评那是封建思想,甚至斥为封建余毒。可是我们如果综合了时间、社会、经济、政治等等因素,去探讨这种制度的神,则可发现,它的功用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中,可能还是鼓励人们保护及发扬传统文化的最好制度。总之,我们论史,应该尽量客观厚道,就“时”论事。不能纯出主观,以今之所有,笑古之所无;也不能以古之所无,便否认今之所有。

第三点,孟子说到“关市”方面,关卡和互市,也就是现在的关税和商业市场上的捐税。这在文王时期是“讥而不征”的。只是派人巡察,看看有没有非法之物,顺便了解货物的议价状况,并不需要收什么关税、交易税之类。因为在战国当时,征敛相当繁琐、严苛,常常弄得民不聊生,所以他提出这一点。

再其次,说到周文王时“泽梁无禁”。泽为水泽,梁指山林。广义地说,就是无论上山下海,包括河川的资源开发,山林资源的开发,都是没有什么禁令的。人民在这方面的生产是自由的,但人民也懂得节制,不至于弄到资源枯竭。这里有一点我们要知道,倒退回去两千多年看,那时候的社会结构,可以说一切都还在尚未开发的阶段。情况和现在不大相同。

在司法方面,孟子指出“罪人不孥”。就是罪不及妻子,个人犯罪个人承当,自己受法律制裁,与家属无关。这句话在今天的年轻人听来,觉得没有什么道理,因为大家目前所认识的法律,本来就是如此,似乎这句话是多余的。可是在还没有推翻清朝以前,中国几千年来的法律,不像今天民主制度的法治神。由春秋战国到清代的几千年帝制中,有许多情况,都是罪及妻孥,乃至于一人犯罪,可以诛灭九族,全凭当时专制帝王的意思而定。所谓“人主”者,朕即国家,朕即法律,他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他说的话就是最高的法律。在这种情形之下,孟子讲这句话,就非同小可了,可以说孟子相当大胆,凭他的浩然正气而对宣王进谏直言。

接着,孟子又举出在周朝的王道政治上,社会福利事业的成功,他说:鳏、寡、孤、独这四种人,是社会上最困苦无依的人。文王当时,凡是仁政民的措施,一定先顾及到这些人,使孤苦无依的人优先得到利益。他同时引用了《诗经·小雅· 节南山·正月篇》第十三章,最后两句“哿以富人,哀此茕独”来强调穷人的可怜。诗的意思是说,社会上一般衣食无忧的人是没有什么问题了,但是有些孤苦伶仃的人还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呢?对这些人,我们必须伸出关切和同情的援手。

孟子说“王政”说到这里,刚刚才一开头,还没有讲到正题上去,可是齐宣王似乎已经听不下去,又打起太极拳来了,插上一句“善哉言乎!”意思是说,你讲得好,讲得很好。又把“王政”这个正题用太极拳的推手往外一推。可是孟子还是用打蛇贴棍上的办法说,您既然认为这个道理很好,可是为什么不去实行呢?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对曰:“昔者公刘好货,诗云:‘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戢用光。弓夫斯张,于戈戚扬。爰方启行,故居者有积金,行者有裹粮也,然后可以爰方启行。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寡人好货

孟子采紧盯人的姿态,追问齐宣王,您既然认为很好,为什么又不实行王政呢?齐宣王答得很妙,他说我有一个病,我非常好财富。

古代“货”字的意思和现代的“财”字相同,包括了金钱、物资等等。齐宣王这句答话,在表面上是牛头不对马嘴,答非所问,但也很妙。孟子要他优先救济社会上最困苦的四种人,这当然是要花钱的,而他却说我钱,舍不得花钞票啦!这就像篮球场上的大国手们,你从后面紧盯人,我就来个转身,摆脱你。奈何孟子还是不放松,对他说,这没有关系呀!周朝的先祖公刘,就是一位好货的人,而且有诗为证呢!

公刘,据《周纪》说,是弃的后代。弃是唐尧的兄弟,到虞舜时,被封为后稷,有相当伟大的德业,传到不窋这一代的时候,因政治的衰退,不窋丢了官,就流亡异域,到戎、狄这两个外族之间的漆沮“自漆沮度渭,取材用”一带去求发展(漆水源出陕西省同官县东北大神山,西南流经邠县至耀县会沮水。沮水出耀县北分水岭)。当传到公刘的时候,才又振作起来。《诗经·大雅》生民之什的《公刘》篇,就是歌颂这段故事。

孟子又继续引用《诗经》的记载作补充说明。他说,公刘当年好货,但能推己及人。他首先教导人民,因地制宜,努力耕作,增加生产。在秋天丰收时,将粮食堆满在仓库里,还有许多粮食放不下时,只好堆积在仓外。另外,制造干粮,放在橐里、囊里,以便人民迁移时,可以随身携带。由于仁心德政的措施,投靠他的百姓愈来愈多,逐渐地便富强起来了。于是他又整军经武,把老百姓集中起来训练,等这些都差不多了,才带了弓箭,装备着干戈斧钺等各种武器,浩浩荡荡地由漆沮出发,回到他原来的封地豳邑,复兴他祖先后稷的旧业。所以留守的人有露天堆积的米粟和充实丰富的谷仓,出发的人有包裹好的干粮,如此准备妥善,才向自地进发。周代也就从这时开始,渐渐兴盛起来。

所以当齐宣王说他自己好货时,孟子却故意装作不懂地说,您身为一国之君,喜欢财富是应该的。像周朝的先祖——公刘,创建基业时,也是积极地从事经济发展。如果您也能效法先人积极进取的神,从事生产工作,藏富于民的话,如此,齐国得以富强,而百姓得以安居乐业。这不是很好的事吗?在这里,可见孟子的诱导教育,以及紧盯人的技术,和齐宣王的推拖工夫是同样高明。

齐宣王的“太极拳”由“好乐”、“好勇”,这里又段数升高到第三段的“好货”了。现在让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好货的问题。

在中国文化中,有一句话,包括四件事:“声、色、货、利”。在历史上只要帝王好“声色货利”,那个社会。国家,没有不乱的。这四件事,没有一件是好事,全是坏事。而齐宣王对这四大坏事,没有不好的,他全都好。

后世一些读书人,读了《孟子》这一类的书,学了这一派的论调,每提到“声色货利”,就视同毒蛇猛兽,像有剧毒一样的恐惧。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对于声色货利,没有不好的。只是对这四件事的欲望,程度上有大小的不同而已。孟子这里没有从心理这一方面发挥,其实人人都是同样好这些的,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只要扩充这大家都好的事,并导之正途,那么不但对社会无害,而且能收到移风易俗的效果,反而是国家、社会、人民的福利了。我们所谓现代化的第一流强国,正是“声色货利”最先进的国家。反之,就是尚在落后,尚未开发中的国家。

从这里,使我们想起齐桓公,他也有像齐宣王所说的三好。但在当时,他有幸得到一位好帮手管仲,能在当世成大功,后世历史上成大名。让我们看看齐桓公与管子对话的记载。

桓公谓管仲曰:寡人有大邪三。不幸好畋,晦夜从禽不及,一。不幸好酒,日夜相继,二。寡人有污行,不幸好色,姊妹有未嫁者,三。管仲曰:恶则恶矣,非其急也。人君惟不与不敏,不可耳。不则亡众,不敏则不及事。

齐桓公有一天对管仲说,我这个人,有很不正经、很邪门的三个嗜好,你看多糟糕!怎么办?喜欢打猎,常常跑出去玩,有时追捕猎物,玩到天黑了还不肯回来,第二天当然没有神理政问事了。这是第一件事。

还有我喜欢喝酒,讲究口腹之欲,白天晚上都吃喝个不停。齐桓公好吃,是有名的饕餮,天下所有的美味,他都找来吃。他的一个部下易牙,专以烧一手好菜来侍候他、满足他。有一天,他吃喝得高兴了,对易牙说,天下的美味,我都吃过了,可就没有吃过人肉,不知道人肉的味道如何。后来齐桓公吃了一碗以前没有吃过的肉类,问易牙这是什么肉,易牙说是人肉。原来易牙杀了他自己儿子,来取悦于桓公。因此齐桓公认为易牙很忠心。当然有人说连自己儿子都会杀掉的人,一点仁心都没有,怎么谈得上“忠”。这是另一段公案,我们暂时不去讨论。易牙是坏蛋,历史早有明证和定评了。但由此可知齐桓公的好吃好喝,到了什么程度。他自己也对管仲说,这是他的第二件缺德。

他又说,更不幸的,我有比前面两项,更不干净的行为,说起来都难为情,我还喜欢女色。好女色倒是小事,我的同宗姊妹中,还有尚未出嫁的。他的姊妹为什么不出嫁,这当然是使他最难为情,难以启齿的话。只说这是他第三项劣行,就意在不言中了,所以他的病可真大,比齐宣王严重多了。

可是管仲怎么说呢?他说,你这三个大病,的确很不好,坏是坏透了,但对你现在来说,还不是最重的要的事,不一定要立即改正。事实上,管仲明知他一下子改不过来。如果管仲说,要他马上改,反而会弄僵了。管仲只是说,一个作领袖的人,如果没有心,不天下人,智慧反应都不够敏捷,这才是最大的忌讳。因为没有心,不能“民”的话,就不会有群众和人民拥护他;不够积极,不能 “勤政”的话,就会政务荒弛。因此,“勤政民”,是领人所最需具备的条件(就是在管仲之后的孟子所说的仁政)。

这是管仲对君主辅助的一个范例。几千年来直到现在,我们一直都标榜管仲是历史上的大政治家。他不但是政治思想家,也是实行家,连孔子都很推崇他。现在管仲与齐桓公所谈的内容,和齐宣王与孟子之间的谈话内容是一样的。而谈话的态度与方法,孟子与管子也差不多一样。所不同的一点,管子是站在大政治家的立场,作臣道的建议和提醒,针对现实政治的具体做法而言。至于我们这位孟夫子,则更偏重于政治哲学的原则,同时带着师道的诱导方式,在境界上当然比管仲更高一层,可惜效果上,却差了许多。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孟子和管仲所遇到的两个主顾—— 老板,在人格、个上,也有许多差异。因此,在历史上的成就,也就不相大同了。

其次,我们要讨论的“声、色、货、利”四事,我国历史文化上,几千年来,都认为是要不得的坏事。直至国民革命成功,推翻清朝以前,大家还是看不起工商业,尤其是看不起商人。过去习惯上所谓的士、农、工、商,商人被列为四民之末,这都是中国文化受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致使工商业不发达,科学不进步,而形成中国文化呆滞的一面。

《货殖列传》的一斑

中国文化真是如此呆滞丑陋的吗?我们不必归罪于什么理学家、道学家或哪一家上去,只是由于少数读书人,把观念搞错了,把大家的观念带到歧路上去。中国文化的本身,并非如此。历史上,汉代的司马迁曾经就“货利”的问题,正式提出来谈经济思想。当时别人都不大注重经济问题,只有他特别注意,而在《史记》中写了《货殖列传》,成为中国经济学上的第一篇传记,也是中国讨论经济哲学思想的好著作。另外,《平准书》也是财政学上的重要资料。

司马迁看法与众不同,在当时大家看不起货利的时候,他却认为货利非常重要。他提出来的第一位经济专家是姜太公,第二位是范蠡,第三位是孔子的天才学生子贡。接下来还有很多,现在我们择要摘录下他这篇文章,来作个研究。

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娩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吵论,终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夫山西饶材、竹、谷、纟卢、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枬、梓、姜、桂、金、锡、连、丹砂、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进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匾少。”财匾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故大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襁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湾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九会诸侯,一匡天下;而管氏亦有三归,位在陪臣,富于列国之君。是以齐富强至于威、宣也。

故曰:“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富者得势益彰,失势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夷狄益甚。

《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故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文中所述范蠡、子夏等人致富之道,从略。)

此其章章尤异者也。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而富,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变化有概,故足术也。若致力农畜。工虞商贾,为权利以成富,大者顷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

夫纤啬筋力,治生之正道也,而富者必用奇胜。田农,掘业,而秦扬以盖一州。掘冢,事也,而田叔以起。博戏,恶业也,而桓发用富。行贾,丈夫贱行也,而雍乐成以饶。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卖浆,小业也,而张氏千万。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谓脯,简微耳,浊氏连骑。马医,浅方,张里击钟。此皆诚壹之所致。

由是观之,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辕,不肖者瓦解。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者同乐。岂所谓“素封”者邪?非也?

《史记》作者司马迁及其父司马谈,都是比较偏黄老道家的学术思想,尤其是推崇老子的思想。他写的《货殖列传》,首先就引用老子的话,描写社会到了富强康乐,民主自由的极点,才能真正进入大同的理想境界,也才能达到老子所说的无为之治,法乎自然的境界。老子前面的一段话,意思是说,比邻的国家,国界相接,或隔一条路,或隔一条小溪,彼此都可以一望而见,连鸡鸣狗吠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而各国的老百姓,都能够吃得好,营养足;穿得好,没有穿打补丁的衣服;社会风气安定,没有不良分子的騷扰;对自己的事业、职业,都很满意,各人安守本分。生活在这样安定快乐的社会中,人人都很满足,终此一生,都不会去羡慕别人,更不会为了生存,而离乡背井去外地谋生。

本来老子的说法,在我看来,和儒家大同思想的说法并没有两样,不过老子是对理想境界描写,儒家的《礼运篇》则是原则的叙述。二者都是根源一脉相承的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如果一定要以表面的文字,把他们硬分为两派,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曾经听一位青年人说,现在日子过得好,有了钱,退了休,就该环游世界一番, “到老死不相往来”,不出国门,活着有什么意思。出国走走,这是一种很时髦的观念,而且也可增广见闻,但对于老子这句话的反驳,则似有断章取义之嫌。先从近处说起,就在台湾的山区或农林中,还是有一些人,不但没有到过台北,甚至连他居处的县治所在地也没有去过,一生没有离开家乡一步,但因生活过得安定快乐,临终之时,心中了无遗憾。而现代许多曾经环游过世界的人,在他临终之际,或对后代子孙,或对国家社会,或对他自己的一些事情,还是很不放心,带着满腔的无奈而去。

也还有人说,至美国、或到欧洲,去求学深造,或发展事业又有什么不好?为什么要“至老死不相往来”?这也是忘记了这句话前面的“至治之极”,以及接下去的描写。我们要反过来问一句,假如我们今天成为世界上经济力量最雄厚,教育文化水准最高,科技最发达,军事力量最强大,社会也最安定的国家,那么你还会想到外国去求深造,求发展吗?再进一步说,全世界,全人类,每个社会都达到了这个水准,那么又有谁不愿安安稳稳在自己家乡努力,反而到处奔波劳苦,替别人洗碟子、擦地板呢?现代的澳洲人,位于南半球,一般人过着太平日子,就很少往外国跑了。不过,在现代也有一种反面的“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那是南北韩之间的三十八度线;东西德的围墙;我们与大陆之间的一衣带水。由此可见,想要达到“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境界,是不容易的,除非全世界、全人类,都富强康乐了,才能达到这个美好的境界。

历史社会演变的趋势

所以司马迁说,人类最好往这种美好的理想去努力。但是近代(司马迁当时的近代),一般人都只图声色耳目的享受。、已经不可能达到那么高的境界了。

接着他又发表他史家立场的意见说,神农以前的情形怎样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像《诗经》、《书经》这些书上所记载的事迹、自虞、夏两代以后,由于社会的演进,人们都偏好物质生活的享受,喜欢追求声色之娱,以及口腹之欲。身安逸乐而汲汲名利,人人都如此,没有什么稀奇。这种风俗的演变,不是一天形成的。自从虞夏时代开始,就逐渐转变成近代这个样子。社会风气到了这一步,你即使以最高的哲理,挨家逐户地去劝他们,放下物欲,寻求神生活的趋脱,也是没有用的。

因此,自上古以来,最高明的为政方法是“因之”。依着百姓的本质和禀赋,在立法行政上,很自然地把他们引到好的方向。

如果这样行不通,退而求其次,顺着他们的兴趣嗜好,针对他们重视现实的心理,“利道之”,以利为引导,导致他们走到良善的路上。

“其次教诲之”,如果还是不能,于是用再次一等的方法,也就是用比较强硬一点的方法,教育他们,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对的,是不可以做的。

如果仍然没有效果,这就只好用更次等的方法,“整齐之”,以法令来纠正了。纠正不了的话,等而下之,“与民争利”,和百姓对立相争。

从这套理论来看,几千年的历史,都是等而之下,在与民争利之中。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也同样认为人类文化,是在竞争当中发展的。

司马迁这几句话,把人类社会演变的程度,以及人心不可挽回的超势,全都说完了。我们无论研究政治、哲学,或者经济、历史,对司马迁这里所说,和孔子《礼记·礼运篇》的叙述,互相参合研究,便可成为一部中国文化历史演进哲学的专书。

其次,司马迁举出当时中国所发现的资源情形,也相当富饶,很有利用价值的。但是现在我们新发现的资源,在质与量上都增加了许多,在这里不作详细的介绍了,且看他对于物资利用的观点。

“待农而食之”,在当时的农业社会,许多资源技术还没发掘,社会经济的必然趋势,当然是要依赖农业生产,才有饭吃。“虞而出之”,还要开发山林和畜牧的资源。“工而成之”,然后将农林、畜牧的产品加工制造。“商而通之”,最后,再由商业的经营,来流通农林畜牧和工业的产品,于是才能达到有无相济,各获所需,不虞匮乏的地步。

接着他又说,这种经济形态的发展,是顺着人类社会的需要,而自然演变出来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不是由法律或命令规定而来的,也不是由某一人提倡或教育而成的。而是大家为了生活上的需求方便,很自然地发展出来的。所以每个人都是各尽自己的能力,换取自己的需要。

在商业的经营上,是“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也就是中国商业一句传统的成语——“贱物不可丢,贵物不可收。”一样货品,价钱跌了,不要赔本卖掉。储存在那里,将来一定回涨,甚至还可以加工制造,再卖出去,很可能还会赚大钱。一样东西涨价了,贵了许多,千万不要一窝风地跟着去买,因为不久的将来,很可能会跌价。所以,“贱价不卖,贵不买”。

“各劝其业,乐其事”。各人安于本分,敬业乐群。这种趋势,像江河的水往下流一样,是很自然的发展,用不着特地订立法令规章,自然而然就来了。一切物资的生产分配,也用不着刻意去营谋,社会上自然会有妥善的调配。这不就是老子 “自然”之道吗?

接着他又引据《书经》上的话,强调农工商虞的同等重要。这些来自农林、畜牧,以及工商业的产品,是富国富家的基础。虽然各地的气候、土壤、人力不同,资源的储藏与开发也不一样,但经营得好就富足,经营不好就贫穷。上天是不会厚此薄彼的。

像齐国的姜太公初被封到营丘时,那里靠海边,土里的盐份很重,老百姓很少。当地的土质根本就无法耕种,简直无饭可吃。可是姜太公不为地理环境所困,他教导妇女发展手工业。直到现代,山东烟台一带的刺绣、丝等工业还是很有名的。在台湾具有这种技术的人,也在生产从事外销,可能就是从古老的姜太公时代所流传发展下来的。除此之外,他又设法开发盐业和渔业,外销他国。齐国就此繁荣富庶起来,“冠带衣履天下”,各国闻风相望,连服饰都以模仿齐国为时尚。不论是靠山或临海的国家,都希望能到齐国去见识见识,一如今天世界各国的人,一窝风地往美国跑一样。

后来齐国到了中叶,国力曾经一度衰落,直到齐桓公的时代,用了现在大家都知道的,以经济政治为主,并以经商出名的管仲为辅相,把齐国的国势再度复兴起来。他设立了九个有关财经的行政机构,设置掌财务的官员,行“轻重法”,而使齐桓公完成他的霸业,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而管仲个人亦有富埒王侯的“三归” 建筑,好豪华,也相当奢侈。政治地位到了陪臣——和国君近于朋友的关系,财富可和其他诸国的国君相比拟。可是他使得齐国的富强,一直延续到威王、宣王的时代。

经济、文化、道德的连锁关系

司马迁引《周书》的话,并举出齐国姜太公和管仲的例子,说明经济财富对政治功业的重要以后,又引用“仓凛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两句名言,讨论财富和德业的关系,提出“礼生于有而废于无”的主张。因为礼节、仁义这些德,是以安定的生活与财富为基础的。一个君子富有了,就更乐于行善积德;而普通的人有了财富,也就安守本分,不会作犯科。接着他又把财富比作高山大泽,把品德比作山泽间的生物。水深了,自然有鱼,山高了,各种兽类自然繁殖其中。沟里水浅是养不活鱼的;小山也隐藏保护不了大的兽类。换句话说,贫穷就难有高超的道德修养,也难做出对人有益的善行。所以,有了财富,才能发挥出仁心义行。一个人有了钱,如果再得权势,就更容易彰显善举。反之,既无势力,又无钱财的他乡游子,自身难保,更何况其他。这是对有文化根基的中国而言,在文化低落的边疆来说,财富对德的影响就更严重了。

所以普天之下,熙熙攘攘,来来往往的,都是为了一个“利”字。不论千乘之国,或者万户之侯,或者百室之君,他们都一个个唯恐受到贫穷的困扰,更何况一般老百姓!

接着,他又继续举出范蠡、子贡、猗顿、卓氏、程郑、宛孔氏、师史、任氏等十几位历史上名人的致富之道,以及对国家社会的影响,来强调财富和德业事功的关系。同时他强调说,所举的这些人,还只是少数的例子,而且都不是继承祖业,或世袭俸禄而来,都是靠自己的努力,用心经营,把握了时机,去规规矩矩地发展,以最平实的方法来赚钱,而以最高明的原则来守成。至于其他,以发展农林工商而富可倾城的,或者富甲一县,或者称富乡里的,这些就多得数不清了。

结论说,靠自己的劳力,从小生意做起,一点点积蓄起来,这是谋生发财的正道。但是小富由勤,大富由命,发大财也要靠机运。同时司马迁又强调,发大财,还要有头脑,譬如用兵,要出奇制胜。于是他陈列出一些历史资料说,像秦扬这个人,以种田起家,他的财富居然盖过了一州,等于现在富过一省。照理说,挖人家的坟墓,偷盗葬物,这是犯法的,可是田叔就这样起来的;赌博说起来也是坏事情,但桓发却因此致富;至于行贾,类似我们现在所说跑单帮的,在古代也是大家不在意的行业,而雍乐成由此起家;卖油脂,当然也是低贱的行业,一身油垢,不受人尊重,而雍伯就在这个行业中,聚积了上千金的财产;叫卖浆汤、油条,是小生意,但张氏以此赚了千万的资财;磨刀,可以说是最简单的技术,但郅氏以磨刀闻名,人人找他磨,到后来发了大财,养了一大家的人,吃起饭来都是鼎食,气派大得很;卖猪肉干、牛肉干,也只是小本生意,浊氏却因此发财,养了几十匹马。在现代说,就是拥有几十辆汽车了。还有马医,古代医生的社会地位不像现在这么高,兽医更是如此。可是有一个兽医张里,家里开饭的时候还要敲钟,可见其富庶的程度。以上这些都是因为专一业,勤奋努力而来的。

最后他的结论说:从这些事实看来,致富并没有什么一定的行业,财富也不是说一定永远属于谁的。有能力的人自然会发财,懒惰的人就是站不起来。富有了自然就显贵。一个富有千金的人,就像士大夫般地被人敬重。至于巨万富翁,就和王侯一样享受。这不是上天所赐,也不是祖宗所给,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这篇文章里,介绍那些商业巨子和大富翁的妙论很多。谈到好货的心理时,曾经举出,像秦始皇这位暴君,对于财富也很重视。当时在四川有一个名字叫“清” 的寡妇,拥有大量的丹砂矿,富有得不得了,秦始皇还特别邀请她到咸陽,待以上宾之礼。同时为她建筑了一座“女怀清台”。由此可见财富的重要。不但个人如此,他也说到,国家非财富不能强盛,社会非财富不能繁荣。

我们看了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的议论,再来看看明人冯梦龙的一段小文,相互比对,倒是别有一番兴味:

人生于财,死于财,荣辱于财。无钱对菊,彭泽今(陶渊明)亦当败兴。倘孔子绝粮而死,还称大圣人否?无怪乎世俗之营营矣。

究竟人寿几何!一生吃着,亦自有限。到散场时,毫厘持不去。只落得子孙争嚷多,眼泪少。死而无知,真是枉却;如其有知,懊悔又不知如何也。吾苏陆念先应徐少宰记室聘,比就馆,绝不作一字。徐无如何,乃为道地游塞上,抵大帅某,以三十锰为寿,既去戟门,陈对金大恸曰:以汝故获祸者多矣,吾何用汝为!即投之涧水中。人笑其痴,孰知正为痴人说法乎。

寡人好色

再来看齐宣王讲到好货时,孟子不朝这一方面多作发挥,只是又把重点引向了王道仁政。其实在孟子之前的管仲的思想与理论,乃至在孟子之后的司马迁的思想与理论,孟子都了解,不过他不讲,不走这个路,而始终诱导人君们向“道德”这个方向走,这就是圣人之为圣人也。他告诉齐宣王,你好货没有关系,只要扩充你好货的境界,做到了“藏富于民”,这不是很好吗?其实,他这句话的内涵,已经包括了比他迟生四百年的司马迁一篇《货殖列传》的义了。可惜的是,齐宣王听不懂,这一句话头,无法接受。

这时候,齐宣王的下一招又来了,刚才一招没有推成功,他再来一个太极拳的 “野马分鬃”。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大王好色,厥妃。诗云: ‘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歧下。是及姜女,幸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齐宣王说,孟先生,你有所不知啊!我不只财,我还有一个大病,我好色。孟子说,不要紧,好色有什么关系。他又提出周朝的太王——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的事迹,他也有好色的档案,在《诗经·大雅·绵之篇》里就有记载,当年太王为了躲避狄人的攻击,要迁往歧山,通宵整理行装。第二天一早,骑马出发,沿着漆水、沮水,到了歧山的下面。带着他喜的外国太太姜女,到这里察看未来定居的地方。在那个时候,大王的国境之内,家家户户都是成双成对的,没有嫁不出去、找不到丈夫的怨女,也没有娶不到太太的旷男。每一个家庭,都幸福圆满。现在你齐宣王好色,有什么关系,只要和大王一样,把你好色的心理,扩而充之,使全国百姓都能有美满的家庭生活,这岂非是大好事!你怎么还耿耿于怀呢?

这时我们必须了解一件事,周朝七百多年的天下,诚然是肇基于太王在西歧的仁心德政,而后才有武王伐纣的成功,同时在文化方面也发展出灿烂的成果。周朝的根基,扎得很深远,很巩固,如果我们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穷本探源的话,那就还要追溯到公刘迁自的生聚经营。自公刘又传了九世,到大王——古公亶父的手里,因避狄乱而迁到西歧,于流离播迁之际,又以百姓的宜室直家为要务,奠下了稳固的政基。

因此,我们也可说,公刘开始了周代后来的工业,而太王更为这已开始的工业,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如果拿建筑作比方的话,公刘就好比一个垦荒者,开拓出一块建地。而太王则是架地梁、筑地基的人。文王、武王则负责盖起了这栋美仑美奂、坚固耐用的巍巍大厦。所以对于周朝,对于后世几千年来直到今天的中国文化,公刘与太王都有很大的贡献。他们不但在政治上、私生活上,乃至其他方面,也都有很好的德,并不像一般只顾个人私欲的庸主。孟子在此举他们为例,而谈好货好色,只是一种权巧方便,借此诱导宣王向他们的功勋德业看齐而已。

眼看孟子被宣王的一招“野马分鬃”,又推于千里之外,可怜兮兮的。但齐宣王这一招,又被孟子破了,推也推不开,又落了下风。而且,齐宣王也不是什么好色的人,为了逃避孟子,而硬把自己说成是好色之徒,这也是他的可怜之处。

奈何后世的人,读了这段书,发生了误解,以为太王和齐宣王真是好色之徒。乃至一般好冶游的人,往往引齐宣王这句“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话来自我解嘲,这真文过饰非了。

其次,有一点要附带声明的。诸位看了孟子引用的这段《诗经》,或许以为太王专了一位妃子。其实不然,因为在夏、商以前,并没有分别后妃的明文规定。国君的太太,都称作妃。所以黄帝、帝喾都有四个妃,而不见有后。一直到了周朝,武王平定天下以后,才确立制度,天子立后,正嫡称后,其他的叫做妃。所以孟子这里所说的“大王好色厥妃”,不能视为他冷落元配,而专一个姨太太。

丑与美

刚才说过,齐宣王的好色,不一定是真的,他只是用“好色”来打太极拳,企图把孟子推开。事实上他娶了一位历史上最著名的丑女人作夫人,如果他真的好色,怎么会娶那么难看的女人?这五女人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无盐”。其实无盐不是她的名字,而是一个地名,她是在这个地方的人。她复姓钟离,单名春,用现在南方习惯的叫法,应该叫她“阿春”。这位阿春丑到什么程度呢?依照书上的记载,可真有得看的了。她的前额突出,而且特别宽,当然就形成了倒三角脸。眼睛深陷下去,鼻梁又长得很高,倒似乎有点像现代的西方人。但那时代西方人还没有来到中国,这深目高鼻的样子,在人们的视觉上就很不习惯,太别扭了。还有,一个女人家,居然长了个大大的喉结,鼓鼓地突出来。很可能还缺乏碘质,脖子特别粗大,衣领都包不祝背又是驼的,手指特别长,脚也特别大,头发又黄又乱,像秋天的一堆枯草,皮肤像黑漆似的。假如把这些特征画出来,可真是不堪入目。当然,这副长相是嫁不出去的,当她四十多岁的时候,还是“小姑居处尚无郎”哩!

一天,齐宣王在他曾经问孟子“贤者亦有此乐乎”的雪宫里,大摆筵席,招待天下的美小姐们,正在兴高采烈地饮酒作乐时,我们这位奇丑无比的阿春小姐,穿了一身又脏又破的衣服,来到了雪宫,求见齐宣王。宫门口的警卫们看到她又丑、又脏、又破,当然伸手一把拦住,不让她闯进去。她却理直气壮地说要见齐宣王。雪宫的卫队长看见她这副样子,居然要求见齐宣王,也许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蛮好玩的。同时,因为太违反常情了,也许真的是什么异人,也不敢怠慢,原原本本,去报告了齐宣王。齐宣王听到报告,也感到奇怪,正是雪宫里美女如云的时候,一个丑女子求见,总该不会来赛美的,于是也好奇地召见了她。见面后,齐宣王问她,你一普通老百姓的妇道人家,今天要来见我,难道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大本领吗?你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本事呢?阿春说她会打哑谜。于是齐宣王要她打一个哑谜给大家猜猜。阿春就做了九个动作,把眉眼睛斜斜地向上一翻;咧开厚嘴唇,露出一排凹凸不平的牙齿;举起一只手指与手掌长度不相称的手,另一只手拍拍自己的膝盖。做了这么些个怪异的动作,可以说丑上加丑。她还问齐宣王,懂不懂她这几个动作所表示的是什么意思。齐宣王当然不懂。

于是阿春解释说,我翻眼睛,是告诉你敌国快要打来了,你危险得很;露牙齿,是告诉你,左右大臣都要不得,老百姓恨得咬牙切齿!她又建议齐宣王不要用王驩、驺衍这班人。她最后说,你好色是要不得的,你应该娶我,表示你好德不好色,而且我非正宫不干。奇怪的是齐宣王果然娶了她,并且封她为无盐君。这是很尊贵的封号,像当时的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等等,都是不得了的人物。阿春虽然反对驺衍这一派的人,但却尊敬孟子。总之,从这段丑夫人的记载可以证明,齐宣王并不好色。他自称好色,只不过是和孟子打太极拳使用的招术而已。

在我们中国历史文化上,素来是反对好色的,但很妙的是,却允许帝王好色,三宫六院,甚至更多也无妨,愈多愈好,而且建立制度规章,法令也明文规定。儒家讲了几千年的不可好色,但却没有改变了哪一个帝王这种好色的生活。想来帝王也是教化之民吧?英明的帝王好色,美色只是生活的点缀,并不会影响他的事功。差等的皇帝,一沉迷美色,就昏天黑地去了,亡国灭家在所难免。

色字诗话的插曲

讲到历代帝王好色的故事,只要从古代的诗词中,就可以看到很多,如果把这些诗词集中起来,一一加以阐述、讨论一番,又可以编辑成有关这方面的诗话了。我们仅仅随意举几个例子来研究。

唐末的诗人李山甫题《石头城》那一首七律说:“南朝天子流,尽守江山不到头。总是战争收拾得,却因歌舞破除休。尧将道德终无敌,秦把金汤岂自由。试问繁华何处有?丽莎烟草石城秋。”这是李山甫在南京,有感于南北朝时代,在此立都,沉迷歌舞女色而亡国的名诗。诗的大概意思是说,南朝的皇帝们差不多都是战场上打下来的江山,辛苦多年,流血拼命所争取到手的,结果却为了几场歌舞,转手让人。

像远古的尧舜,以道德垂拱,结果天下太平,人心归向。而秦始皇以武力统一了天下,又继之以严刑峻法,结果却不足以保妻子。所谓“南朝金粉”,当时这座帝王都城,在风流皇帝的奢下,不知是何等风光!而今,往日的荣华安在?摆在眼前的,就是这座石头城上的荒草,在细雨之中,摇曳在秋风里。

这首诗委婉地写出了南朝帝王好色的后果,也提到尧的圣德。后来宋太祖看见了这首诗,叫大臣写下来,在宫廷立了一个碑,希望后代子孙看到这首诗,能够有所警惕。但是到了徽宗,仍然走进了这座窄门。

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经常在讨论好色与政治的问题,自然就涉及到一些美人。如西施、王昭君、杨贵妃等等,为数很多。其中有人是谴责她们的,也有为她们叫屈的。几千年来,一直在争论不休,不曾得到定论。

有关王昭君案外的评语

像清代刘献廷咏王昭君的诗说:“汉主曾闻杀画师,画师何足定妍嗤。宫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单于君不知。”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汉元帝时,宫廷中设有画师,把宫女们的像,画给皇帝去选择,以便召幸。当时的画师延寿没有把美丽的王昭君画好,以致她未得到幸,而被送给外国人了。汉元帝因此非常生气,把那名画师延寿杀了。杀掉延寿的传说,可靠不大,因为后人为昭君抱不平,就都想把延寿杀掉。

这首诗是说,一个画师怎么能够评断出一个人的美丑?个人的审美观点,本来就不完全相同的,后宫里的美女,像王昭君这等姿色的,可能还多的是,只因为昭君要嫁到外国,临行前向皇帝辞别时,才被元帝发现了她的美。至于那些始终没被皇帝发现,白头宫中的美女,还不知道有多少呢。表面看来这是为延寿喊冤的诗,其实也是对历史评论的反驳。主要寓意,则是对古代帝王后宫美女太多的一种评责。

昭君出塞的这段史实,不知博得多少人的同声一叹,感叹着红颜薄命的悲凉。另外一首咏王昭君的诗,则有不同的论调,另持一种观点,也是明代诗人的名诗: “将军杖钺妾和番,一样承恩出玉关。死战生留俱为国,敢将薄命怨红颜。”

这首诗以王昭君的口吻说,将军战士们出关,是拿了兵器打仗;而我王昭君一个弱女子出关去,是遵奉国家的外交政策,通婚和番,嫁给外族人,以谋国家安宁,同样都是奉了国家的命令,远出塞外。多少战士们在国外战死了;而我,身负和平使命,必须活着留下来。死者生者,都是为了国家。如今我这个弱女子,虽然远离故土,到那蛮荒的塞外,终此一生,又哪敢怨叹呢?他这一首诗,把王昭君对国家的忠义之情,推崇得就高了。昭君地下有知的话,不知作何感想!

唐代和番政策的感伤

另外,在唐代也发生过类似的故事。中国西北边疆的回纥、突厥等,在汉唐两代的时候,经常在边界上闹事出问题。而汉唐两代,对边防外族的确是没什么高明的办法。唯一省事的办法,是靠女人来安抚。汉唐两代,是我们声威最盛的时期,可是外交政策上却走女人和番的路线。对大汉天威而言,不能说不是一项污损。如果站在中国妇女的立场来写历史,应该说汉、唐两代外交上的辉煌史迹,大多是靠女挣来的。因此清人刘献廷有诗感叹说:“敢惜妾身归异国,汉家长策在和番。”

唐大历四年,回纥很强,向中国要求通婚,要一个公主嫁给他。当然,皇帝不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到回纥,于是在后宫中挑选了一名宫女,封为崇徽公主,嫁到回纥去。当出嫁行列经过山西汾州,即将出关的时候,崇徽公主怀着满腔的怨恨,无奈又绝望地伏靠在关口的石壁上,真是凄凄又侧侧。然而,无奈归无奈,绝望归绝望,最后只得狠下心来,尽力一推,把自己推向那无边的塞外,真是一推成永别。美人含悲而去,石壁上则留下了她手掌的痕迹,后来有人在此,立了一座崇徽公主手痕碑,记述这件事情。

诗人李山甫经过这里的时候,就写了这样一首诗:“一掐纤痕更不收,翠微苍藓几经秋?谁陈帝子和番策?我是男儿为国羞。寒雨洗来香已尽,澹烟笼着恨长留。可怜汾水知人意,旁与吞声未忍休。”留有崇徽公主手痕的石壁,长满了苔藓,经历了无数的春秋。究竟是谁想出这种以女子和番的办法?我们这些保国有责的男子汉,看到这种事情,不禁要为国家的声威而感到羞耻。这名女子为国牺牲的事迹,虽然像山上的花香一样,随着寒雨而逝,被人们淡忘了。可是那满含着幽怨隐恨的手痕,却仍然笼罩在烟云中。这汾河里的水,似乎也通晓人意,仍然伴着这石上的痕迹,呜咽地流着。

前面说到李山甫悲南朝那些风流皇帝的诗,有多少兴亡慨叹!同在唐代,名诗人韦庄的七律咏南国英雄,也是令人吟后荡气回肠,唏嘘不已的。他的诗说:“南朝三十六英雄,角逐兴亡自此中。有国有家皆是梦,为龙为虎亦成空。残花旧宅悲江令,落日青山吊谢公。毕竟霸图何物在,石麒麟没卧秋风。”他感叹南朝各国的几十个帝王英雄,互相争夺,此起彼落,不但国与国争,姓与姓斗,甚至骨肉相残。虽然强者一时得势,不久又可能被人踩到脚底。到头来,国也好,家也好,权也好,势也好,都不过是一场幻梦。所谓“南朝金粉”,由这句话,我们可以想见当时繁华的盛况。但也只是“想见”而已,不但是现在无众目睹,就是距离那个时代很近的韦庄,也只见到残花旧苑、落日青山而已。表志功业的石麒麟,早已湮没在秋风荒野之中,徒然使人悲吊那江令、谢公。试问当年的霸业,又留下了什么呢?这是人生的感慨,乱世的悲叹!也是站在另一角度的政治哲理吧!这似乎是对只求现实权力者的一种告诫。其实看历史文化,也不必如此的悲叹。宋代谢涛一首《梦中咏史》吟得好:“百年奇特几张纸,千古英雄一窖尘。唯有炳然周孔教,至今仁义洽生民。”现实的权势过后必然落空,而一种正确的文化思想,如周公孔子的仁义之道,则是千古不变的。

从这些正面反面的诗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化的政治哲学。我常常告诉这一辈的青年人,如果不深入中国的诗词,就无法了解中国文化的哲学思想。因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形态与结构不一样,中国文化的文学与哲学是分不开的,中国文化的诗词里往往都含有哲学思想,而高深的哲学思想也往往以优美的文字来表达,尤其喜欢透过有节奏、有旋律、有音韵美的诗词来陈述。

这些有关“好色”的正反两面的文哲思想,颇为有趣。同时也看到,在历史上和女人有关的政治资料,以及各种不同的见解。

杨贵妃的翻案语

顺便,我们再看看有名的杨贵妃。历史上说,由于唐明皇的好色,引起了安禄山之乱,因此部队发生了兵变,把唐明皇所喜欢的杨贵妃,活活吊死在马鬼坡。后世有许多诗文骂杨贵妃,也有许多诗文为杨贵妃叫冤。在唐明皇之后,那位喜欢吃喝玩乐,说他自己打球的技巧可以考状元的僖宗皇帝,为了避黄巢之乱,逃到四川,经过了当年唐明皇避安禄山之乱,吊死杨贵妃的马鬼坡。于是就有人在马鬼坡的驿馆题了一首诗道:“马嵬烟柳正依依,重见銮舆幸蜀归。泉下阿蛮应有语,这回休更怨杨妃。”也有人传说这首诗是罗隐作的。他咏叹说,马鬼坡的杨柳树,和以前一样,正是诗情画意的时候。唐朝的末代皇帝僖宗,又是为了逃难远离宫城,路过此地。玄宗地下有知的话,应该会说,你们这一次出的乱子,再也不会推到我那位杨太妃身上来了吧!(唐玄宗小名阿蛮)这是为贵妃所作翻案文章中最彩、最有趣的一首诗。

再说寡人好色的公案

我从前读《史记》读到《越世家》的时候,有所感触,曾写下这样的一首七言绝句:“玉颜不意自成名,当日那知事重轻。存越亡吴论功罪,妾身恩怨未分明。” 历史上的美人不少,而被议论得最多的,乃至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出现最多的,恐怕是西施了。她之所以在几千年后,还有这许多人研究她,讨论她,批评她,歌颂她,扮演她,除了归之于“命运”外,恐怕很难有更好的理由了。其实她自己不过是诸暨乡芒罗村里,一个以卖柴为生的樵夫的女儿。可能是因为常常挨饿,罹患了胃病,就常常扪住胸口,皱起眉头。那样子也怪惹人怜的。乡下人嘛,在村里村外走动的,看到她那娇弱的样子,和一般粗野的村姑大不相同。男孩子都认为她很美,别的女孩子也跟她学起来,于是名声就传出去了。这时越国被吴国打败了,带了仅仅五千人。困在会稽这个小地方。为了找美女献到吴国去求和,地方小,人口少,西施就被负责选美的范蠡选上了,把她送到吴国去。在她当时,只知道去侍奉一个外国人,可以多得一些赏钱,孝养她的父亲,哪里知道这许多国家大事的重要。后来越王勾践灭了吴王夫差,报了仇。站在勾践一边的说她好,而为吴国说话的则骂她是罪人。直到现在,她在历史上的恩怨是非,还没有定论。

其实不论是功是过,都是后世的人,借用了她这一个出身山村美人的遭遇,来发挥自己对历史的政治哲学观点,或者抒发自己的一些感触而已。对于西施没有多大的关系。当我写出上面这首诗时,我的儿子说,好像曾经看过古人有同样的句子,但是出自哪里,一时找不出来。所以在此特别声明,“书有未曾经我读”,有些与古偶合,事非得已。不然,被别人发现了,还以为我犯了偷诗的盗窃罪呢。

像上面这类的诗文很多,虽然大家会喜欢这一类文学作品,但这里到底是研究《孟子》这本书,如果反宾为主,再继续引出这类诗词来讨论,那就有太过好色之嫌了。(一笑)就此打住。

人事行政

我们讨论到正题上来。孟子和齐宣王之间,“打太极拳”也好,“打篮球”也好,两个人推来推去,看来蛮好玩,也都蛮可怜。但齐宣王始终很尊重孟子,尽管他不接受孟子的意见施行王道,自然他有他不得已的苦衷。而孟子也真的看中了齐宣王,其实齐宣王也真是蛮可的。在战国时代的各国诸侯中,讲实在话,齐宣王是比较好的一个。

现在,孟子和齐宣王两个人推了半天,都推不出一个明堂来,于是孟子改变拳路,拿出大洪拳,硬碰上去。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王曰:“弃之。”曰:“士师不能治士,则上。之何?” 王曰:“已之。”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

有一天,孟子对齐宣王说,假定你齐宣王的部下中,有一位大臣,把自己的妻子儿女,托给一位朋友照顾,自己到楚国去访问,等到他出国回来的时候,妻子儿女都已经冻死饿死了。像这样的朋友该怎么办呢?

齐宣王说,对于这样的朋友,很简单,不理他。孟子又说,如果你下面的执法官员,没有好好尽职做事,那你怎么办?齐宣王说,那只有免了他的职位。孟子于是紧跟着问,那么一个国家的不安定,这个责任问题怎么办?齐宣王被他这么一来,大洪拳的打法太硬,吃不消了,只好不理他,随便找个其他的话题,岔过去。齐宣王此时好像和孟子下象棋,被将了一军,进退两难,下不了台了。

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曰: “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通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回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孟子将了一军之后,接着就使出柔道,乃至西洋拳击,硬拼硬打的都上场了。这个时候,大概孟子也看出苗头不对,准备收拾行李要走路了。(这是孟子第一次离开齐国。)所以又一次对齐宣王说:

所谓历史悠久的国家,不是指年代的久远,而是指文化根基的深厚,因此,参天的古木,不足以代表文化故国的气息。兼备功勋德业的世臣,才是一个文化故国的神表率。现在您不但没有这一类的大臣,就是连真心忠于您,亲近您,而值得信任的臣子也没有。过去有人推荐了人才给您,虽然您也立即录用,可是过不了两天,把这个人的名字都忘记了,甚至于他因不被重用,悄悄离开了您,您都不知道。这怎么可以?

实际上,齐宣王最大的病,在于他不能真心信任臣下。后来他的儿子——齐湣王继位,变本加厉,更不能全心全意信任重臣。苏秦的弟弟苏代看出了他的弱点,报告了燕昭王,于是燕国打败了齐国,使齐国一蹶不振,几乎至于亡国。这一次,齐宣王很可能被孟子上一次大洪拳式的谈话,打得太厉害,答不出话来以后,齐宣王把他冷落在一旁,两人可能很久没有见面了。

齐宣王听孟子这么说,也只好敷衍地问,我下面那么多人,我怎么知道谁不好,应该免了他,不用他呢?我实在无法考核啊!孟子说,用人本来是有人事制度,可按照制度办理的,但是真遇到人才的话,就不要拘泥成规,应该越级拨用,使得不尽其才。接着孟子就对人事考核的几项原则,作个解说。

这个原则,孔子也曾经提到,在《论语》中有过记载。孟子的观点和他完全一样。他说有一个人,如果您左右的人都说他好,您不可以因此认为他好;您的高级干部们也说他好,您还是不可以认为他就真好;即使全国的人都说他好,您还是要慎重,加以考察,考察的结果,发现他真的很好,然后再用他。相反地,对于不好的人,也要这样一一查询,再经过仔细的审核,发现了他的确很坏,实在可恶,然后才可以不用他。这样,即使您下命令杀了这个犯罪的人,也等于是全国的人要杀他的,谁也不会怨恨您。要做到了这个样子,然后才可以为民父母。

其实一个国家的领人,把全国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子弟,予以教养护,使他们安居乐业,这就是老百姓最好的父母官。后世的人怕得罪帝王,而说地方官为民父母,就是脱胎于此,演变而来。

现在我们再次深入研究这段文章,这章书,是孟子在齐梁之间自己的笔记,至少也是门人记录,或者经过他自己看过、核定过的。可是这一段的内容,好像是凌空而来,与前后文的内容都不相衔接,没有关连。据我研究的看法,孟子和齐宣王两个人,一路打“太极拳”玩推手,推来推去,推到最后,孟子忍不住,突然猛击一拳,“跆拳”都上了。“跆拳”一上,齐宣王被打怕了,干脆不和孟子见面。

隔了一段时间,孟子有一天硬是轧一脚进去。见了面,孟子又改变拳路,来一套“形意拳”,骂他一顿。这就是上面的一段话。这一段的开场白等于说,你请了客人来,又不请他入席,这怎么可以呢?当然孟子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圣人,只说他请来的人,如果悄悄地离开,他都会不知道。而齐宣王对他的答复——并不问有哪一位圣人贤人我没有用他,只说:“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我怎么知道谁是饭桶而教他走路呢?这句话使得身为贵宾的孟子,听来很是难堪。孟子自己知道,很难在齐国再待下去了,可能很快就要走路了。所以才有“国人皆曰贤”、“国人皆曰不可”、“国人皆曰可杀”这三段话。因为孟子前面的“士师不能治士”和 “四境之内不治”这两句话,把齐宣王和大臣们都骂进去了。这一拳是打得很重的。

可见这时,齐宣王左右,反对孟子的人很多,甚至可以怀疑,包括稷下先生们,以及推行合纵计划的,如苏秦方面的人,甚至孟尝君的门下客,都可能从中捣鬼。从孟子强调“国人皆曰可杀”的话,可见他们攻击孟子,几乎到了非去之而不甘心的程度。千古以来,政治上的倾轧,都是如此。小人与小人之争,是为了权势利害;君子与君之争,则是为了思想意见不同。历史的成败关键,往往就种因于此。古今中外,都跳不出这个圈子,深为可叹!

高明柔克

说到这里,又使人想起清初乾隆时代的重臣孙嘉涂一篇奏议,也就是后人称为《三习一弊疏》的大文章。后来曾国藩到了功成名遂,威望足以震主的时候,他从实际人生的经验中瞻顾上下左右,忽然想到了这篇文章,极为主张大家去细读。一方面是对湘军中如他的兄弟曾国荃等将领而发,一方面也是希望清廷能够警觉,不要生起疑忌之心。

其实,任何一个事业的主脑人物,到了功成名就的时候,都可能有这种情形发生。无论是政治财经上的领人物,或工商业的巨子,乃至学术教育界的权威,都必须一读此文,深切省察,以永保成功。

有一点我们要知道的,孙嘉淦的《三习一弊疏》,是对升平时世的明主,如乾隆一类的老板讲的。换言之,中人以下的历代职业帝王们,还不足以语此。忠言逆耳,古有明训。讲话固然不容易,能够接受,能够听话的更难。只有高明的人,才肯接受逆耳之言。孙嘉淦的学养人品,素以审慎谨愿著称。如果他碰到的主子不是乾隆,大概也不会有这个奏本了。

因为孟子对齐宣王讲了这段话,使人想起距离孟子两千年后,有孙嘉淦指出,身处如齐宣王一样的环境和地位的人,应当要自己警惕的重点。所以特别附录原文,以供大家参考研究。

孙嘉淦《三习一弊疏》

孙嘉淦,字锡公,山西兴县人。康熙癸已进士,官至协办大学士,谥文定。

此疏乾隆元年上。曾文正公《鸣原堂论》文云:“乾隆初,鄂、张两相国当国,蔡文勤辅翼圣德,高宗聪明天亶,如旭日初升,四海清明。每诏谕颁示中外,识者以比之典漠誓诰。独孙文定公,以不自是匡弼圣德,可谓忧盛危明,以道事君者矣。纯庙御字六十年,盛德大业,始终不懈,未必非此疏神使高深。厥后嘉庆元年,道光元年,臣僚皆抄此疏进呈。至道光三十年,文宗登极,寿陽相国祁*藻亦抄此疏进呈。余在京时,闻诸士友多称此疏为本朝奏议第一,余以其文气,不甚高古,稍忽易之。近所细加纳绎,其所云三习一弊,凡中智以上,大抵皆蹈此弊,而不自觉。而所云自是之根不拔,黑白可以转色,东西可以易位,亦非绝大智慧猛加省惕者,不能道。余与沉弟忝窃高位,多闻谀言,所闻三大习者,余自反实难免。沉弟属官较少,此习较浅,然亦不可不预为之防。吾昆弟各录一通于座右,亦小宛诗人迈征之道也。”

臣一介庸愚,学识浅陋,荷蒙风纪重任,日夜惊惶。思竭愚夫之千虑,仰赞高深于万一。而数月以来,捧读上谕,仁心仁政,悄切周详,凡臣民之心所欲,而口不敢言者,皇上之心而已。皇上之心,仁孝诚敬,加以明恕,岂复尚有可议。而臣犹欲有言者,正于心无不纯,政无不善之中,而有所虑焉,故过计而预防之也。

今夫治乱之循环,如陰陽之运行。坤陰极盛而陽生,乾陽极盛而陰始。事当极盛之际,必有陰伏之机。其机藏于至微,人不能觉。而及其既著,遂积重而不可退。此其问有三习焉,不可不慎戒也。

主德清则臣心服而颂,仁政多则民身受而感。出一言而盈廷称圣,发一令而四海沤歌。在臣民原非献谀,然而人君之耳,则熟于此矣。耳与誉化,匪誉则逆,故始而匡拂者拒,继而木讷者厌,久而颂扬之不工者亦绌矣。是谓耳习于所闻,则鼓谀而恶直。

上愈智则下愈愚,上愈能则下愈畏。趋跄谄胁,顾盼而皆然。免冠叩首,应声而即是。在臣工以为尽礼,然而人君之目,则熟于此矣。目与媚化,匪媚则触。故始而倨野者斥,继而严惮者疏,久而便辟之不巧者亦忤矣。是谓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

敬求天下之士,见之多而以为无奇也,则高己而卑人。慎办天下之务,阅之久而以为无难也,则雄才而易事。质之人而不闻其所短,返之己而不见其所过。于是乎意之所欲,信以为不逾,令之所发,概期于必行矣。是谓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

三习既成,乃生一弊。何谓一弊?喜小人而厌君子是也。

今夫进君子而退小人,岂独三代以上知之哉?虽叔季之主,临政愿治,孰不思用君子。且自智之君,各贤其臣,孰不以为吾所用者必君子,而决非小人?乃卒于小人进而君子退者,无他,用才而不用德故也。

德者君子之所独,才则小人与君子共之,而且胜焉。语言奏对,君子讷而小人佞谀,则与耳习投矣。奔走周旋,君子拙而小人便辟,则与目习投矣。即保事考劳,君子孤行其意,而耻于言功,小人巧于迎合,而工于显勤,则与心习又投矣。

小人挟其所长以善投,人君溺于所习而不觉,审听之而其言人耳,谛观之而其貌悦目,历试之而其才称乎心也。于是乎小人不约而自合,君子不逐而自离,夫至于小人合而君子离,其患岂可胜言哉!

而揆厥所由,皆三习为之蔽焉。治乱之机,千古一辙,可考而知也。

我皇上圣明首出,无微不照,登庸耆硕,贤才汇升,岂惟并无此弊,亦并未有此习。然臣正及其未习也而言之;设其习既成,则有知之而不敢言,抑可言之而不见听者矣!

今欲预除三习,永杜一弊,不在乎外,惟在乎心,故臣愿言皇上之心也。语曰: “人非圣人,孰能无过。”此浅言也,夫圣人岂无过哉?惟圣人而后能知过,惟圣人而后能改过。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大过且有,小过可知也。

圣人在下,过在一身;圣人在上,过在一世。书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是也,文王之民无冻馁,而犹视以为如伤,惟文王知其伤也。文王之易贯天人,而犹望道而未见,惟文王知其未见也。

贤人之过,贤人知之,庸人不知。圣人之过,圣人知之,贤人不知。欲望人之绳愆纠谬,而及于所不知,难已!故望皇上之圣心肾凛之也。

危微之辨,而后知执中难允。怀保之愿宏,而后知民隐难周。谨几存诚,退之己而真知其不足。老安少怀,验之世而实见其未能。夫而后欿然不敢以自是,不敢自是之意,流贯于用人行政之间,夫而后知谏净切磋者,我良深,而谀悦为容者,愚己而陷之阱也。

耳目之习除,而便辟善柔便佞之态,一见而若浼。取舍之极定,而嗜好宴安功利之说,无缘以相投,夫而后治臻于郅隆,化成于久道也。

不然,而自是之根不拔,则虽敛心为慎,慎之久而觉其无过,则谓可以少宽。励志为勤,勤之久而觉其有功,则谓可以稍慰,夫贤良辅弼,海宇升平,人君之心稍慰,而欲少自宽,似亦无害于天下。而不知此念一转,则嗜好宴安功利之说,渐入耳而不烦。而便辟善柔便佞者,亦熟视而不见其可惜。久而习焉,忽不自知,而为其所中,则黑白可以转色,而东西可以易位。所谓机伏于至微,而势成于不可返者,此之谓也。是岂可不慎戒而预防之哉。

《书》曰:“满招损,谦受益。”又曰:“德日新,万邦为怀;志自满,九族乃离。”大学言,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贤而不能退。至于好恶拂人之,而推所由失,皆因于骄泰。满于骄泰者,自是之谓也。

由此观之,治乱之机,转于君子小人之进退。进退之机,握于人君一心之敬肆,能如非,则心不期敬而自敬,不见过,则心不期肆而自肆。敬者君子之招,而治之本。肆者小人之媒,而乱之阶也。然则沿流溯源,约言蔽义,惟望我皇上时时事事,常存不敢自是之心,而天德王道,举不外于此矣。语曰:“狂夫之言,而圣人择焉。” 臣幸生圣世,昌言不讳,敢故竭其狂瞽,伏惟皇上包容而垂察焉,则天下幸甚!

关于孟子这一节,除了上面所讲的大义以外,另外联想到几个重点,可以加以讨论。

世臣巨族门第之见

第一,是孟子对齐宣王提拔人才,引进人才的用人制度问题。由本节文字上 “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的措词看来,再加以历史上对历代人事行政的记载来参考,大凡要奠定一个新时代,开创一个新局面的时候,用人都不是依照治平时候的人事制度,都有一番新的气象、新的局面。等到天下安定以后,加上时间的历炼,用人行政便不能不上轨道,要依循某种人事制度法规来进用,这也是古今不移的演变。一种制度施行久了,渐渐纰漏就出来了,这是必然的趋势。

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故家世族,功臣遗荫,每每在政权体制的成规下,演变成左右政权,把持朝政的形势,成为政坛上的大包袱、大障碍,这也是历史上必然的趋势。例如两汉以后直到魏晋南北朝,士族门阀的权势,影响了四五百年的人事结构。

唐代新兴,在开创基业的时候,一个新的局面打破了这种陋习。但自唐太宗以选举考试取士以后,经过历史年代的累积,门第世臣的弊病还是照样发生。在盛唐的时候,如众所周知的李白、韩愈等名士,求取功名之初,还不是到处上书,希望那些有名的世臣们加以提拔。也有少数文武人才,是靠世臣故家的赏识,所谓“拔识于稠人”之中的,因此成为千秋佳话。“稠人”就是普通的群众的意思。如郭子仪在未得志时,由于李白的推重,才被重用。后来李白犯了死罪,靠郭子仪以身家命力保而得救。这些历史资料,就是古今中外、千秋人情的各种反映。

到了晚唐的时候,在政坛上就有著名的牛(僧孺)、李(德裕)派之争。李德裕乐于提拔平民出身的寒士们,等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起用新人,后来李德裕被世族牛僧孺一派推翻,而内阁改组之后,被贬逐到岭南去。当时有“八百孤寒齐下泪,一时回首望崖州”的名诗,就是记载晚唐历史上这一事件。等而下之,宋、元、明、清,每个历史朝代,这些同类的故事的重演,比比皆是。其中比较最为悲惨严重的,那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锢之祸。

派系祸之争

第二,是孟子讲到身为一个领人的用人之道。无论是人才或非人才,好人或坏人,一个领导不能随便听信人言。甚至全国人都说其人可杀或可用,也不能受到群众情绪的影响。必须由“明主”来自决自裁。这种用人行政之道,在历代帝王专制的史实上,有太多数不清的资料。尤其中国历史的史家,特别强调历代的明主、贤君们在用人行政上的“不次之擢”——就是不照成规法令提拔人才。

但是话说回来,引用人才的最后取决裁定之权,全仗明主、贤君们的聪明智慧,由他自己的好恶来选择,也实在太难了。到底明主之所谓“明”,贤君之所谓“贤”,他的明,他的贤,到了什么程度?而且真明真贤之主究竟有多少?实在都是问题。历史上最令人推崇的唐太宗,他也亲自在诗上说:“待子心肯日,是汝运通时。” 这是极的坦白表达。他说,等到哪一天我心里高兴,愿意给你官做,给你富贵的时候,你的好运气就来了。以李世民之英才,尚且如此,何况等而下之的平庸之主呢!

在过去的历史上,因为人事制度不上轨道,取予裁夺,升降生杀之权,往往系于人主一时的喜怒,或出自派的倾轧。因此,历史上冤死的人才,也是数不清的。在升平的时代,如唐、宋的争,所谓君子与君子们在学术思想意见的争执,而形成政权上的排挤倾轧。末落的时代,则有如汉朝、明朝的祸与派系之争。至于晚唐五代的乱世,好恶生杀之权,完全出于人主们的自决,那就更惨不可言了。这种历史的事实也很多,我们只要看看晚唐诗人杜苟鹤吊祭朋友的几句诗,便可知道了。杜的诗说:“杀戮眼中皆名士,几人安稳到黄泉。”以及他的“四十年来人杀尽,似君埋少不埋多。”再加上唐末道人钟离权一首诗:“莫厌追欢笑语频,寻思离乱可伤神。闲来屈指从头数,得见升平有几人。”这是多么悲哀的局面啊!当然,这些都是乱世的现象,好像与本题不大相关,其实是有关的。

随便信手举几个大家容易知道的史实来说,如刘宋时代的杀檀道济,宋代的杀曲端、岳飞,甚至如明代的杀于谦等等公案,这些罪过,都是由于人主们专权裁决之过。历史上在政坛的冤狱,岂只是少数而已!

至于由派系倾轧、政见不合所造成的,如宋代洛蜀两之争,都标榜圣贤之学。如二程夫子等人与王安石,以至到苏东坡,这些正反双方人物,总不能算是坏人吧!而任侠好义的苏东坡,几乎也身遭不测,如果不是宋神宗的祖母太皇太后再三维护,恐怕苏东坡的命,也早已不保了!我们且看看苏东坡最倒霉的时候,关在牢里,听到要被杀头的谣言,非常恐惧痛苦而作的诗。这时唯一令他安慰的,是浙江杭州一带的人们,为了他,请和尚道士念经,替他祈求消灾免难。他的诗说:“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柏台霜气夜凄凄,几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卿知葬浙江西。”他在狱中做了这两首诗,自题为:“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最后又自注:“狱中闻杭(州)湖(州)间民,为余作解厄道场累月,故有此句。”他作了这两首诗,拜托看守的狱卒梁成寄给他的兄弟,当然被侦察的人员拿到,不知道如何又传到宋神宗那里去了,皇帝看了也很难过,便说:“我并没有一定要他死啊!”因此反而没有事被释放了。以苏东坡的旷达才情,真碰到要命的时候,也还是说:“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甚至也会:“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是多么的可怜。像这一类的事件,又完全靠那个为人主的皇帝在左右大臣们皆曰可杀时,作了聪明睿智的决定,平反了他的冤枉。当然,最大的影响,还是皇帝的老祖母。所以当太皇太后死时,苏东坡痛苦极了,他又写下两首名诗:“巍然开济两朝勋,信矣才难十乱臣。原庙应调百世,先王何止活千人。和熹未圣犹贪位,明德惟贤不及民。月落风悲天而泣,谁将椽笔写光尘。”“未报山陵国士知,绕林松柏已猗猗。一声恸哭犹无所,万死酬恩更有时。梦里天衢落云仗,人间雨泪变彤帷。关睢卷耳平生事,白首累臣正坐诗。”自注题为:“十月二十日,恭闻太皇太后升遐,以轼罪人,不许成服,欲哭则不敢,欲泣则不可,故作挽词二章。”这里所说的太皇太后,是宋神宗的祖母,也是历史上有名的贤后。她是名将名臣曹彬的孙女。他在诗中所说“先王何止活千人”,是指在宋史上,仁宗皇帝和皇后,的确是很了不起的。应该说,都是读通了孔孟之学的吧!

我们牵扯了这些历史故事,都是为了讨论孟子和齐宣王对话的主题。当然,最重要的,由此可见孟子当时在齐国受排挤、受威胁的严重,所以有不得不走的趋势,同时他所说对于用人行政的主旨,在当时封建制度的君主专权之下,不好太明白表露出君主必须要尊重人民,实行民主法治。但今日民主法治的要义,也已经隐约在其中矣。

主难,法治也不易

第三,讲到选拔人才和用人的民主法治,我们拿孟子在这一节说话中的语意,来证之于近代和现代西方文化民主法治下的各种形态,也会有很多的感想。过去历史上一切的决定权,都取决于君王,实在是不合理,病很大也很多。但真正的全民民主可也真难说,要讲真正的全民民主,先决的条件,除非是真正做到全民都是圣贤。至少要全民的教育水准、学识修养都能达到一致的水平才可以。不然,千万不要忘了群众有时的确是很盲从盲动的。众人之纷纷,不如一士之愕愕,那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国人皆曰如何如何,也并不见得就是真正的是非善恶。因此一个强有力的君主,他的主张的确具有百分之百决定的影响,这就必须靠君主的聪明睿智了。我们放眼看今日西方文化的民主,尤其如美国模式的民主,群众所公认选举的,又何尝一定全是好的?至于幕后纵在资本家手里的暗潮,更不必谈了。

现在转回来再说孟子当时对齐宣王说这一段话的时候,他虽然不像我们上面所讨论的三点那样具有严重的威胁,但齐宣王已经很不是味道了。总之,无论是天下大事如国家的拔用人才,小则如一个公司行号,乃至一个小小体,人挤人,人排人,总是难免的。因为人这个生物,天生就是如此不成器的。所以一个当主管的、当家的,一定要切记“士无论贤愚,入朝则必遭谗。女无论美丑,入宫则必遭嫉” 的原则,然后处之以仁义,运用以智慧德术,或者效果会好得多。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代纣,有诸?”孟子对四:“于传有之。”曰: “臣武其君可乎。”曰:“赋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对圣人怀疑的趣话

上一次孟子打形意拳式的讲话,大概说得齐宣王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于是有一次和孟子谈起来,他问孟子,商汤把夏桀放逐到南巢去,武王出兵牧野攻伐纣王,有这件事吗?夏朝的末代皇帝桀最暴虐,弄得民不聊生,于是他的大臣成汤兴起,把桀赶到蛮荒的南巢去,汤取而代之做了君王,称为商朝。而殷商的最后一代后帝纣王,也是因为暴虐,而周武王起兵把他杀掉,也取而代之,这是大众都知道的过去两次历史上所谓真正的革命。现在齐宣王对这历史革命发生了怀疑,而提出来问孟子,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

怀疑历史是件有趣的事,写《厚黑学》的四川人李宗吾,又自称是“厚黑教主”。所谓“厚黑”,脸厚心黑也。这位“教主”也是我相识中的老一辈朋友,其实他本人一点也不厚黑,可以说还很厚道,只是喜欢写反面文章来讽世而已。这位怪才,也是怀疑尧舜之为圣人的问题,还说这是他的发明,其实他前辈同宗明朝的李卓吾,已经开其先例。还有明朝末期的一些名士,也曾提出尧舜的禅位问题来讨论过。《木皮散客鼓词》里也是怀疑尧舜的,其中有一段就说到尧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无能,怕他将来保不住江山,被不相干的人夺去,就太可惜了,而见到舜很孝顺,又有能力,所以就把自己两个女儿嫁给舜,把舜收为了自己的女婿,女婿是有半子之分,由女婿即位做了皇帝,那么自己的儿孙,还是可以享受荣华富贵的。而李宗吾的《厚黑学》立论,却完全是从李卓吾和《木皮散客鼓词》上学来的,可惜他死了,如果还在的话,见了面,我可一定要骂他不老实,侵夺了别人的著作权。其实对于历史的怀疑,由本文便可证明齐宣王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提出来了。

孟子碰到这个问题,知道不大好答复,但是他答得很高明,完全用外交词令说,在古书上是这么说的。言外之意,还可能“待考”呢!齐宣王说:这不是臣属的叛逆行为吗?为人臣怎么可以杀国君呢——齐宣王可忘记了,他田家的上代田和,何尝不是这样把姜太公的后代吕贷——齐康工送到海边,而篡了王位而当起齐威王来,吕氏主祀就此断绝的。

但孟子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作了历史的解释,对中国文化的政治哲学,提出了两个观念。他说,这不是臣弑君,不是叛逆。只要一个国家的领人违反了仁道,就算是坏人,就叫“贼”,不够资格做领人。违反了毁坏了义理和道义的,就叫做“残”,他是冷酷无情的、是心智不完整的、神有缺陷的人。这种贼仁残义的人,就是“独夫”。所以汤、武的革命,只是去掉一个独夫,并不算是叛逆的行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政治哲学,儒家大部分都强调这一点,在我看来,这是历史上的问题。司马迁虽然没有标明,但隐约间也透露了,他并不同意孟子这种看法。

除了司马迁以外,后世写历史的人,一直依照孔孟的这种思想,不敢有丝毫违反。不过,中国几千年来,对这个历史采怀疑态度的人很多,只因在儒家的权威之下,不敢过分反抗,所以这一方面留下来的文字,并不太多,现在提几则小故事来看看。

在古人的笔记资料里,提到唐代名臣高定,他在幼年七岁时,读《尚书·牧誓》这一篇,里面说周武王集合诸侯,在牧野这个地方,誓师讨伐纣王的故事,也就是孟子这里所说汤、武革命的事。高定就对他父亲高郢说,做臣子的怎么可以用兵杀国君呢?高郢说,这件事是应天命顺人事的事情,不比一般的叛逆。孩子都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于是他追问父亲说,听话的人,连他已经死的祖宗三代都会得到奖赏。不听话的人,就要被杀掉,这难道也叫做应天命顺人事的事吗?结果他的父亲答不出话来,拿不出任何理由对他解释。

这高定的思想,也不能说他不对。所以后世有些人,对于儒家过分强调标榜的思想,往往持高定这一类的态度。人类的思想观念,在有了怀疑时,提出来讨论,才可获致真理,否则过分强调某一思想的权威,另外又过分压制别的思想,则并不见得有什么好处。

另外一个故事,宋代的名儒李靓(字泰伯),是一位很有风格的人,文章也写得很好。但他素来不喜欢佛,也不喜欢孟子,常常骂佛,骂孟子。他喜欢喝酒,有一天,一个政坛上地位很高的朋友,送了他许多高级名酒,他自己家里也做了些好酒。有一位读书人很想喝他的酒,但又喝不到,知道他喜欢骂孟子、骂佛,于是作了几首骂孟子的诗送给李泰伯,第一首诗是关于孟子说尧舜事:“完凛损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他说历史是很难相信的,有许多舞弊不光彩的事情,未必会写上去,但孟子偏偏去相信历史,真是不够聪明。有些史料,是否有问题,还不得而知。至少在《孟子·万章篇》中记载完凛捐阶的事。是说,唐尧当皇帝的时期,自己非常俭朴节省,住的也只是“茅茨土阶”而已,但赐给舜仓凛和牛羊。以后,舜的父亲与异母弟弟,想害他,叫他爬上仓库顶上去整修仓顶,却在下面放火烧他。结果舜在事前已受到两位太太的指教,把预先穿上去的大衣服张开,像飞鸟一样地跳了下来,安全地逃出这场火灾。后来,又教他去凿井,然后投井下石想压死他。结果,舜又经太太的设计,预先在井的内壁旁边,打通遂道,压阶而上,安然无恙地出来。这首诗说,舜是尧的女婿,岳父作皇帝,舜的弟弟怎么敢去杀他。所以孟子相信历史的记载,实在很傻!

他的第二首诗说:“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他批评孟子的话说:孟轲说齐国有一个人,在外面讨饭为生,而家里却有一妻一妾,哪里有讨饭的能娶得起两个老婆,而且邻居们哪有这许多鸡给他偷呢?还有孟子那个时代,中央政府,周朝的天子还在那里,他应该和孔子一样尊周而讲王道,何以他不到周天子那里去帮助中央政府推行仁政,反而去游说齐国、魏国的诸侯,还想把他们培养成功,取周室而代之,这不是不对么?我们知道,孟子是赞成汤武革命的,并不像孔子是主张尊周的,这也是事实,而这位读书人就凭相隔几千年的习惯和想象来骂孟子。李泰伯读了他这两首诗,引为知己同志,大为高兴,请他喝酒,一边喝酒,一边谈话骂孟子,连过几天,也骂了几天,把所有的酒都喝完了,这位读书人也走了。

几天以后,又听说有人送酒给李泰伯,于是这个书生不作诗了,作了三篇文章,名为《仁义正论》,都是骂佛的,送去给李泰伯。李泰伯看了他的文章后,知道这书生又是想来喝酒的,于是笑笑说,你的文章真好,可是上次的酒都被你喝光了,弄得我自己好久都没有酒喝,非常难过,对不起,这一次你尽管骂佛,请原谅我再不敢留你喝酒了。

金、元时期的名诗人元遗山,有一次,经过殷商的首都朝歌,也对武王伐纣的历史,兴起怀疑的感慨,他曾作了《北归经朝歌感寓三首》诗。其中的两首,也牵连到尧舜的“茅茨土阶”和纣王的造九层台,以及后来的墨子,因路过朝歌,对地名常有歌乐意味的反感,就立即回车、不肯经过朝歌的历史故事,提出怀疑的评论说:“黄屋何曾上作阶?祸基休指九层台。书生不见千秋后,枉为君王泣玉杯。” “墨翟区区不近情,回车曾此避虚名。采薇唯有西山老,不逐时人信武成。”

其实,对于尧舜禹三代禅让传位的怀疑,以及有关汤武革命地批判,都是后世人吃饱了饭很无聊的闲事。尧舜禹三代的禅让,在古文的记载上,明明告诉我们是 “禅”,是“让”,已经很明显地说出“禅”,就是退位递补的意思。“让”,就是让送的意思。既然又让又禅,其中多少有些过节,但在过节当中,毕竟很坦率自然地把自己一手所掌握的天下权位交出去,并没有恋栈而不舍,也没有交了以后有怨恨的,这就不是一般常人所能做到的。他们所以能够如此做,当然道道地地可称之为圣人的行为,又何必多此一举,用后代世道人心的不古,而反证古人也必如后人的勾心斗角,而且是必须要把它拉到和自己当代同样的坏才算是合理?这岂不是读书人思想上的癌症,是多余的致命伤吗?

对汤、武革命的疏解,也是一样,古书上明明告诉我们这两代的历史事件,是革命的,事实上,也说明是出兵去征伐的。可见古人并没有文过饰非,故意加上那些好听的名词来骗后世的人们。只因为桀纣不道德,虽为全国之君,而弄得民不聊生,水深火热,劝又劝不听,谏也谏不了,要他改又不肯改,谁也阻止不了,那么,汤、武不起来革命,难道要全国的人民生命财产完全毁于一个神不正常的暴君手里,才算对吗?所以汤、武起来革命,充其量,也只能说出于被迫,不得已而倒行逆施,然后归之于正。何必另加曲解,硬认为他是蓄意图谋叛逆,早就想取而代之了。例如现代历史,孙中山先生领导全民革命的全盘经过事实,也便可以证明真正革命的意义,确是出于不得已,确是抱有一种悲天悯人、救国救民的志愿。如果硬要说汤、武的革命早已别有用心,则也可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也是读书人思想上的恶瘤。至于后世的儒生们,硬要把汤、武征诛,汤、武革命,加上极其冠冕堂皇的文句,强调应天顺人,那也只能视为秘书人才的文告手法,必须如此写作罢了。有人善用文词,便写成了应天顺人。读通了书,懂了道理,这些只是文字上的花槍,又有什么稀奇。不过,自从汤武用过“革命”一词之后,后世的变乱,甚至是抢劫、残杀,也便借用了什么革命等等的名词,这就等于老子、庄子们所说“仁义”一词,被后人假借乱用之过,两者实在不可一概而论。

所以我们要知道,凡是这些问题,都只是思想上、文词上、论理上的是非—— 逻辑问题,并非人事上实际的善恶问题。如果把文字逻辑的是非问题,硬用到实际人事上的善恶问题,有时候,会使你产生无可挽救的偏差。不过,这个专题的确也很不简单,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讲得完的,必须另作一个专题,在此只好打住,不再多做讨论了。

学非所用 用非所长论

孟子见齐宣王曰:“为臣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有一天,孟子再见齐宣王,对齐宣王说,假如你要建筑一座巨大的宫殿,一定会命令负责工程的人,先去找很高大的木材——古代还没有钢筋、水泥,只有找大木材了——负责工程的人,找到了高大的好木料,你一定很高兴,认为他了不起,能够胜任这件工作。当然,从森林中砍伐来的原木,还不能立即拿来作梁、作柱,一定还要经过加工整理,用斧用锯,修整到合用为度。结果你看到他们把得来不易的大木头削小了,你一定很生气地认为他们没有善尽职守。一个人从小学一样东西,等长大了,要施展所学的时候,你对他说,不要管你所学的那一套,跟我走,照我的办法就好了。你齐宣王想看看,结果会是怎样呢?

再假定现在有一块很好的玉石在这里,虽然价值达二、三十万两黄金之巨,也一定要“使”琢玉的工人依他的学识技术,把它雕琢好才可以。你现在虽在寻求治理国家的人才,但你却要求那个人放弃平生所学,跟着你的方向,照你的办法去做,这样岂不等于叫琢玉的人,放弃他所学的技术,照你的办法去琢玉一样,这怎么行得通呢?

这一段的背景,是孟子在齐国已经逗留好几年了,很不得志,孟子很着急,不得不像下象棋一样,要将上一军了。他对齐宣王说了这么多话,齐宣王一动也不动,没有听他的意见实行仁政,似乎有一点点震动了孟子的浩然正气,好像胡子都翘起来了。

说到这里,可看清一个事实,凡是一个知识分子,有了学问以后,想实行他的理想,有所作为,在际遇不好,机会不来的时候,都是这般痛苦的。过去如此,将来也还是一样。读了这段书,仔细想想,真令人不禁有许多感慨。中国过去有句俗话:“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古人对于文学、武学,叫做文艺、武艺。古人这个“艺”字用得非常好,不管是文学、武学,或任何学问,修养到了艺术的境界,才算有相当的成就。学武也是一样,学到了相当的程度,才称得上武艺,入于艺术境界,也就是所谓“化境”。不像日本人,有所谓一段、两段,一直到九段。日本武术的分段法,是由中国佛家禅宗的“浮山九带”蜕变而来的。)上面引用的这句古话,相当深刻,从这句话来看,人都有不满现实的情绪,尽管学问好,本事大,卖不出去,也是枉然。孟子卖不出去,孔子也是卖不出去,在《论语》中记载着孔子说的:“沽之哉!沽之哉!”结果到了流动摊位上,还是卖不出去,永远是受委屈的一副可怜相。孟子也一样,现代和将来的人也是一样,卖不掉的时候,都很可怜。这就是世间相。过去是将学成的文武艺卖给帝王家。现在呢?是卖给工商巨子、大资本家。中国的知识分子,几千年来都是如此。沿街叫卖闹莲花的,又岂止是我们位亚圣夫子而已。

另一方面,那些大老板的买主们,态度都很令人难堪,不但是讨价还价,苛求得很,有时候对知识分子就像对上门兜售的小贩一样,看也不看一眼,一挥手,一个劲儿地比着:“去!去!去!”你把黄金当铁贱卖给他,他也不理,就是那么个味道。

我在小的时候,父亲告诫我两副语体的对联说:“富贵如龙,游尽五湖四海。贫穷如虎,惊散九族六亲。”另一副说:“打我不痛,骂我不痛,穷措大(现在叫穷小子)肝肠最痛。哭脸好看,笑脸好看,田舍翁(现在叫有钱人)面目难看。” 活了几十年后,对人间事阅历多了,回头再想这副联语,的确是世间的淋漓写照。孟子的仁义之道,在齐宣王那里兜销不出去,他也不想再看这副脸色了。

在古代,尤其春秋战国间,知识分子第一个兜销的好对象,当然是卖给人主— —各国的诸侯,执政的老板们。如果卖出去了,立即就可平步青云,至少可以弄个大夫当当。其次,卖不到人主,就卖给等而下之的世家,如孟尝君、平原君等四大公子,一般所谓卿大夫之流,能够作他们的座上客,也就心满意足了。实际上,名义虽称之谓“宾客”,也不过是一员养士而已。如弹铗当歌的冯谖,即是如此。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曾经下了逐客令,当时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临行之时,上书劝谏,秦始皇觉得有理,于是收回成令,李斯后来因而得以重用。虽然如此,各国诸侯的灭亡,对养士风气不能说不是个打击,这一阶段的读书人,是比较凄凉悲惨的,大多流落江湖,过着游侠的生活,这就是汉初游侠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

攀龙附凤——读书人的通路

汉代的初期,差不多也还有秦代轻视读书人的风气。秦始皇焚书坑儒,固然杀了很多读书人,但留下来的读书种子仍然不少。例如为汉代初创政治礼仪最著名的叔孙通,在汉高祖起义,到处征伐的时代,叔孙通便盯着他,跟来跟去的,很想把他的学问卖给汉高祖,可是总是卖不出去。当时汉高祖看见读书人就骂,甚至把儒生们的帽子拿来当便器用。叔孙通和他身边的许多学生,只有忍耐。有时学生们急了,催促他走了算了,叔孙通一直劝学生们忍耐等待。

等到汉高祖统一天下以后,中央政府里,都是和汉高祖一道起来打天下的好汉们,其中有许多还是地方上的流氓地痞。上朝、开会,都没有秩序,更没有气度。在朝廷开会的时候,饮酒争功,吵闹咒骂,甚至有当场拔剑击柱的,乱七八糟,没有一点体统,倒很像一群流氓在聚会生事。

乱无章法的朝廷会议,使汉高祖感到头痛之极,就采用了叔孙通的建议,颁布一项重要的律令,叫做“朝仪”。本来,汉高祖对儒生是看不起的,也没有信心,但聪明的叔孙通,看准了汉高祖烦厌廷臣不守秩序的心理,就对他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这下只好依叔孙通了。于是叔孙通召集了一百多人,照规范排练了一个多月。就像今天庆典,先要学生练习排字,或大会体舞一样,等娴熟练了,才请汉高祖观礼。汉高祖看了大为高兴,于是命令群臣学习,这是汉高祖六年的事。第二年,高祖七年十月大会群臣,皆依朝仪行事。并由御史做监督,若有哪个举动不合礼仪的,立刻抓起轰出去。于是举朝秩序井然,无人再敢喧哗失礼。汉高祖坐在龙位上,高兴极了,得意洋洋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我直到今天才知道当皇帝是何等威风啊!他高兴之余,马上拜叔孙通为“奉常”,等于礼部大臣,并赐黄金五百斤,并且封他的学生们也都为郎官。

后来,陆贾又屡次建议汉高祖,推行诗书礼教。汉高祖听得不耐烦了,就破口骂道,你罗嗦什么?老子的天下是马上打来的,什么诗啊书的,有屁用,“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说,不错呀!你的天下是骑在马上打来的,可是你不能够还一直骑在马上当皇帝,“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应该坐在宫廷的大位上治理天下了。

陆贾这个人很会讲话,很有办法,也很高明的,他曾先后代表汉高祖、汉文帝出使南越王赵伦,稳住了两广、南越一大片属国。并和陈平、周勃联手,平定吕氏诸王,拥立了汉文帝。

当时汉高祖听了陆贾的这句话,认为很有道理,要他详细报告,后来陆贾一连提了十二次建议——上奏章,汉高祖都说好,全部采用。这十二次奏章后来编在一起,就是有名的陆贾《《新语》。

由这两件事看来,可见历史上许多读书人,大多同叔孙通一样,功名富贵必须靠嘴巴游说,或靠别人的推荐。运气好,就推销得出去,否则便穷愁潦倒一辈子。

当然,有不少是例外的,如孔孟之圣,如高士之高,隐士之隐,名臣大臣之忠亮节,有许多可歌可泣之事。但在汉初那个时候,知识分子的功名富贵,还是靠嘴巴来游说,或者靠别人的推荐。

到了汉武帝以后,才有了选举制度的创立。那时的选举,是真正的选举,不像现在,竞选是竞而选之,靠竞争,那已不是中国文化的选举神了,所以只可以依着西方文化叫做“竞驯。汉朝的选举,是由地方官和地方人士,平常就对贤良方正、孝。涕忠义等品行加以考察,凡是有学识、德高超的人,由地方官推荐称贤,向朝廷保举上去,称为“孝廉”。清初的博学鸿词征召,也是套用这个制度而来的,这样叫做“选举”。这种汉代初期的选举,一直延用到汉末,但也变了质,人才推荐的出路都由世家门第把持,由平民出身的读书人,很不容易飞黄腾达。即使同是平民读书出身,到了权位关头,竞争排挤,也事所难免。例如汉武帝时代的名相公孙弘,结果也会排挤董仲舒,所以元人李过庭的诗说:“古来好客数平津,我道真龙未必真。一个仲舒容不得,不知开阁为何人?”

在南北朝混乱的时代,读书人的出路就靠门第,靠名士们的榆扬推荐。所谓 “门第”,就是有祖先父母的余荫,同时还带有现代人所谓“学阀”的那种味道。由于仕途受了这类世族子弟的专横把持,所以天下事也就不问可知了。

唐代选举的进士

在唐代的时候,唐太宗确立了考试制度,于是读书人埋头苦干,十载寒窗,一朝登第,一步一步,钻到功名场中。一直到现在,都在隋唐时代所创立的考试制度的神下,使得考试成为知识分子求得功名富贵的必经之路。因此在隋唐以后,有很多的文学作品,赞颂由考试所取得的功名科第。社会上,每个家庭,每一个读书人都在祈求,希望由科第而考取功名,来光耀门楣,荣宗耀祖。到了清朝,甚至连作皇帝的乾隆,还想暗地化名来参加考试,偷偷尝试那考取进士的味道呢。所以以前教育儿童的读物,使有“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的格言。当然,这些话到了现代工商业的社会,完全变成落伍的陈腔滥调了。现在应该可以将它改为:“社会重金条,技能须学高。万般皆上品,唯有读书糟。”

其实,在从前,考取了科第功名是一回事,有了功名,能不能在宦途上飞黄腾达,又是另一回事。许多人就是有了功名,没有门第,没有背景,没有人提拔,还是一样的清寒一生,只比那没有考得功名的白丁略胜一筹而已。例如在唐代诗的文学中,大家都读过秦韬玉的《贫女吟》,便是感叹这种宦途不遇而发泄的无奈和悲哀。同样的情形,借贫女来作寄托,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诗,还有唐末诗人李山甫的一首名作:“平生不识绮罗裳,闲把簪珥益自伤。镜里只应谙素貌,人间多是重红妆。当年未嫁还忧老,终日求媒即道狂。两意定知无处说,暗垂珠泪滴蚕筐。” 第三句和第四句,就是感叹社会人情现实的可怕。第五句第六句,是说自己在年轻时代意气飞扬,非常自负,但早已顾虑到青春逝去,年华老大,还是早点找归宿才好,所以一直托人作媒,不过,别人却笑她疯,认为以她的美丽才华,不怕没有对象。最后说,现在呢?什么都没希望了。还是一个贫女终老,每天作作苦工,只有对着蚕筐暗自滴泪了。这是读书人多么有趣的讽喻,但其中又含有多少的悲哀啊!时代虽然不同,人情世态还是一样,即如现代读书人,得到了博士、硕士学位以后,同样地,也是“货与帝王家”,出卖给那能付你薪水高的人,三万五万一个月,非向他低头不可,只不过现在是由帝王家的买主,一变而为资本家的老板而已。

由此看来,孔孟以下,古今中外的读书人,大多是那么可怜,有时还卖不出去,像孟子一样。他和齐宣王这一次的谈话,就可想而知,有点类似买卖不成仁义在,讨价还价的味道。在这节书中,已可看出,齐宣王与孟子之间的往来,差不多快要结束了,同时孟子和齐宣王也都已过中年。我看齐宣王倒蛮有福气,舒舒服服地过了一生,人也蛮可的。老实说,孟子这样顶撞他,假如换作后世一些帝王,很可能不会接受,认为你孟某人谈了半天都是空话,我用你的意见就会用,我不用你,你就乖乖地领薪水吃饭,还来什么玉人、匠人、工师的,我现在不要盖房子,你工师又怎么样!假如是另一种个的齐宣王,就告诉他,我现在不想盖房子,噗玉也找不到,你让我清静清静好吧!或者是“王拂袖而起”,以示冷落,不接受。

齐燕之战——历史战略的经验

而在孟子方面来说,平生志学孔子之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今遇非其主,言不听而教不从,“良禽择木而栖”,又何必为了生活而贪恋禄位,只是位素餐而已。因此他的去志已坚,只是还有老母待养,拖家带眷,不得不使他为现实生活、现实环境而踌躇再三了。

孟子终生奉母教

大家都知道,孟子的一生,除了他天生本质具有圣人之资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助力,那便是一位贤母的教导。孟子不但在幼年时期、少壮时期,接受了母亲严谨的教育,即如这一次与齐宣王话不投机,决心要去齐的时候,又是接受孟母的鼓励,使他去志更加坚定。如《孟子外书》所载的母教,也正是他们母子俩在这个时期的故事。

孟子处齐为客卿,居常有忧色,拥楹而叹。

孟母见曰:子拥楹而叹,若有忧色。何也?

对曰:轲闻之,君子称身而正位,不为苟得而受赏,不贪荣禄。今道不用于齐,愿行,而母老,是以忧色。

孟母曰:妇女之礼,五饭(稻、黍、稷、麦、寂五种饭类),幂酒浆,缝衣裳而已。故有阃内之修,而无境外之志。《易》曰:“无攸遂,在中溃”《诗》曰:“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以言妇人无擅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也。故幼则从乎父母,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

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子何忧也。

孟子和齐宣王最后几次谈话,齐宣王在礼貌上虽然还相当尊敬孟子,但实际上已大有貌合神离的味道。孟子觉得不须再留下去了,心里很不自在。心有所思,容貌上不免略现愁苦之色。有一天,手搭着前门的柱头发呆,轻轻地叹息。

孟母早就看在眼里,心里有数。再次看到这种情形,就不得不问他了:

儿啊!你为什么在这儿唉声叹气的,愁眉不展呢?

孟子听到母亲在问话。不免自悔失态,但又不能欺瞒母亲,因此便答道:

儿子认为一个君子,应该知道进退之方。一个人的立身出处,必须名正而言顺,有为有守,不可以苟且求取荣誉与俸禄,贪受不义而不应该的赏赐。如今我和齐宣王话不投机,看来他是绝对不会接受王道政治思想,自然就无法在齐国实行仁政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儿子觉得再不能待下去,但是想到您老人家年纪大了,更不宜远游,使您老人家受苦,所以左右为难,决定不下。

孟母听了孟子的对话,又是一本正经地说:

一个妇道人家,只要安安分分地烧饭、煮菜、酿酒、缝衣裳,那是应守的本分。妇女的德行是专重家务的持,不应该多管外务才对。《易经》家人卦的六二爻辞说:“无攸遂,在中溃”家庭主妇没有向外发展的必要,只需管理家务,主持中馈便好了。《诗经·小雅·鸿雁篇·斯干章》上也说:“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 一个贤良的主妇,平日不说什么东家长、西家短的是是非非,只要把家务和全家饮食起居料理妥当就好。这些上古的名言,都是讲到妇人不该弄权,不要对外务擅作主张的意思。

况且自古以来的传统,妇人有三从之德:一、在幼年的时代,要依从父母。二、在婚嫁以后,就要顺从丈夫。三、如果丈夫去世了,儿子已是一家之主了,就要以儿子的前途为中心,加以辅助。

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而今你已长大成人,我也垂垂老矣,你不但已是一家之主,而且你走的是顶天立地大丈夫应走的仁义之路,我当然跟着你、赞同你。即使在生活上清苦一点,也是我应该分担的分内之事。你不必为了我而迟疑不记,果敢地决定你的方针吧!

我们读了这一节书,可以推测,孟子听了他母亲的这番话之后,宽心大放,去志更坚。不过,到正式离开齐国,还要一段时间来料理事务。因此,接着还有后文。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代万乘之国,五句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

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军食壶浆以迎五师,岂有他哉?逐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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