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踵军令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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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主要论述军队向战场前进时的区分和任务,以及安全、警戒、纪律等。

75、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于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而行,为战台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飨士,使为之战势。是谓趋战、者也。

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军百里,期于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胜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将之兵,在四奇之内者胜也。

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为之职,守要塞关梁而分居之,战合表起,即皆会也。大军为计日之食起,战具无不及也,令行而起,不如令者有诛。

凡称分塞者,四境之内,当兴军、踵军既行,则四境之民,无得行者。奉王之命,授持符节,名为顺职之吏。非顺职之吏而行者诛之。战台表起,顺职之吏乃行,用以相参。故欲战先安内也。

【译文】

所谓踵军,通常与大军(主力部队)相距约一百里,按期到达会战地点,它应携带三天干粮,在大军的前面行进,还要预先规定好行动的信号,接到信号后就开始行动。踵军开始行动之前,应搞赏士卒,以激发他们的战斗意志。这就是踵军向战场前进的方法。

兴军,在踵军的前面行进,接到前进的信号就开始出发。它与大军的距离比距踵军远一倍,与踵军相距约一百里,也要按期到达会战地点,并应携带六天干粮,到达后作好战斗准备,同时派出分手(一部兵力)占领附近要点。战斗有利就追击败退的故人,后续部队要急速跟进策应他们。踵军遇有从兴军逃回的应予惩办。一般地说,将领善于指挥[大军、踵军、兴军、分卒]这四部分军队,使它们相互配合,首尾相应,就能胜利地行军作战了。

军队有什伍的编制,有分散有集中,事先区分任务,据守要害、关卡、桥梁,到了战期,根据号令向规定的地点会合。大军应按规定及时补充粮食和各种物资,接到命令就开始行动,不按照命令行事的应予惩办。

凡宣布戒严的地区,在它的范围之内,当兴军、踵军已经出发,而主力还未出发的时候,境内的民众,一概不许通行。奉有君主命令并持有符节的,叫做传达任务的军官,这种人才准通行。不是传达任务的军官而擅自行动的应予惩罚。当主力出发以后,传达任务的军官才离开这个地区,回去参与军务。总之要进行战争,必须首先安定内部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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